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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331181000000/2017-41709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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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7-03-18 |
文号: | 龙政办发〔2017〕27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KLQD01-2017-0027 |
有效性: | 有效 |
《龙泉市全境剿灭劣Ⅴ类水暨巩固提升全域水环境质量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泉市全境剿灭劣Ⅴ类水暨巩固提升全域水环境质量行动方案
为坚决贯彻落实《浙江省劣Ⅴ类水剿灭行动方案》(浙政办发〔2016〕165号),充分发扬“尤为如此”的担当精神,干在先、走在前,坚决将治水进行到底,全力打好劣Ⅴ类水剿灭战,不断巩固提升“清三河”成效和全域水环境质量,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生态发展之路,拉高标杆,勇立绿色发展潮头,为美丽浙江、美丽丽水建设提供更多更好的龙泉元素。深入实施“五水共治”,以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深化“河长制”,铁腕推进“六大专项行动”,坚决打赢“剿灭战”,巩固提升“清三河”,再夺治水“大禹鼎”。到2017年底,水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省领先,全境水质实现Ⅲ类及以上(其中水质监测断面实现Ⅱ类及以上),保持河库塘渠等各类水域水体优美洁净,不断提升百姓对治水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为美丽幸福好龙泉厚植美水底色。
二、主要任务
(一)截污纳管专项行动。切实将截污纳管作为全境剿灭劣Ⅴ类水暨巩固提升全域水环境质量行动(对下简称“剿劣行动”)的首要任务,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截污纳管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治水办发〔2017〕1号)要求,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加强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建设,切实提高污水处理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和达标排放率,全力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和水平,补齐治污水的突出短板。到2017年底,全市城市污水处理率比2016年提高5.31个百分点,达到90.2%以上,新增城镇污水配套管网11.5公里以上。完成溪北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和溪北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万吨/日。全面推进世行贷款八都、安仁、锦溪、小梅和查田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加强城镇排水和污水收集管网的日常养护,着力解决污水管网渗漏、破损、错接、混接、淤堵等突出问题,全年完成城市建成区管网清淤72公里。加强现有雨污合流管网的分流改造,加快推进城中村、农民联建房、里弄小巷、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建设,开展小行业污水排放整治和居住小区阳台排水管等改造,全年完成改造老旧小区3个、里弄小巷改造5公里。加强码头船舶污染物收集和处理等设施建设。(住建局牵头,发改局、环保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经信局、交通运输局、经济开发区、相关乡镇(街道)等参与)
(二)河沟清淤专项行动。科学开展河道沟渠等清淤工作,优先安排劣Ⅴ类水体清淤项目,对巩固“清三河”及劣Ⅴ类水体消除成效任务较重的河沟等要定期巡查监测淤积情况,做到有淤必清,并逐步建立轮疏工作机制,实现河沟等淤疏动态平衡。各乡镇(街道)要积极开展群众性清淤活动,重点对村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有淤积的小沟、小渠、小溪和小池塘进行彻底清淤整治,全年计划完成清淤25万立方米以上。针对淤泥成分、水域特点等因素的差异,科学合理选用清淤方式;鼓励选用生态环保的清淤方式,实现生态清淤、淤泥脱水、垃圾分离、余水循环处理的一体化、流程化,提高清淤科学化水平。加强淤泥清理、排放、运输、处置的全过程管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水利局牵头,住建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等参与)
