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人民政府
关于龙泉市2016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
报 告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监督法》规定,现将龙泉市2016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坚持稳中求进,1-6月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是收入情况。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数为7.71亿元,1-6月执行数为4.44亿元,完成预算57.6%,快于序时进度7.6个百分点,比上年增长(以下简称“增长”)12.7%,增幅列丽水各县(市)第2位。其中:税收收入3.85亿元,完成预算的57.5%,增长11.2%,增幅列丽水各县(市)第3位;非税收入0.59亿元,完成预算的58.6%,增长23.9%。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86.7%,收入结构持续优化。
税收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增值税地方部分0.44亿元,完成预算的72.1%,增长59.3%,主要是免抵调增收;营业税及改征增值税0.99亿元,完成预算的41.8%,下降23.0%,主要受房地产市场疲软影响;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0.39亿元,完成预算的41.3%,下降10.8%,主要是因建筑、房地产等支柱产业不景气而减收;个人所得税地方部分0.17亿元,完成预算的51.5%,增长11.5%;契税及耕地占用税1.30亿元,完成预算的120.2%,增长50.9%,主要是耕地占用税以前年度税款清理一次性入库;城市维护建设税0.17亿元,完成预算的42.5%,下降7.7%,主要因主税种营业税的减收而下降;资源税0.01亿元,完成预算的23.7%,下降51.3%,主要受矿产价格低迷影响;房产税0.05亿元,完成预算的20.4%,增长17.6%;城镇土地使用税0.04亿元,完成预算的14.9%,增长231.5%,主要是以前年度税款清理一次性入库;土地增值税0.20亿元,完成预算的77.8%,增长59.1%;印花税0.06亿元,完成预算的63.6%,增长43.1%;车船税0.05亿元,完成预算的50.6%,增长13.5%。
二是支出情况。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数为29亿元,1-6月执行数为16.48亿元,完成预算的56.8%,增长59.8%。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为:农林水事务3.11亿元,完成预算的55.3%,增长38.3%;教育2.40亿元,完成预算的53.1%,增长32.8%;文化体育与传媒0.76亿元,完成预算的87.3%,增长198.4%,主要是新增债券用于宝剑文化创意基地项目支出影响;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0亿元,完成预算的61.6%,增长14.6%;社会保障和就业2.48亿元,完成预算的52.4%,增长119.4%,主要是受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科目调整影响;城乡社区支出1.73亿元,完成预算的258.4%,增长177.7%,主要是新增债券用于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影响。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数为14.74亿元,1-6月政府性基金收入1.54亿元,完成预算的10.5%,下降70.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0.23亿元,完成预算的2.6%,下降87.6%,主要是房地产市场低迷,土地出让交易大幅下降。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数为15.46亿元,1-6月政府性基金支出3.76亿元(包括上年结转及省专项),完成预算的24.3%,下降24.8%。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为0.18亿元,下降91.3%。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为11.97亿元,1-6月执行数为6.1亿元,完成预算的51.0%。主要项目完成情况为:保险费收入3.63亿元,完成预算的47.1%;财政补贴收入2.32亿元,完成预算的60.9%;转移收入0.03亿元,完成预算的33.2%;其他社会保险基金收入0.12亿元,完成预算的33.32%。
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为14.89亿元,1-6月执行数为6.77亿元,完成预算的45.5%。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为:社会保险待遇支出6.55亿元,完成预算的45.5%;转移支出0.05亿元,完成预算的83.7%。
(四)国有资本(资产)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国有资本(资产)经营收入预算为0.011亿元,1-6月执行数为0.0114亿元,完成预算的103.6%。国有资本(资产)经营支出预算为0.011亿元,1-6月执行数为0.006亿元,完成预算的54.6%。
(五)水利局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水利局收入预算1.45亿元,1-6月执行数为1.02亿元,完成预算70.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16亿元,完成预算的78.1%;省市补助收入0.85亿元,完成预算的82.8%;其他收入0.01万元,完成预算的2.3%。
2016年水利局支出预算1.45亿元,1-6月执行数为0.94亿元,完成预算的64.9%。其中:基本支出0.05亿元,完成预算的55.1%;项目支出0.89亿元,完成预算的65.6%。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为:水利工程建设0.32亿元,完成预算的59.7%;农田水利0.44亿元,完成预算的80.1%;其他水利支出0.08亿元,完成预算的43.8%;防汛0.03亿元,完成预算的80.0%。
