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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龙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生成时间:2017-02-25 00:00:00 发布机构: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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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6年度龙泉市19个乡镇(街道)、42个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8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龙泉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龙泉市贤良路333号,邮编:323700,电话:0578-7262336,电子邮箱:lqsfbxxgk@163.com)。

  一、概述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各项工作。

  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对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具体要求,并专门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信息公开中心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新形势和新要求,起草龙泉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要点,提出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加强基层工作指导、强化监督考核等工作任务;着力推动政府作出承诺的、市民群众高度关注的、上级明确要求的相关政府信息依法公开。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根据总体要求和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和特点,分解工作任务,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抓住重点,推动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我市继续把落实《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推进事权事项公开,深入实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1.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我市专门召开“四张清单一张网”深化工作,布置了行政权力信息梳理工作,在2015年权力事项库三次比对规范的基础上,完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库,进一步规范完善我市行政权力事项的质量。逐步推进政务服务网平台向基层延伸。3月底,全市19个乡镇、街道和经济开发区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已公布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目前,基本完成从市到县、乡、村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库建设,并通过政务服务网和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及时动态更新,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

2.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重点公开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700多条。加快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市场监管局对企业作出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撤销等情况500多条,行政处罚信息200余条。

3.推进政务服务公开。推进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一站式网上运行。不断深化统一行政权力系统开发和应用,提升行政审批及其他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网上运行比例。行政审批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均完成初验并投入使用. 实现全市行政处罚一站式网上运行。政务服务网平台向基层延伸。实现乡镇(街道)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一站式网上运行。完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截止目前为止,共收到咨询、投诉152件,并及时完成回复。建设政府治理协同平台。加快推进统一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建设。全面实现非涉密投资项目的平台受理、限时办结、依法监管、全程监察。

4.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围绕铁路、高速公路、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工程,做好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的公开,加大在线监测、项目稽查、执法检查等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进公共产品供给质量提升。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项目实施情况等内容,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

5.继续推进民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大力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积极公开征地信息,利用国土资源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征地审批及公开程序、征收方案和补偿方案、违法用地查处过程及结果、矿业权转让和出让结果、规划修编和修改、规划成果、建设用地报批程序和结果、土地供应计划、建设用地招拍挂信息公开,公开阳光规划、阳光征迁、阳光执法类信息,开展阳光矿政建设,共公开信息200多条。推进保障房建设、分配和管理信息公开,大力推行“阳光分配”,开设“住房保障阳光工程”专栏,公开历年建设年度计划、历年开工项目信息,并在施工现场公开;在网站和专栏公布保障房项目建设质量安全社会监督电话和政策咨询电话,建立公开渠道;实行责任人信息公开,在项目建筑外立面明显位置挂设标牌,将保障房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名称和主要责任人姓名向社会公开;对所有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施工严格实行公开招投标,对保障性住房项目监理实行邀标,今年公开保障性住房信息100多条。二是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规范推进教育类信息公开。做好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和定向培养等特殊类型招生,尤其是中小学、公办幼儿园的新生招录政策公开,及时进行政策解读。同时及时公开考生资格公示、考试结果、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畅通咨询及申诉渠道,利用龙泉教育网、龙泉政府门户网和阳光工程网、在主要街道设立大幅海报等途径进行公开,今年公开各类教育信息近200条。做好就业信息公开。通过设立专门的招聘公告栏、微信公告等方式,定期发布招聘信息。在全县19个乡镇(街道)400多个行政村建立劳动保障服务站,进一步延伸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公开各项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管理和审批信息,公布详细的申请流程,发布相关信息600余条。做好价格信息公开。规范价格听证信息公开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年审、公示及民生商品类价格信息公开,今年发布信息8条。同时,立足龙泉市阳光工程网和重点领域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栏,进一步完善社保基金阳光监管、医疗服务阳光用药、社会保障信息的公开和发布。三是推进公共监管信息公开。全面推进空气和水环境信息公开。我市通过气象显示屏、微博、微信、电视等媒介每日公布城区空气质量指数(AQI值),定期公布出入境水、地表水、饮用水源地、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水环境等信息;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发布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情况动态信息;每月公布国控企业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监督性监测信息及在线自动监测信息;开展污染减排信息公开;今年公开的各类环保信息500多条。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设立安全生产专栏,公开每月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情况;做好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公开,在高温、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来临前及时公开;做好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公开和审核,全市达到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均在网上公开,今年公开安全生产信息50余条。四是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年度减贫责任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计划、精确扶贫专项行动和专项工程信息及落实情况。在贫困地区建立扶贫公告公示制度,确保扶贫对象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指导相关社会组织全面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提高社会扶贫公信力和美誉度。五是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增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开信息的到达率。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方面,重点公开城乡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医疗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人次数、资金支出等情况;临时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人次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定期发布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

