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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三防”预案

文章来源:龙泉市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6-20 15:27:51 点击数:
 

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三防”预案

 

为促进开发区“三防”(防汛、防洪、防台)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抗灾抢险工作,提高全开发区各局(办)、科室,各企业的快速反应能力,保障开发区内企业、基础设施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一条 “三防”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防救结合”的方针,坚持科学规划、全面防范、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立足于防大灾、抗大灾。

第二条 成立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三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三防”相关工作(详见附件1)。

第三条 “三防”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主要领导负主责,各分管领导负责职责分工范围内的具体领导责任。各部门要层层建立“三防”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工作任务,下级必须对上级负责,形成政令畅通,高效有力的“三防”工作网络。

第四条 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三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1、在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做好“三防”的各项工作,努力减少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2、制订“三防”应急预案。督促指导开发区企业生产、项目建设、拆迁安置等管理部门以及施工企业,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及实际情况制订“三防”应急预案,如道路受阻、排水设施疏通、人员撤离、停产停工、设备转移、设施加固、后勤保障等相应的应急预案;

3、充分做好“三防”的各项准备工作,接到市政府和有关部门防灾警报后,要立即组织人员进入临战状态,保证指挥机构、抢险人员、物资、经费、车辆及有关机械设备的及时到位,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4、灾害发生后,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及时组织力量抢修设施,做好抢险救灾保生产工作,同时要切实做好自身的安全防范工作。督促各企业做好人员、财产安全工作,迅速核定受灾损失和上报工作,按要求下拨有关救灾物资、经费,做好灾后生产恢复工作等;

5、因防灾而采取停工、停产措施的,在灾害影响消除后,有关单位必须组织安全检查,确保没有安全隐患后方可恢复正常生产施工作业。

第五条 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三防”领导机构的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上级有关“三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指示,指挥、协调“三防”工作;

2、明确各部门“三防”工作职责,部署“三防”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制订抗灾预案,并督促、检查、落实各项准备工作,雨情、风情、雷电情就是命令;

3、接到“三防”工作指令后,迅速进入临战状态,及时、有效、果断地开展防灾、抗灾、救灾的指挥工作;

4、准确、详细、及时了解掌握灾情和“三防”工作动态,并根据上级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必要时向有关部门通报;

5、协助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灾后生产自救的指挥工作,并及时总结抢险救灾情况。

第六条 各责任单位在“三防”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1、综合办:根据气象预报、台风警报或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求,负责做好开发区“三防”相关文件传达、值班人员安排、救灾抢险后勤保障(含车辆、物资)、灾情统计上报和对外宣传。

2、经济发展局:负责做好投产企业“三防”预案编制,及时向各投产企业传达有关“三防”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与要求,组织投产企业“三防”检查工作,督促企业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3、规划建设局:负责做好建成区块“三防”预案编制,及时向各在建项目企业传达有关“三防”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与要求,组织开展各区块基础设施和企业在建项目的“三防”检查工作,督促企业或施工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及时对建成区内存在的“三防”隐患问题进行排除或整改。

4、招商局:负责向各招商企业做好有关“三防”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与要求的传达工作,协助规划建设局开展招商在建企业“三防”检查工作,督促企业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5、社会发展局:负责做好开发区内拆迁对象及拆迁安置人员的“三防”预案编制,及时向拆迁对象及拆迁安置人员传达有关“三防”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与要求,组织开展“三防”检查工作并及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6、发展公司:负责做好开发区未建成区内的政府性投资项目“三防”工作,及时向各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传达有关“三防”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与要求,组织开展开发区内政府性投资项目“三防”检查工作并及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第七条 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三防”工作的主要措施是通过转移、撤离、加固、疏通、停工、停产等措施,防止因灾造成人员伤亡,同时组织力量投入救灾抢险,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影响和人身财产损失。

第八条 应急程序及工作要求:

1、4月15日前各单位应根据“三防”工作要求,完成各项工作的部署;4月底前完成各项准备措施的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尽快予以整改。

2、建立完善“三防”指挥和信息网络,并于每年4月15日前将指挥信息网络报开发区综合办文秘科。要求各局、办、企业单位须建立如手机短信发送平台等快捷的通讯系统,通过快捷有效的通讯手段将上级的防灾指令以最快的速度层层传递到一线从业人员。

3、接到市政府或有关部门防灾警报后,各级“三防”领导机构有关成员及工作人员要根据要求,适时进入戒备状态,精心指挥,合力防范。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号码不得随意变动,并做好交接班和工作记录。

