龙泉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财政预算
调整方案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监督法》、《预算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度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16年省财政厅安排我市2016年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5亿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及饮用水工程建设项目外债转贷资金0.7亿元,合计5.7亿元,拟相应增加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亿元。
2016年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5亿元,期限10年,主要项目为:龙泉浙大中学、南大洋小学、城东小学、龙泉市现代代学校创建、东升小学教学综合楼工程等项目1.95亿元,龙泉宝剑文化创意基地、青瓷文化创意基地(二期)工程项目0.8亿元,城东安置小区(一期)工程项目0.5亿元,第二生态公墓工程项目0.5亿元,市委党校迁建(一期)工程项目0.4亿元,江滨南岸(东大桥至后沙桥段)文化长廊建设工程项目0.35亿元,阳光老年福利中心二期(特护中心)、剑川大道立面改造等工程项目0.5亿元。
根据年初人代会通过的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29亿元,调整后为34.7亿元,比上年增长29.2%。
龙泉市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