(三)工业整治专项行动。深入推进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严格按照培育一批示范企业、集聚一批小散企业、消减一批危重企业的思路和重点行业整治提升标准,大力开展泵阀、不锈钢、酸洗、矿山、农副食品加工等重点产(行)业整治提升,以及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落后企业、加工点、作坊的专项整治。深化“腾笼换鸟”,以无证经营、无安全保障、无合法场所、无环保措施等“四无”企业(作坊)为重点,加快淘汰落后产能,2017年完成涉水特色行业整治2家,淘汰落后产能涉及企业6家,关停和整治存在问题的“低小散”块状行业企业(作坊)80家以上。集中治理经济开发区等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装置,确保所有工业集聚区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正常运行,污泥按规定妥善处置。严格实行重污染行业重金属和高浓度难降解废水的预处理和分质处理,推行重点行业明管化输送废水,加强企业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强化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加强水循环利用,提高用水效率,2017年底完成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5%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工业废水排放量下降5%以上。加大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严格执行“五个一律”,打造最严环境执法城市。(责任单位:环保局、经信局牵头,住建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经济开发区、相关乡镇(街道)等参与)
(四)农业农村面源治理专项行动。大力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积极开展美丽化和规模化建设,严格执行禁限养区制度,不断完善线下网格化巡查与线上智能化防控相结合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保留养殖场污染防治的精细化、标准化水平。到2017年底,99家存栏50头以上生猪养殖场全部纳入智能化防控平台并实施有效防控,规范102家规模化养殖场生态消纳模式治理,建成6家美丽牧场。加强对畜禽养殖场的日常监管,加大巡查和整治力度,动态掌握养殖场污染治理与排泄物利用情况,包括污染治理设施是否完好并正常运行,排泄物是否得到资源化利用,生产管理档案是否规范完整,是否存在超养情况等。开展散养生猪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强化散养生猪污染整治,全面关停城镇与农村禁养区内的生猪养殖,全面规范边远山村生猪和家禽养殖,实现生态化、清洁化。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等化肥农药减量技术与模式,持续降低农业面源污染,2017年全市化肥减量216吨、农药减量1吨。(责任单位:农业局牵头,环保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局、各乡镇(街道)等参与)
进一步深化库区水环境综合整治,调整优化水产养殖布局,明确水产养殖空间区域,严格控制水库小网箱养殖。深化水产养殖水污染治理,大力推进池塘循环水养殖,减少尾水排放。深入推进渔业转型促治水行动,实施养殖塘生态化改造33亩、稻鱼共生轮作2000亩、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苗种1200万尾。(责任单位:水利局牵头,环保局、相关乡镇(街道)等参与)
以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为重点,不断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对2016年及以前完成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全面完成验收并及时运维到位。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农村污水运行、维护、管理长效机制。运用市场机制,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管护,提高管护水平和设施运行效率。发挥村级责任主体作用,落实管护责任人,确保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建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监管服务平台并有效运行,不断提高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率、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负荷率和达标排放率。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提高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水平,实施垃圾分类处理65个建制村,确保建制村生活垃圾集中有效收集处置率达到96%以上、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建制村覆盖率达到30%。(责任单位:农办、住建局牵头,环保局、农业局、各乡镇(街道)等参与)
(五)入河排污口整治专项行动。加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依法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未依法办理审核手续的,限期补办手续。对可以保留但需整改的,提出整改意见并加强监管。全面公布依法依规设置的入河排污口名单信息。建立入河排污口信息管理系统,不断提高监管水平。(责任单位:水利局牵头,环保局、经信局、住建局、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等参与)