4、当灾害来临时,各级“三防”领导小组领导及相关人员须各就各位,进岗待命。遇紧急情况,要在市政府指挥下,按预案要求迅速出动人员或机械开展抢险救灾,整合开发区资源全力抗击灾害。

5、各局(办)、企业都应建立“三防”报告制度。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受灾内容、受灾损失(折算人民币)、抢险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等情况。遇人员伤亡,厂房、设备、市政基础设施等遭受重大损失,应当在一小时内逐级报送到开发区综合办;抗灾期间采取的抢险救灾措施、好人好事以及问题和困难等,每天报告一次。每次重大灾情后,各单位要向综合办报抗灾工作小结。

第九条 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各局(办)、科室要通过各种形式宣传“三防”知识,提高广大干部群众、企业主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共同参与意识,及时报道“三防”工作动态和在抗灾救灾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对有突出成绩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同时,总结“三防”工作的经验教训,及时修订规章制度,不断提高“三防”工作水平。

第十条 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水利、农业、经贸、建设、土地、地质、招商、公安、气象、街道等部门的沟通协作,齐心合力,共同做好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的“三防”工作。

第十一条 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所有领导和工作人员都必须自觉执行“三防”工作预案,服从上级统一指挥,积极有效地开展防灾抗灾救灾工作,尽力将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如违反规定造成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 防暴雪、防冰冻等其它自然灾害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三防”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建设项目与建成区“三防”预案

  3、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已投产企业“三防”预案

  4、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拆迁对象“三防”预案

  5、低丘缓坡开发项目拆迁对象“三防”预案

 

 

 

 

 

 

 

 

 

附件1:

 

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三防”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1、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三防”领导小组组长:李小龙,常务副组长:刘继伟、瞿茂荣,副组长:李林涛、周建敏。成员:余英、张金炎、邱张平、钟剑波、洪军、项建飞、周涛(男)、钱鑫、王芳敏等同志组成。

2、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三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园区规划建设局,瞿茂荣兼任办公室主任,余英、张金炎、邱张平、钟剑波、钱鑫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建设项目与建成区

“三防”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建设项目与建成区“三防”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开发区有效应对自然灾害能力,以防御与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及时、有效而迅速地处置因台风、暴雨造成坍塌、内涝、洪水、泥石流等灾害,避免或降低因上述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三防”的具体内容

1、做好开发区内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三防”工作,确保项目建设安全;

2、做好开发区企业投资项目建设“三防”工作,确保项目建设安全;

3、做好开发区建成区的“三防”工作,确保建成区内的管网、排渠等市政设施正常,交通畅通。

三、建立组织领导体系

为加强对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建设项目与建成区“三防”工作领导,落实人员,明确各自工作职责,成立开发区建设项目与建成区“三防”抢险工作小组,工作组由规划建设局、发展公司相关人员及各有关企业、施工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详见下表:

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建设项目与建成区“三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三防”责任领导:瞿茂荣

小组成员及分工

组别

人员

职责

第一组

张金炎、王芳敏、项小芬、徐思勇、徐彪、吕晓强、各项目施工单位负责人

做好开发区未建成区内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三防”工作

第二组

钱鑫、周涛(男)、吴英桂、毛璐康、杨林、各企业主、施工单位负责人

做好开发区企业投资项目建设“三防”工作

第三组

钱鑫、吴伟和、王芳敏、吕菲、项奕、园区年度小项目施工单位负责人

做好开发区建成区的“三防”工作

注:各组人员轮流做好防汛值班工作,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密切关注气候变化、听从责任领导安排。

    建设项目与建成区“三防”工作领导小组责任领导全面负责职责范围内“三防”工作;根据汛情预警,发布停工、加固、转移、撤离、抢险等命令。

本小组根据开发区“三防”领导小组统一安排负责组织监测巡查,掌握雨情、水情、险情、灾情动态;落实园区“三防”领导小组发布的防御、转移、抢险等命令;负责职责范围内灾前灾后各种应急抢险。开发区建设项目与建成区“三防”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职责设立3个值班小组,明确职责与人员。根据要求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待命,根据具体灾情随时奔赴灾害现场组织抢险救灾活动。

四、人员转移安置保障

根据《浙江省防御洪涝台灾人员避险转移办法》,根据不同汛情进行梯度转移。各类应转移人员在可能致灾前3小时转移完毕,若预报夜间致灾的,提前在当日18时前转移完。(开发区各区块防汛安全隐患人员安置明细表)

序号

区块名称

避灾临时安置地点

备注

1

炉田区块

炉田污水处理厂

 

2

松溪弄、回归工程区块

开发区办公大楼

 

