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疾控中心:
根据《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脊灰麻疹疫苗集中式查漏补种工作实施方案(2017-2018年)的通知》(浙卫办疾控﹝2017﹞7号)和《丽水市脊灰麻疹疫苗集中式查漏补种工作实施方案(2017-2018年)》﹙丽卫﹝2017﹞277号﹚文件要求,为推进消除麻疹进程,维持无脊髓灰质炎(以下简称脊灰)状态,经研究,决定今秋明春继续在全市组织开展两轮脊灰、麻疹疫苗集中式查漏补种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第一轮:2017年10月16日 -20日。
第二轮:2018年3月19日-23日。
第一轮工作要求在2017年11月底前完成,第二轮工作在2018年4月底前完成,每一轮均要求在1周之内集中完成。
二、工作对象
(一)摸底对象:4周岁以下儿童。
(二)补种对象:摸底对象中所有满2月龄未接种脊灰疫苗以及满6月龄未完成3剂次脊灰疫苗接种或脊灰免疫史不详者,凡无疫苗接种禁忌症者,均为脊灰疫苗补种对象。
摸底对象中所有满8月龄未接种含麻疹成分疫苗以及满18月龄未完成2针次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或麻疹免疫史不详者,凡无疫苗接种禁忌症者,均为麻疹疫苗补种对象。
三、疫苗和补种
(一)脊灰疫苗:发现脊灰疫苗为0剂次的目标儿童时,第1剂补种使用IPV(脊灰灭活疫苗),其余剂次按照现有免疫程序接种bOPV(I+Ⅲ型二价口服脊灰减毒活疫苗)。对于既往已有OPV(三价口服脊灰减毒活疫苗)免疫史或IPV免疫史(无论剂次数)儿童,用bOPV补种即可,不再补种IPV。
(二)麻疹疫苗:发现麻疹疫苗为0剂次的目标儿童时,第1剂补种麻疹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并按照现有免疫程序完成后续疫苗补种;儿童(满18月龄)仅1剂次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史者,补种1剂麻腮风联合减毒活疫苗。
四、任务指标
(一)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目标儿童摸底登记率达100%。
(二)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目标儿童脊灰、麻疹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
(三)以县(市、区)为单位,脊灰、麻疹疫苗漏种对象的补种率达95%以上。
五、督导评估
市卫生计生局将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丽水市卫生计生委届时组织督查组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对于工作质量和接种率不达标的单位进行通报。
六、其他事项
各单位完成上述工作后,要及时进行资料汇总,形成书面总结,单位盖章后上报至市疾控中心。
集中式查漏补种活动材料上报时间:第一轮在2017年11月30日前,第二轮在2018年3月30日前。
集中式查漏补种工作完成后,市疾控中心将数据和书面总结上报至丽水市疾控中心。上报丽水市级时间:第一轮在2017年12月10日前,第二轮在2018年4月15日前。
联系人:龙泉市疾控中心 田智
电 话:0578-7262813, Email: lqepi@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