全面清理非法设置、设置不合理、经整治后仍无法达标排放的排污口。对非法设置的排污口、暗管(渠),一律封堵;对污水直排口一律就近纳管或采取临时截污处理措施;对雨污混排口,一律限期整改。2017年完成141个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开展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整治。保留或暂时保留的排污口、雨排口要设置规范的标识牌,实施“身份证”管理,公开排放口名称、编号、汇入主要污染源、整治措施和时限、监督电话等信息,并将入河排放口日常监管列入基层河长履职巡查的重点内容。(责任单位:环保局牵头,经信局、住建局、水利局、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等参与)
(六)生态配水与修复专项行动。按照引得进、流得动、排得出的要求,增强水体流动性,提高水体自净能力,构建良好的水生态系统。打通断头水体,逐步恢复坑塘、沟渠、湿地等各类水体的自然连通。充分考虑基本生态用水需求,维持一定的水面率以及河流的合理流量和水库的合理水位,维护河库生态健康。加强河流生态化治理,加大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开展驳岸生态化改造、沿岸绿化及景观、河岸湿地建设,恢复与重建河道良性生态系统。建设、维护河道两侧的绿植缓冲带和隔离带,维护水源涵养空间。鼓励设计—治理—养护一体化模式,推进河道保洁、生态治理和长效养护。2017年全市完成河道综合整治19公里。(责任单位:水利局牵头,环保局、住建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等参与)
三、巩固提升“清三河”成效,进一步深化河长制
(一)持续巩固提升“清三河”成效。严格执行垃圾河、黑河、臭河复查机制,相关乡镇(街道)每半年至少要组织开展1次全面评估。对出现污染反弹的河道,要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并实行挂号销号制度。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活水循环、清水补给,水质净化、生态修复的基本技术路线,严防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反弹,实现水体洁净、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
深入推进“清三河”工作向小沟、小渠、小溪、小池塘等小微水体延伸,参照“清三河”标准开展全面整治,做到治理无盲区、全覆盖。6月底前,全市完成35处小微水体整治任务,消除感官污染,切实提高城乡居民门前屋后的水体环境质量。
(二)进一步落实河长职责。劣Ⅴ类水体所在河道,应由当地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担任河长,主要领导亲自抓,切实落实属地治水主体责任。各级河长要切实落实治、管、保“三位一体”职责,抓好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工作,做到底数、职责、范围清,日常巡查、问题发现、信息处置、问题解决到位。市级河长要牵头制定治理方案、协调解决河库治理和保护中的重大问题,对跨行政区域的河库明确职责,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实行联防联控,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导,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基层(乡镇街道、村、社区)河长要按照《基层河长巡河细则》(浙治水办发〔2016〕22号)要求,严格执行河长日常工作制度,认真履行河长职责,对责任河道进行日常巡查管护,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协助上级河长开展工作。
(三)完善组织架构。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库管理保护机制。在市乡村三级河长组织体系基础上,全面推行河道警长、河道巡查员、网格员体系建设,建立小微水体河长责任体系,实行基层河长小微水体责任区域包干制度。市级河长联系部门要切实负责好日常工作,履行河长办职责。严格执行河长公示制度,规范设置河长公示牌,河长人事变动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确定新任河长,并做好前后任河长的工作交接和河长公示牌更新。
(四)健全长效机制。严格执行河长制例会、巡查、督查、通报等工作制度,层层督促各级河长抓好项目落实、进度落实、责任落实。严格执行河长履职考核办法,加强对河长的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各级河长考核由上一级河长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各级河长微信工作群的沟通、桥梁作用,及时动态更新河长微信工作群。大力推广河长制信息系统应用,充分发挥河长制移动端(APP)或微信公众平台作用,到2017年底,全市实现河长制信息系统全覆盖。
四、行动安排
(一)排查部署阶段(2月6日至3月31日)。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按规定对辖区内各类水体开展地毯式排查摸底。通过排查全面摸清各类水体水质状况,特别是小微水体的感官污染状况。凡是达不到要求的水体,都要纳入治理范围,排查工作在2月底前结束。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各相关部门在第一时间对全境剿灭劣Ⅴ类水暨巩固提升全域水环境质量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全面落实责任。根据项目化推进、清单化管理的要求,制定各自实施方案,没有劣Ⅴ类水体的乡镇(街道)制定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行动方案。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根据全市行动方案牵头制定相应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有劣Ⅴ类水剿灭任务的乡镇(街道)制定一点一策方案,各专项行动方案和一点一策方案在3月31日前报市治水办备案。