6.深入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4月起,龙泉市本级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62个部门、19个乡镇(街道)均在龙泉政府网、信息公开平台、各单位门户网站等载体公开本单位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10月,62个部门、19个乡镇(街道)均在龙泉政府网、信息公开平台、各单位门户网站等载体公开本部门决算(包含“三公”经费决算)。在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细化程度上做出更严格的要求,不断增加财政透明度。

7.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出台重要政策,要求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应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采取不同传播策略,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要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知度。

(三)固本强基,巩固夯实信息公开基础。

一是组织开展培训交流。8月,召开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及时通报工作进展,部署下阶段工作,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进一步增强乡镇(街道)和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提高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二是做好年报编制工作,按照规范编制要求,市本级和各单位上一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全部在2月底通过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对外发布。三是规范季报和公文备案工作。采用新的季报表和备案表,以公文属性标注工作的全面完成为基础,要求各单位严格规范编制、填报,实施公文从起草、审核、印发到最终信息备案的规范工作,从而进一步规范季报表的填报。四是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简报。以简报为载体,加强公开工作交流,总结经验做法,通报工作进度,今年已经刊发简报4期。

(四)及时监督,切实加强信息公开主动性。

延续前两年的分组网上监测的方式,今年开展每季度一次的网上日常轮评轮测:一是预先通知,向被考核单位发出日常监测的依据、内容、标准、要求、目的方面要求的通知。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日常监测按口分组进行,将全市被考核单位按系统归口分为7个小组,每个小组相互进行测评。二是及时提醒,对日常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并提出努力的方向、学习借鉴的经验;三是事后警示,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及时再次复查,对没有按时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单位,向其说明责任和后果,督促其整改到位。同时,以季报、公文类目录备案为抓手,每季定期检查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对上报数据进行核对,掌握人员变动情况。通过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细则》的有效落实,进一步加强了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信息公开主动性,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信息公开更加及时、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6年,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市直有关单位门户网站等各类网站及时发布政府信息11796条,为群众了解或查询政府相关政策提供了一个有利的平台。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共查阅点,乡镇(街道)、各部门党政公开栏、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等途径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13568条,2009年至2016年七年累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84182条,保障了广大群众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分为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工作规则、市府办文件、市政府文件、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政府工作报告、规划纲要、政务动态、财政信息、数据统计、政府重点工作、行政执法、应急管理、公示公告、政府采购、任前公示、人事任免、招考选调、公开年报以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龙泉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丽水市政府公报、丽水市《政府信息公开》简报、19个乡镇(街道)、42个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各单位本系统网站、公共显示屏、党政公开栏、新闻发布会及微博、微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6年度全市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9件,申请主体均为公民,都是通过书面进行申请;历年累计50件;本年度依申请公开主要涉及资金落实、城市规划等内容;