(六)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入预算0.15亿元,1-6月执行数为0.12亿元,完成预算80.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07亿元,完成预算的76.8%;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收入0.0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0%。
2016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支出预算0.15亿元,1-6月执行数0.08亿元,完成预算的52.0%。其中:基本支出0.03亿元,完成预算的50.1%;项目支出0.05万元,完成预算的51.9%。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为: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0.03亿元,完成预算的59.6%;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0.02亿元,完成预算的64.4%。
二、知难而进,开拓创新,1-6月预算执行成效显著
(一)着力征管要空间,迎难而上实现收入超过半。
一是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完善房地产、建筑安装业及其他省级以上重点税源企业的税源信息台账,确保每月全方位掌控重点税源收入信息,及时做好组织收入预案。二是加强小税种管理。夯实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税源基础,深化以地控税工作,联合国土部门出台《龙泉市深化以地控税以税节地工作实施方案》。三是完善税收收入分析机制。深入开展经济税源分析,加强与丽水各县市的收入情况专题比较分析,查找我市组织收入工作存在的短板,挖掘潜在税源。
(二)着力管理要绩效,多管齐下激发管理活力。
一是加强省级和本级资金的统筹力度。对省级资金已安排的项目,本级不重复安排,对省级切块资金,年初预算细化到项目,优先安排用于符合资金用途且急需安排的重点领域。二是继续推进财政存量资金的统筹使用。建立健全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的机制,对上年末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单位,适当压缩下年财政预算安排规模。通过统筹收回和整合并入部门预算,清理盘活结余结转资金0.38亿元,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三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定出台《龙泉市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争取新增债券和外债转贷资金5.7亿元支持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上半年置换存量债务11.27亿元,全年预计节省利息支出0.66亿元。四是实质推进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制定出台《龙泉市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实施细则(试行)》。五是强化财政监管职能。开展全市财政资金安全检查自查和对19个乡镇、街道核查工作,以及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情况检查,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性和规范性。
(三)着力改革要动力,厚植财税发展长效优势。
一是全面推开“营改增”税制改革。顺利将3000多户营改增企业移交国税征收,推进征管体制改革,加强国地税合作,共同创建全省国地税合作示范区(丽水市唯一),积极应对“营改增”全面推行后对地方税收及财政收入的影响。二是成立政府理财和金融创新团队。经过半年来的运作,现已完成城东小学、芳野标准厂房PPP项目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编制。扎实做好国资改革,市国资控股、市城投公司两个改革方案已报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三是成功争取“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建立村级公共设施运行管护机制”双示范试点县(市)等两项改革。一次性共获得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0.37亿元。
(四)着力民生要实效,科学务实优化支出结构。
一是持续加大民生投入。1-6月份民生支出比重达81.0%,增长58.0%,增幅比上年同期提高42.2个百分点,有力保障了民生事业发展。与GDP核算相关的8项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及城乡社区支出)完成10.56亿元,增长51.6%,比上年同期增加3.59亿元,增幅列丽水各县(市、区)第1位,为经济增长助力。二是完成公立医院及基层卫生机构经费保障工作。出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方案以及公立医院改革补偿方案。精细测算新政策实施所需的资金,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顺利实施。三是积极筹措和整合资金。着力保障“六边三化三美”、“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等重点项目资金需求。四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确保“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只减不增,1-6月“三公”经费同比下降11.9%。
三、认清形势,找准短板,财税收支形势较为严峻