(二)铁腕剿灭阶段(4月1日至6月30日)。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各相关部门单位严格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分工,明确项目表、时间表、责任表,划定重点作战区,制定作战图挂图作战,做到治理无盲区、全覆盖。市水利部门在4月份牵头组织全市开展清淤大会战活动,市环保部门在4月份组织开展春季“铁拳1号”剿劣护水专项行动,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也要组织声势浩大的剿劣大会战、大围剿;市人大、市政协适时组织开展“剿劣行动”专项监督活动,市督办适时组织开展专题督查活动,有效助推剿灭战决战决胜;市治水办逐月对各乡镇(街道)、职能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到6月底,全市各需整治水体基本完成治理任务,水体消除感官污染,各项治污水项目有序推进。
(三)验收总结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严格按照“清三河”标准,做到治好一个报结销号一个。到7月底,全面达到“所有需整治的水体完成报结销号、没有黑臭河、垃圾河反弹、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等条件。认真总结、固化经验、查漏补缺,全面做好丽水市整体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争取早日通过丽水市复核验收。
(四)巩固深化阶段(8月1日至12月31日)。认真组织开展“剿劣行动”“回头看”活动,常态长效深入推进各项治水工作,不断巩固提升剿劣和“清三河”成效。不断深化河长制等治水长效机制,坚决将治水进行到底,不达目的决不收兵。将“剿劣行动”作为“五水共治”重要内容进行严格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剿劣行动”的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剿劣行动”指挥部,由市委书记、市长任总指挥,相关市领导任副指挥。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是“剿劣行动”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是辖区“剿劣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及时组建指挥部,建立作战室。要建立目标责任制和工作推进机制,做到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明确项目表、时间表、责任表,挂图作战。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决战决胜“剿劣行动”,特别要注重与“三改一拆”、“六边三化三美”、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的有机结合、协同推进。
(二)强化要素保障。切实加强资金保障力度,加大截污纳管、生活污染整治、河沟清淤、生态治理等的资金投入,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开通绿色通道,确保各类工程项目顺利建设。市有关部门在治水重点项目、资金安排上要加大倾斜支持力度。要积极创新投融资机制,引导和吸纳社会资本参与水环境治理。环保、水利、建设等部门要切加大技术指导与服务,环保部门要加强劣Ⅴ类水体监测数据分析,及时评价水质变化情况和治理效果,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实行最严格的水环境监管制度,对违法行为零容忍。
(三)严格督查考核。人大、政协、检察院、纪委要把我市“剿劣行动”作为今年的监督重点,同时纳入市督办重点督查项目。建立信息报送、例会、预警、约谈等制度,每月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不力、进展滞后的地区进行预警、约谈、曝光等。将“剿劣行动”实施情况作为“五水共治”督查的必查项目,并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挂钩。对不能完成任务、新增劣Ⅴ类水体或辖区水环境质量下降的地区,在“五水共治”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有关“五水共治”、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方面的荣誉,并实行建设项目区域限批。对工作不力的公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注重宣传引导。积极发挥新闻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公众号等载体,持续深入开展“五水共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社会公众投身“剿劣行动”的责任意识、参与意识,营造全民治水、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群众对治水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附件:1.龙泉市全境剿灭劣Ⅴ类水暨巩固提升全域水环境质