3

芳野、吴处塆头区块

吴处村村委会

 

4

大沙区块

张家村村委会

 

五、应急响应措施

(1)加强宣传,全面动员,发动民众自防自救。

(2)当发生重大险情、灾情时,利用电话、短信、广播、上门通知等方式,将预警信息通知到户到人。

(3)高度关注,严密监测汛情险情动态,实行“地毯式”排查、巡查。

(4)配合开发区职能部门全力组织人力、物力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努力减轻灾害损失。

(5)强化人员转移,做好受灾人员的抢救、安置等工作,全力确保人员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6)按人员转移方案,组织开展危险区人员梯度转移,并加强避灾场所管理。

(7)24小时不间断排查、巡查,对危险地段实行严密监控。

 

 

 

附件3:

 

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已投产企业“三防”预案

 

为全面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三防工作方针,进一步落实区内企业的“三防”(防汛、防洪、防台)工作职责,确保开发区“三防”抢险救灾工作有效展开,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开发区“三防”工作要求,结合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基本情况、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及防御重点

(一)基本情况

本预案适用范围为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内所有投产企业。

(二)工作目标

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有效预防和努力减轻汛情、洪水、台风(热带风暴)灾害造成的损失,全力防止因台风等引发的各类灾害事故发生。坚持以人为本,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减轻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三)主要任务

1、根据开发区部署的“三防”工作,督促指导开发区内已投产企业做好“三防”工作。

2、检查督促开发区内已投产企业做好“三防”应急预案工作。

3、确保台汛期已投产企业职工的生命安全,及时转移危险区域人员到安全场所避险,努力做到“不死人,少伤人”。

4、根据开发区统一安排组建抢险救灾队伍,储备防汛防台抗旱抢险物资,检查督促已投产企业配齐抗台抢险的物资、装备,组织已投产企业参加开发区防汛防台抗旱抢险工作。

5、组织开发区内已投产企业做好灾后恢复工作。

(四)防御重点

1、开发区内已投产企业厂房、职工宿舍、仓库、工棚和管线。

2、开发区内已投产企业厂区内高边坡、低洼等危险区域内的人员。

3、重点关注鑫宇、贵度、国立、圣泰、尚德、易鑫、立丰、双荣等企业厂区四周可能发生的高边坡塌方,及时与建设管理部门做好对接工作。督促丰鼎公司做好场地内排水工作,通知佳宝、奥龙等企业做好高挡墙侧的人员安全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

(一) 投产企业“三防”工作领导小组

建立由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分管企业副主任为组长,经济发展局局长为副组长,下属科室成员组成 “三防”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根据已投产企业所属区块又细分三个小组,在开发区“三防”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详见下表:

 

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已投产企业“三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刘继伟      副组长:余英

 

小组成员及分工

组别

人员

职责

第一小组

洪军、刘德红、季茂森、各投产企业负责人

做好大沙、东岭区块产企业 “三防”工作

第二小组

周永嘉、柳思杰、元建林、曾荣林、吴茂青、各投产企业负责人

回归工程区块、青瓷宝剑园区已投产企业 “三防”工作

第三小组

张亮、徐雪菲、叶卫红、俞琦各投产企业负责人

吴处塆头、芳野区块、周际青瓷基地、松溪弄、炉田等区块已投产企业 “三防”工作

注:各组人员轮流做好防汛值班工作,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密切关注气候变化、听从组长安排。

各已投产企业建立由主要负责人抓总负责的“三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企业范围内的“三防”工作。

三、主要职责

(一)经济发展局主要职责

1、协同开发区“三防”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三防”工作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2、协同开发区“三防”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已投产企业防汛防台抢险小分队。

3、督促指导已投产企业“三防”应急预案编制及“三防”体系建设工作,督促检查台汛期间企业相关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4、负责落实开发区内已投产企业需进避险场所避险人员数量确定。

(二)各企业主要职责

1、建立由已投产企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三防”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修订完善企业防汛防台抗旱预案,明确管理职责,落实防汛防台工作人员。

2、根据台风警报信息和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切实加强防汛防台防洪各项工作。

3、实施台汛期值班制度,并保持与开发区相应职能部门信息畅通。

4、落实厂房、职工宿舍、工棚、仓库等重要部位的防汛防台措施。

5、积极准备抢险应急物资,组织落实抢险小分队,并自觉服从开发区管委会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6、保持高度警惕,加强厂区巡查,一旦发现险情,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及时组织开展抢险自救,并报告开发区管委会。

7、如实做好灾情损失统计上报。

四、应急预案的启动与处置

1、先期处置

当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消息时:

开发区各级“三防”办负责人(包括区内企业)进岗到位,并安排防台值班,注意台风动向,着手开展防汛防台准备工作。

2、应急处置

根据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的台风灾害分级,启动相应的应急相应行动。

当市气象台发布台风Ⅳ级预警时:

开发区各级“三防”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进岗到位,研究部署防御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进一步做好防台准备。

当市气象台发布台风Ⅲ级预警时:

开发区各级“三防”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进岗到位,组织召开防汛抗台紧急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密切监视台风和水雨情,检查各项防御措施落实情况,加强对重点工程的巡查和观测,并落实防汛抢险物质,做好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当市气象台发布台风Ⅱ级预警时:

各科室进入昼夜值班,进一步加大巡查和观测的力度和密度,随时将最新消息汇总并报告市三防办。对危险地区的各类人员实施梯度转移,抢险小分队集结待命,随时准备抢险救灾。

当市气象台发布台风Ⅰ级预警时:

根据灾害发生的实际情况随时进行紧急抢险救灾,并及时向开发区“三防”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有关情况。

3、善后工作

当市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解除时,视情况宣布应急结束,并组织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1)根据实际情况部署灾后处理工作。

(2)协助企业做好受灾人员安置工作,帮助恢复生产。

(3)协助企业组织力量,抓紧修复被损的厂房、工棚、仓库和相关设施,尽快恢复生产经营。

(4)台风过境后,及时统计收报灾损情况,并认真总结汛情、灾情、抗灾工作及经验教训,向开发区“三防”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报告。

 

 

 

 

 

 

附件4:

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拆迁对象“三防”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切实保障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拆迁户及拆迁安置房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防御与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及时、有效而迅速地处理因台风、暴雨造成内涝、外涝、泥石流等灾害,避免或降低因上述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防汛具体位置

1、曾家井窟3栋民房(徐起才、徐石金、徐石元)。

2、经济开发区安置房共为两处,(1)位于张家大松树地块两栋为水泥砖结构;(2)位于东岭村社门头,为砖混结构。

3、低丘缓坡项目范围内相关拆迁对象(指挥部另行安排预案)。

三、建立组织责任体系

开发区拆迁对象防汛抢险工作小组,工作组由征迁科全体工作人员及各有关村相关人员组成。详见下表:

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拆迁对象防汛领导工作组成员名单

防汛责任领导:周建敏 钟剑波

成员小组及分工

第一小组

钟剑波   金正龙

各组人员轮流做好防汛值班工作,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密切关注气候变化、听从工作小组责任领导安排。

第二小组

曹承杰   叶游根 

第三小组

张  伟   连福友 

拆迁对象防汛工作组责任领导全面负责防汛范围内防汛工作;根据汛情预警,发布人员撤离命令。

小组根据开发区防汛领导小组统一安排负责组织监测巡查,掌握雨情、水情、险情、灾情动态;落实开发区防汛领导小组发布的防御、抢险等命令;负责灾前灾后各种应急抢险。开发区拆迁对象防汛组设立3个值班小组。执行轮流24小时值班制度。根据具体灾情随时奔赴灾害现场组织抢险救灾活动。

四、人员转移安置保障

    根据《浙江省防御洪涝台灾人员避险转移办法》,根据不同汛情进行梯度转移。各类应转移人员在可能致灾前3小时转移完毕,若预报夜间致灾的,提前在当日18时前转移完。(安置户各村防汛安全隐患人员明细表)

经济开发区拆迁户及拆迁安置房居住人员明细表

村别

户主姓名

联系电话

本户人数

临时安置点

吴处

刘旺儿(东岭)

13757869562

2

吴处村办公楼

吴处

刘建忠(东岭)

13757869562

4

吴处村办公楼

吴处

周金明(东岭)

630735

4

吴处村办公楼

吴处

周  伟(东岭)

630735

3

吴处村办公楼

吴处

周  军(东岭)

630735

3

吴处村办公楼

芳野

曾长友(张家)

655742

3

芳野村办公楼

周际

吴金友(张家)

512617

2

曾家村办公楼

立新

张美珠(张家)

547230

2

曾家村办公楼

芳野

叶松文(张家)

559064

1

芳野村聚餐点

曾家井窟

徐石金

561237

8

曾家村办公楼

曾家井窟

徐石元

574148

8

曾家村办公楼

曾家井窟

徐起才

645604

4

曾家村办公楼

 转移路线:

1、东岭安置区块(安置房----纵一路---吴处路----吴处村办公楼)

2、张家安置区块(安置房----老53省道——吴处村办公楼)