上半年我市财政收入虽保持平稳增长,但财政运行中不确定、不稳定的因素仍存在,财政收支形势较为严峻。
一是财政收入增收难度加大。当前支撑我市税收增收的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均呈现减收趋势,如龙浦高速建设接近尾声、去年个私建房计税价格调整一次性增收因素使基数增大等,随着“营改增”的全面实施,这两个主要行业的地税增长空间将进一步压缩。加上实体经济经营困难,工业企业规模普遍较小,工业企业的税源对后期税源增长的支撑作用有限。1-6月受耕地占用税一次性入库影响明显,剔除该因素,税收收入出现负增长,且该一次性因素使本年税收基数增大,对明年税收持续增长造成巨大压力。受到房地产市场低迷及水田垦造项目进度缓慢所影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折抵指标收入大幅下滑。
二是政策性减收因素加大。“营改增”全面扩围,国务院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将导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收达0.7亿元,随着抵扣链条的打通,税收减收规模还将不断扩大。为推进供给侧改革,清费减税政策将陆续到位,财政增收空间将进一步压缩。
三是支出刚性压力不断增强。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民生工程及各项改革的推进,既要保障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及工资改革的需要,又要补齐社会保障、医疗、教育等民生领域的短板。加上近年提高乡镇干部经济待遇和基层工作补贴,落实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基本报酬,调整人民警察警衔津贴,提高公安、法院和检察院工作人员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等支出不断增加。2016年我市一般公共预算预计缺口达5.87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2亿元后缺口仍达3.55亿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预计达3亿元。加上存量资金大量盘活,后备资金 越来越少,财政收支平衡面临极大的困难。
四是财税管理难度不断加大。征管体制改革后,面临地方主体税种缺乏、征管机制转型、征管对象和征收模式的较大变化,精细化征管势在必行。投融资体制还不适应财政收入增长趋缓、政府性债务管控加强的新常态。专项资金整合由于部门思想认识尚不到位导致阻力大,整合效果不尽人意。如何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绩效等还大有文章可做。
四、精准发力,补齐短板,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财税部门将以归零翻篇开新局大讨论活动为契机,在新起点上谋求新作为,确保圆满完成好年初人代会赋予我们的各项目标任务,为此,我们要敢于担当,真抓实干,找准短板,在生财、聚财、理财、用财四篇文章上精准发力。
(一)统筹兼顾抓收入,做到生财有道。
加强财源税源建设。积极落实好现有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尤其是要将财政政策、税收政策、金融政策、土地要素等整合在一起,形成培植税源的综合性政策和手段,以政策合力培植绿色生态产业型财源。狠抓土地性收入,盘活包括土地在内的资产(源)型财源,增加可供出让地块数量,加快出让进度。加快水田垦造进度,提高可用调剂指标。认真研读财政政策及省对县市的财政体制,积极应对“营改增”全面推行后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加强与上级沟通和对接,争取省级财政转移支付最大化。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实质启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以体制机制创新拓宽投融资渠道,释放民间投资潜力,构建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政府资金融通新机制。
(二)科学治税抓征管,做到聚财有力。
推进税收精细化管理。完善征缴机制,夯实征管基础,拓展征收渠道,重点探索建立第三产业地方税收的可持续增长机制。加强小税种精细化管理,注重地方小税种的调研分析,挖掘我市潜在税源。加强国地税合作征管,及时掌握财政收入形势,增强组织收入的前瞻性和主动性,促进税收持续平稳增长,做到均衡入库,确保完成人代会通过的地方财政收支任务,力争在丽水各县(市、区)中争先进位。
(三)精细运作抓管理,做到理财有方。
积极盘活存量资金,用于增加公共服务供给以及亟需资金支持的重大领域和项目。推进项目资金统筹使用,加强项目库管理,发挥项目库的基础支撑作用,实施项目全周期滚动管理,逐步完善项目退出机制。切实发挥金融创新和政府理财团队作用,全方位构建项目资金融通及政府理财新机制。规范政府债券资金的使用,提升债务管理水平。加强国库现金管理,推行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强化绩效运行跟踪与评价,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在预算资金分配中的应用力度。
(四)有保有压抓支出,做到用财有度。
坚持底线思维,突出“保基本、守底线”的公共财政导向。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政策,充分发挥财税政策的“正向引导”作用,利用一系列稳增长、调结构举措,加快市场主体培育和升级,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力保障民生及重点支出,支持“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六边三化三美”、“创国卫”等重点工作。建立合理的支出调整机制,保障民生事业发展,着力提高我市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努力降低行政成本,确保“三公”经费和会议费较上年只减不增。严控新增项目支出,不新增支出口子,严格控制地方自行出台的提标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