量行动指挥部名单
2.龙泉市全境剿灭劣Ⅴ类水暨巩固提升全域水环境
质量“六大行动”目标责任分解表
3.龙泉市全境剿灭需整治小微水体污染工作目标责
任分解表
4.龙泉市巩固提升“清三河”成效工作责任分解表
附件1
龙泉市全境剿灭劣Ⅴ类水暨巩固提升全域水环境质量行动指挥部成员名单
总指挥:王顺发 吴松平
副指挥:翁志鸿 熊勇军 诸葛春杰 雷 超 林 峰
王 凡 郑建青 叶新亚 张长山 黄国勇
杨洪斌 徐怀坤 廖旭青 陈吉明 连浩松
成 员:刘世映(市委办)
潘祝平(市府办)
周建敏(市府办)
季向阳(督办)
游金元(纪委)
郑高隆(组织部)
胡盛锋(宣传部)
李先顶(政法委)
吴孝龙(检察院)
林先龙(农办)
方晓龙(环保局)
付建伟(水利局)
周光洪(住建局)
曾高平(农业局)
吴 敏(发改局)
夏 卫(经信局)
吴小波(财政局)
张永呈(国土资源局)
刘继伟(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
罗新海(交通运输局)
李 力(市场监管局)
叶有林(公安局)
汤克豪(科技局)
叶宪森(卫计局)
吴照培(林业局)
胡武海(文旅委)
周欣波(教育局)
李小龙(治水办)
指挥部下设一办六组,作战室设在市环保局(治水办),杨洪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熊勇军同志负责工业整治行动组;张长山同志负责截污纳管专项行动组;黄国勇同志负责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组;杨洪斌同志负责河沟清淤专项行动组、入河排污口整治专项行动组、生态配水与修复专项行动组。
附件2
龙泉市全境剿灭劣Ⅴ类水及巩固提升全域水环境质量“六大行动”目标
责任分解表
行动 名称 | 主 要 任 务 | 责任领导 | 责任单位 | 主要 责任人 | 完成期限 |
一、 截污 纳管 专项 行动 | 牵头制定截污纳管专项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 张长山 | 市住建局牵头 市发改局、市环保局、经济开发区、相关 街道参与 | 周光洪 | |
全面加强城市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建设,切实提污水处理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和达标排放率,到2017年底,全市城市污水处理率比2016年提高5.31个百分点,新增城镇污水配套管网11.5公里以上。 | |||||
完成溪北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和溪北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万吨/日。 | |||||
加强城市排水和污水收集管网的日常养护,全年完成城市建成区管网清淤72公里。 | |||||
加强现有雨污合流管网的分流改造,加快推进以城中村、农民联建设房、里弄小巷、老旧小区为重点的雨污分流改造建设,开展居住小区阳台排水管等的改造。全年完成改造老旧小区3个、里弄小巷改造5公里。 | |||||
全面推进世行贷款八都、安仁、锦溪、小梅和查田镇污水处理项目建设。 | 杨洪斌 | 市水利局牵头 市发改局、市环保局、相关镇参与 | 付建伟 | ||
加强码头船舶污染物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并正常运行。 | 杨洪斌 |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市文旅委、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相关乡镇(街道)参与 | 罗新海 |
行动 名称 | 主 要 任 务 | 责任领导 | 责任单位 | 主要 责任人 | 完成期限 |
二、河沟清淤 专项 行动 | 牵头制定河沟清淤专项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 杨洪斌 | 市水利局牵头 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参与 | 付建伟 | 3月25日 |
全力科学开展河库渠塘等清淤,优先安排劣Ⅴ水体清淤项目,全年完成清淤25万立方米。 | 12月31日 | ||||
逐步建立河沟轮疏机制,实现河沟等淤疏动态平衡。 | |||||
组织开展群众性清淤活动,重点对农村、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有淤积的小沟、小渠、小溪和小池塘进行彻底清淤整治。 | 9月30日 | ||||
对巩固“清三河”及劣Ⅴ类水体消除成效任务较重的河沟等要定期巡查监测淤积情况,做到有淤必清。 | “清三河”各责任主体单位牵头 | 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 | 持续进行 | ||
三、工业整治 专项 行动 | 牵头制定工业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 熊勇军 | 市经信局牵头 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市监局、市国土资源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安监局、经济开发区、相关乡镇(街道)参与 | 夏 卫 | 3月25日 |
开展泵阀、不锈钢、酸洗、矿山、农副食品加工等重点行业整治提升,以及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落后企业、加工点、作坊的专项整治。 | 12月31日 | ||||
深化“腾笼换鸟”,以无证经营、无安全保障、无合法场所、无环保措施等“四无”企业(作坊)为重点,加快淘汰落后产能,2017年完成涉水特色行业整治2家,淘汰落后产能涉及企业6家,关停和整治存在问题的“低小散”块状行业企业(作坊)80家以上。 |