3、井窟(家---横一路---曾家村委会)

重点户责任人:徐石金户(钟剑波 690669)、徐起才户(张伟696653)、张家安置区块(曹承杰623898)、东岭安置区块(金正龙631815)

五、应急响应措施

(1)加强宣传,全面动员,发动民众自防自救。

(2)当发生重大险情、灾情时,利用电话、短信、广播、上门通知等方式,将预警信息通知到户到人。

(3)高度关注,严密监测汛情险情动态,实行“地毯式”排查、巡查。

(4)配合开发区职能部门全力组织人力、物力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努力减轻灾害损失。

(5)强化人员转移,做好受灾人员的抢救、安置等工作,全力确保人员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6)按人员转移方案,组织开展危险区人员梯度转移,并加强避灾场所管理。

(7)24小时不间断排查、巡查,对危险地段实行严密监控。                                                                                             附件5:

  低丘缓坡开发项目拆迁对象“三防”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切实保障低丘缓坡开发项目拆迁户及拆迁安置房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防御与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及时、有效而迅速地处理因台风、暴雨造成内涝、外涝、泥石流等灾害,避免或降低因上述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范围区内建设项目相关“三防预案”已由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另行编制执行。

二、防汛具体位置

1、松溪弄村安置房(柳海林)。

2、芳野村两处,(1)叶松文位于张家大松树安置房,芳野张山头老房有儿子居住;(2)管新伟兄弟房屋未拆除完毕;(3)曾笑林兄弟房屋未拆除完毕。

3、周际村周金福户房屋不在拆迁范围,但四周土地已平整,房屋与场地高度较大,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三、建立组织责任体系

低丘缓坡项目拆迁对象防汛抢险工作小组,工作组由低丘缓坡指挥部征迁工作人员及各有关村相关人员组成。详见下表:

低丘缓坡开发项目区拆迁对象防汛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防汛责任领导:周建敏

成员小组及分工

第一小组

钟剑波 朱伟荣   柳茂高 连福友

各组人员轮流做好防汛值班工作,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密切关注气候变化、听从工作小组责任领导安排。

第二小组

张  伟  叶游根  黄小军 李光章

第三小组

凌根洪  曹承杰 金正龙  吴东琴

拆迁对象防汛工作组责任领导全面负责防汛范围内防汛工作;根据汛情预警,发布人员撤离命令。

小组根据开发区防汛领导小组统一安排负责组织监测巡查,掌握雨情、水情、险情、灾情动态;落实开发区防汛领导小组发布的防御、抢险等命令;负责灾前灾后各种应急抢险。低丘缓坡开发项目拆迁对象防汛组设立3个值班小组。执行轮流24小时值班制度。根据具体灾情随时奔赴灾害现场组织抢险救灾活动。

四、人员转移安置保障

    根据《浙江省防御洪涝台灾人员避险转移办法》,根据不同汛情进行梯度转移。各类应转移人员在可能致灾前3小时转移完毕,若预报夜间致灾的,提前在当日18时前转移完。(安置户各村防汛安全隐患人员明细表)

经济开发区拆迁安置房居住人员明细表

村别

户主姓名

联系电话

本户人数

临时安置点

松溪弄村

柳海林

674291

6

周际村周际公寓

芳野村

叶松文

599064

2

芳野村聚餐点

芳野村

叶有森

(叶松文儿子)

698245

3

芳野村聚餐点

周际村

周金福

673337

16

周际村周际公寓

 转移路线:

1、松溪弄柳海林户(安置房----松溪弄路---五三省道---周际村周际公寓)

2、芳野村叶松文户(张家安置房---后沙路---53省道——芳野村聚餐点)

3、芳野村叶有森户(家---棋盘山路---芳野村聚餐点)   4、周际村周金福户(家---53省道---周际村周际公寓)

重点户责任人:柳海林户(凌根洪670681)、叶松文户(钟建波 690669)、叶有森户(朱伟荣651180)、周金福(张伟696653)

五、应急响应措施

(1)加强宣传,全面动员,发动民众自防自救。

(2)当发生重大险情、灾情时,利用电话、短信、广播、上门通知等方式,将预警信息通知到户到人。

(3)高度关注,严密监测汛情险情动态,实行“地毯式”排查、巡查。

(4)配合开发区职能部门全力组织人力、物力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努力减轻灾害损失。

(5)强化人员转移,做好受灾人员的抢救、安置等工作,全力确保人员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6)按人员转移方案,组织开展危险区人员梯度转移,并加强避灾场所管理。

(7)24小时不间断排查、巡查,对危险地段实行严密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