  (二)处理情况:2016年9件依申请公开件全部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已答复中7件是 “同意公开”的政府信息,1件是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1件是“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暂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的检索费,因此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一月,我市发生一件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而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我市市场监管局被纠错,后已答复给申请人。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政府信息公开供给与公众信息获取需求之间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各级政府机关陆续制定、发布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法规,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加大、力度不断增强,得到了公众的认可。但是从评测过程来看,政府信息公开供给与公众信息获取需求之间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些部门尚未建立起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或者已经建立但缺乏具有操作性的细化规定,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在财政预算与决算报告、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集中采购等依法属于政府主动公开的重点领域,仍然存在着公开不及时、形式不规范、内容不具体等问题;部分政府部门没有及时向当地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报送信息,弱化了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服务效果;政府新闻发布会制度有待常态化、规范化。另外,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单位在实践中缺乏信息公开的意识和动力。

  2.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公民申请信息公开的渠道不畅通。有些政府机关将申请途径仅局限于电话,或者仅局限于快递、电子邮件等,对于公众以其他方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不予答复,还有一些政府机关网站的申请栏目实际上并不可用,或并不受理网络申请,使得网络申请平台的设立目的落空。同时,在受理信息公开申请时仍存在过度收集个人信息、要求申请人提供额外证明材料等情况,给公民带来不必要的负担,变相提高了依申请公开的门槛。二是存在拒绝答复,且没有对拒绝答复理由进行说明,或者以不合法理由拒绝答复的情形。例如,以涉及第三方商业秘密为由不予公开,却没对所申请政府信息是否属于商业秘密进行严格的判断,也没有征求第三方意见,以及以“涉及敏感信息”为由不予公开政府信息,这些都是不符合《条例》相关规定的做法。

  3.监督和救济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一是社会评议的相关制度规范亟需建立,社会评议的过程与结果都处于不公开、不透明状态,社会监督力度、效用有限。二是一些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尚未建立,已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的单位实施效果不够理想,存在规定不够细化、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三是信息公开个案救济制度基本处于休眠状态,大多数政府部门信息公开指南未对举报、复议和诉讼的具体受理机构作出指引,也未将个案救济情况纳入责任追究范围。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各级政府机关应当树立“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进一步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一是逐步扩大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并对公众关心的热点领域的情况予以全面及时的回应。二是进一步提高信息主动公开的质量。在内容上,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不断细化政府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尽可能精确到部门一级;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在方式上,在公共场所建立政府信息集中查阅点,逐步在偏远行政村或社区设立专门信息公开点;优化政府网站的栏目设置和访问、检索、下载功能,同时广泛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新闻发布会、行政服务中心、手机短信、市民论坛等多样化的方式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2.一是应当进一步完善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拓宽广大群众申请信息公开的渠道。二是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和申请人要求的内容、形式进行答复。三是拒绝答复的理由应该正当、充分,严格以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规范为依据。此外,应逐步推进教育、医疗卫生、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力度。

  3.一是建立细化的社会评议制度,进行系统的、符合指标体系所要求的社会评议,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满足公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情况的需要,发挥社会评议对督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作用。二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考核、个案救济情况等内容纳入责任追究体系,推进实质问责。三是制定专门的为公民举报、复议和诉讼提供具体指引的指南,说明受理机构、受理程序和办理时限,重视权利救济的公正性、独立性和强制力,确保个案救济的实际效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2

2016年政务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条

  13568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条

  16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件

  16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4658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1396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376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7138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次

  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次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次

  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篇

  14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次

  3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次

  164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件

  9

  1.当面申请数

  件

  5

  2.传真申请数

  件

  0

  3.网络申请数

  件

  0

  4.信函申请数

  件

  4

  (二)申请办结数

  件

  9

  1.按时办结数

  件

  9

  2.延期办结数

  件

  0

  (三)申请答复数

  件

  9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件

  1

  2.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6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件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件

  0

  涉及商业秘密

  件

  0

  涉及个人隐私

  件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件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件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件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件

  2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件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件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件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件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件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1

  (三)其他情形数

  件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件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件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0

  (三)其他情形数

  件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件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个

  63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个

  66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人

  119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人

  2

  2.兼职人员数

  人

  119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1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次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次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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