行动 名称 | 主 要 任 务 | 责任领导 | 责任单位 | 主要 责任人 | 完成期限 |
三、工业整治 专项 行动 | 牵头制定水污染防治行动2017年实施方案 | 杨洪斌 | 市环保局牵头 市经信局、经济开发区、相关乡镇(街道)参与 | 方晓龙 | 持续进行 |
集中治理经济开发区等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所有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泥按规定妥善处置。 | 持续进行 | ||||
严格实行重污染行业重金属和高浓度难降解废水的预处理和分质处理,推行重点行业明管化输送废水,加强企业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强化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2017年底完成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5%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工业废水排放量下降5%以上。 | |||||
四、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专项 行动 | 牵头制定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 黄国勇 | 市农业局牵头 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各乡镇(街道)参与 | 曾高平 | 3月31日 |
大力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积极开展美丽化和规模化建设,到2017年底,存栏50头以上生猪养殖场全部纳入智能化防控平台并实施有效防控,规范102家规模化养殖场生态消纳模式,建成6家美丽牧场。 | 12月31日 | ||||
加强对畜禽养殖场的日常监管,加大巡查和整治力度,动态掌握养殖场污染治理与排泄物利用情况。 | 持续进行 | ||||
进一步规范农村家庭畜禽养殖,严防污染物直排小沟、小渠等水体。 | |||||
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等化肥农药减量技术与模式,持续降低农业面源污染,2017年全市化肥减量216吨、农药减量1吨。 | 12月31日 | ||||
进一步深化库区水环境综合整治,调整优化水产养殖布局,明确水产养殖空间区域,严格控制水库小网箱养殖。 | 杨洪斌 | 市水利局牵头 市环保局、相关乡镇(街道)等参与 | 付建伟 | ||
深化水产养殖水污染治理,大力推进池塘循环水养殖,减少尾水排放。深入推进渔业转型促治水行动,实施养殖塘生态化改造33亩、稻鱼共生轮作2000亩、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全年增殖放流苗种1200万尾。 |
行动 名称 | 主 要 任 务 | 责任领导 | 责任单位 | 主要 责任人 | 完成期限 | |
四、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 专项 行动 | 牵头制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 黄国勇 | 市农办牵头 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各乡镇(街道)等参与) | 林先龙 | 3月25日 | |
以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为重点,不断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对2016年及以前完成的项目,全面完成验收并及时交付。 | ||||||
12月31日 | ||||||
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提高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水平,实施垃圾处理65个建制村,确保建制村生活垃圾集中有效收集处置率达到96%以上、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建制村覆盖率达到30%。 | ||||||
加快推进世行贷款分散农村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全年完成28个村建设任务。 | 杨洪斌 | 市水利局牵头 市发改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各相关乡镇(街道)参与 | 付建伟 | 12月31日 | ||
建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监管服务平台并有效运行,不断提高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率、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负荷率和达标排放率。 | 张长山 | 市住建局牵头 市农办、各乡镇(街道)等参与 | 周光洪 | |||
发挥村级责任主体作用,落实管护责任人,确保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 ||||||
建立完善农村污水运行、维护、管理长效机制。运用市场机制,委托第三方运维管护,提高管护水平和设施运行效率。 | 市住建局牵头 市农办、市环保局、 各乡镇(街道)等参与 |
行动 名称 | 主 要 任 务 | 责任领导 | 责任单位 | 主要 责任人 | 完成期限 |
