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6年度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索引号:00265645X/2017-08643   生成时间:2017-10-12 09:44:51 发布机构:龙泉市建设局 点击数: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图文解读链接:点击查看图文解读
视频解读解读链接:点击查看视频解读
 

    2016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加大信息宣传,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领导高度重视
(一)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十分重视,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信息员队伍,并且由局长担任组长,局党组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具体领导和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并安排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专人承办具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工作,从而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在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前提下推行“十公开”:即职责权限、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时限、收费标准、办事结果、重要决策、廉政规定、监督办法、责任追究制度公开。
  (三)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均由局保密小组审查后发布。
  (四)完善网上政务信息公开与更新制度。我局指定专人负责信息采编,配合大型活动开设网上专栏,为服务对象提供全面、大量、及时的信息。随着网站的完善,我局举办的大型活动均能以最快的速度在网络上同时登台,并推出专题。如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开展的创建省级园林城市、项目双进大会战等活动,都在网站上特别设立了专题,起到一个很好的宣传作用。
  (五)落实人员和经费。根据我局工作实际,我局落实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的申请和管理使用,同时落实专人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录入工作。
  (六)及时组织本部门及指导下属二层机构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我局在做好局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也及时地指导下属单位做好政府信息采集和上报工作,并统一由局办公室发布。
  二、完成情况
(一)我局强化网站信息管理,遵循网络信息发布的相关法律规章,规范信息录入,提高政务公开信息质量,严格执行网站备案制度和安全协议,贯彻落实网站组织管理、内容更新维护。据初步统计,截至目前,在龙泉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重点领域—保障性住房栏目下发布信息8条,在龙泉市政府信息公开网-龙泉市建设局下发布政务信息、公告公示等信息200余条。在龙泉市建设局网站刊登各类信息宣传444条,丽水建设局网站采用110条,浙江省建设信息港报送144篇,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报送政府信息300余条;同时在各类报刊杂志上也作了大量的宣传,如《今日龙泉》发表近100篇。
(二)充分发挥问政平台作用。网民提问30个,回答30个,回答率100%。
(三)充分运用公告公报、新闻媒体、服务热线、电子显示屏、宣传册等便于群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政府信息。
(四)在局办公室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受理点),便于广大市民前往咨询和办理有关事项;
(五)在龙泉建设网站开设了政务公开专栏,链接到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即时将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在网站上发布,使广大市民能够及时地通过网络在网站上查阅有关信息;
 (六)公开资料,根据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有条件地对部分资料进行公开,便于有需要的市民查阅;
 (七)资料发放宣传,通过在城区主街道进行设点宣传,向广大市民散发宣传单、设置临时展板、展台进行信息公开、政策法规宣传等。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全系统出发,以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来把握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总体工作之中,列为年度工作重点任务,同整体工作一并抓好、落实好。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大力度落实信息化建设经费和人员,改版更新建设局网站,完善网站内容,提升网站功能,逐步实现网上办理审批、查询、办证等业务,方便人民群众办事,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建设一支强有力的工作队伍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保障。因此,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宗旨意识,树立良好形象,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强化监督,严肃纪律。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强社会监督,认真接待和处理来自广大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在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领导的责任。
(五)注重实效,规范公开形式,认真解决政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依照国家法规和政策,制定、建立科学合理、行之有效、具体明确、易于运行操作的措施体系,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实际,真正立足于服务群众,接受群众监督,立足于办实事、重实效,解决群众关心的疑点、难点问题,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程,做到市委和市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


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2月20日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