五、入河排污口整治专项行动 | 牵头制定入河排污口设置专项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 杨洪斌 | 市水利牵头 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经信局、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等参与) | 付建伟 | 3月25日 |
加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依法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未依法办理审核手续的,限期补办手续。对可以保留但需整改的,提出整改意见并加强监管。 | 持续进行 | ||||
建立入河排污口信息管理系统,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全面公布依法依规设置的入河排污口名单信息。 | 12月31日 | ||||
牵头制定入河排污口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 杨洪斌 | 市环保局牵头 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经信局、经济开发区、各相关乡镇(街道) 参与 | 方晓龙 | 3月25日 | |
全面清理非法设置、设置不合理、经整治后仍无法达标排放的排污口。对非法设置的排污口、暗管(渠),一律封堵;对污水直排口一律就近纳管或采取临时截污处理措施;对雨污混排口,一律限期整改。开展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整治。全年完成141个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 | 12月31日 | ||||
保留或暂时保留的排污口、雨排口都要设置规范的标识牌,实施“身份证”管理,并将入河排放口日常监管列入基层河长履职巡查的重点内容。 | 持续进行 | ||||
六、生态配水与修复专项行动 | 牵头制定生态配水与修复专项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 杨洪斌 | 市水利牵头 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等参与) | 付建伟 | 3月25日 |
打通断头水体,逐步恢复坑塘、沟渠、湿地等各类水体的自然连通。充分考虑基本生态用水需求,维持一定的水面率以及河流的合理流量和水库的合理水位,维护河库生态健康。 | 持续进行 | ||||
加强河流生态化治理,加大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2017年全市完成河道综合整治19公里。 | 12月31日 |
附件3
龙泉市全境剿灭需整治小微水体污染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表
序号 | 地点 | 水体情况 | 水质现状 | 整治期限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
1 | 龙渊街道临江路口建伟豆腐作坊处 | 长:100米 | 水体黑、臭,劣Ⅴ类 | 6月底 | 龙渊街道 | 张启平 | |||
2 | 龙渊街道临江路口105号房处 | 面积:50平方米 | 水体淤积、黑、臭,劣Ⅴ类 | 6月底 | |||||
3 | 龙渊街道北山路15号对面处 | 长:75米 | 水体浑浊、臭、劣Ⅴ类 | 6月底 | |||||
4 | 龙渊街道以马内利蛋糕店后首 | 长:10米 | 水体浑浊、黑、臭,劣Ⅴ类 | 6月底 | |||||
5 | 龙渊街道河头坎排水渠(龙一中南侧) | 长:300米 | 水体浑浊、黑、臭、劣Ⅴ类 | 6月底 | 住建局 | 周光洪 | |||
6 | 西街街道河村龙泉渠 | 长:3200米 | 黑、臭、淤泥、垃圾,劣Ⅴ类 | 6月底 | 西街街道 | 吴伟俊 | |||
7 | 剑池街道宏山自然村小沟 | 长:80米 | 发黑发臭、垃圾,劣Ⅴ类 | 6月底 | 剑池街道 | 杨惠民 | |||
8 | 剑池街道宏阳村小沟1号 | 长:100米 | 红褐色,淤泥,劣V类 | 6月底 | |||||
9 | 剑池街道宏阳村小沟2号 | 长:150米 | 淤泥,水体发黑发臭,劣V类 | 6月底 | |||||
序号 | 地点 | 水体情况 | 水质现状 | 整治期限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
10 | 剑池街道南秦村南大洋2号 | 长:150米 | 水体发黑发臭、浑浊,劣V类 | 6月底 | 剑池街道 | 杨惠民 | |||
11 | 剑池街道东岭村健身广场旁小渠 | 长:1200米 | 水体偏黄、浑浊、发臭,劣V类 | 6月底 | |||||
12 | 剑池街道林场路3号 | 长:300米 | 水体发黑发臭,浑浊,劣V类 | 6月底 | |||||
13 | 剑池街道立新村小沟1号 | 长:120米 | 生活垃圾,水体微浑浊,劣V类 | 6月底 | |||||
14 | 剑池街道江滨西路防洪堤下面 | 长:20米 | 微浑浊,发臭,劣V类 | 6月底 | 住建局 | 周光洪 | |||
15 | 剑池街道水南村1号(交警大队门口) | 长:100米 | 生活垃圾,水体发臭,劣V类 | 6月底 | 经济开发区 | 刘继伟 | |||
16 | 塔石街道秋丰村潘火明户水塘 | 面积:230m2 | 水体不流动,表面有蓝藻。 | 6月底 | 石达石街道 | 翁远先 | |||
17 | 八都镇松渠村王坊自然村1号电线杆后小沟 | 长:150米 | 沟水发黑发臭、有垃圾、淤泥, 劣V类 | 6月底 | 八都镇 | 杨华锋 | |||
18 | 八都镇松渠村王坊自然村永生水产批发旁 | 长:40米 | 沟水发黑发臭、有垃圾、淤泥, 劣V类 | 6月底 | |||||
19 | 八都镇一村长安东街130号附近小沟 | 长:40米 | 略浑浊、臭,有垃圾、淤泥, Ⅳ类 | 6月底 | |||||
20 | 八都镇三村老双枪旁边 | 长:150米 | 浑浊,有垃圾、淤泥,劣V类 | 6月底 | |||||
序号 | 地点 | 水体情况 | 水质现状 | 整治期限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
21 | 安仁镇黄石玄创奇玩具厂边小沟 | 长:50米 | 浑浊、淤泥、发臭,劣V类 | 6月底 | 安仁镇 | 周建伟 | |||
22 | 安仁镇黄石玄二弄边小沟 | 长:150米 | 黑臭、淤泥、垃圾,劣V类 | 6月底 | |||||
23 | 安仁镇项边村安西路安泰小区边 | 长:300米 | 浑浊、黑臭、淤泥,劣V类 | 6月底 | |||||
24 | 安仁镇项边村项边7号小沟 | 长:20米 | 浑浊、发绿、淤泥,V类 | 6月底 | |||||
25 | 安仁镇项边村项边村村头(安西路边) | 长:100米长 | 绿臭、淤泥,劣V类 | 6月底 | |||||
26 | 安仁镇安泰小区路口 | 长:300米 | 浑浊、淤泥、劣V类 | 6月底 | |||||
27 | 上垟镇小黄南村聚餐厅 | 长:310米 | 黑臭、淤泥、有油污,劣V类 | 6月底 | 上垟镇 | 陈伟平 | |||
28 | 上垟镇小黄南村屋后垅 | 长:300米 | 垃圾、淤泥、略浑浊,Ⅳ类 | 6月底 | |||||
29 | 小梅镇梅二后门三弄 | 长:30米 | 水体浑浊黑臭、淤泥,存在养殖污染,劣V类 | 6月底 | 小梅镇 | 魏平 | |||
30 | 小梅镇梅三樟树下樟村弄1号 | 长:200米 | 水体浑浊黑臭、淤泥、垃圾,劣V类 | 6月底 | |||||
31 | 小梅镇梅三樟树下樟村弄2号 | 长:200米 | 水体浑浊得臭、淤泥,劣V类 | 6月底 | 小梅镇 | 魏 平 | |||
32 | 查田镇查一村主道路边 | 长:1000米 | 水体黑臭、淤泥,劣V类 | 6月底 | 查田镇 | 叶 龙 | |||
33 | 查田镇溪口下凉亭边 | 长:500米 | 水体浑浊、淤泥,劣V类 | 6月底 | |||||
34 | 查田镇茶丰工业污水处理厂边 | 长:300米 | 水体黑臭,淤泥,劣V类 | 6月底 | |||||
35 | 道太乡何山头 | 长:400米 | 水体浑浊,淤泥, V类 | 6月底 | 道太乡 | 彭小军 | |||
附件4
龙泉市巩固提升“清三河”成效重点工作责任分解表
序号 | 河流名称 | 主要问题 | 2017年治理措施 | 责任领导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1 | 大沙溪及 支流 | 佳德名苑、东岭村、张家村、曾家村、吴处村、翁仁村、芳野村、大沙村等区块未截污纳管,生活污水直排。 | 加大截污纳管力度,实现污水零直排。新建东岭村、张家村、曾家村、吴处村、翁仁村、芳野村、大沙村等城中村区块污水管网,完成佳德名苑污水纳管。 | 张长山 | 住建局 | 周光洪 |
工业企业废水管网不完善,管网有破损现象;企业有偷漏排现象;企业生活污水未全部纳管。 | 全面开展开发区污水管网排摸,完善全区废水管网,修复破损管网,完成园区所有企业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纳管;加强环境监管。 | 熊勇军 | 经济开发区 | 刘继伟 | ||
加强环境执法监管,打击企业废水偷排行为。 | 杨洪斌 | 环保局 | 方晓龙 | |||
高塘垃圾填埋场局部防渗措施未到位,垃圾渗滤液和处理后尾水与山坑水混排,目前以截流形式将混排水引入园区污水管网,但在雨天,水流大的时候容易泼出流入大沙溪。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不到位。 | 1.在垃圾填埋场大坝下建设一个小坝,将渗出的少量渗滤液送处理站处理。 2.做好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确保达标排放。 3.实施雨污分流,铺设污水专用管道将处理后的尾水接入污水管网。 | 张长山 | 住建局 | 周光洪 | ||
大沙溪支流曾家、张家老村段淤泥淤积较多,淤积易反复。 | 定期进行清淤。 | 杨洪斌 | 剑池街道 | 杨惠民 | ||
淤积易反复 | 定期巡查监测淤积情况,做到有淤必清。 | 熊勇军 | 经济开发区 | 刘继伟 | ||
2 | 金沙溪 | 书堂畈小区联建房污水管网混接、错接,导致雨污混排,排放口众多。 | 加强联建房接管管理;对管网混接、错接现象进行整改,将小区生活污水接入城市污水管网。 | 张长山 | 住建局 | 周光洪 |
立新村、周际村等城中村未截污纳管,生活污水直排。 | 加大截污纳管力度,实现污水零直排。新建立新村、周际村等城中村污水管网。 | 周光洪 | ||||
回归工程区块少部分企业生活污水未纳管。 | 完善回归工程区块污水管网,做到生活污水应接全接,修复破损管网;加强环境监管。 | 熊勇军 | 经济开发区 | 刘继伟 | ||
因工程影响,造成金沙溪河道泥砂淤积,溪水时常浑浊。 | 加强在建工程污水排放管理。 | |||||
定期巡查监测淤积情况,做到有淤必清。 | 杨洪斌 | 剑池街道 | 杨惠民 | |||
3 | 松溪弄 | 区块内污水管网建设不完善。 | 完善生活污水管网,做好联建房等纳管工作。 | 张长山 | 住建局 | 周光洪 |
4 | 罗木溪 | 陵园路生活污水采取截流形式,在在雨天、水流大的时候容易泼出;陵园路路口-城东四路段截污纳管不完善;悬挂在暗渠下的PE污水管有脱落现象。一村区块未截污纳管,生活污水直排。 | 加大截污纳管力度,实现污水零直排。设置封闭式污水管网,提升陵园路路口截流工程;完善陵园路路口-城东四路污水管网;对暗渠下的污水管进行检查,修复脱落管网。新建一村区块污水管网。 | 张长山 | 住建局 | 周光洪 |
工业企业存在偷、漏排现象。 | 加强环境执法监管,打击企业废水偷排行为。 | 杨洪斌 | 环保局 | 方晓龙 | ||
沿溪餐饮店有乱倒泔水现象。 | 加强综合行政执法,解决乱倒泔水现象。 | 张长山 | 综合行政 执法局 | 杨孔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