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进入1月份以来,6天时间内丽水地区发生5起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7人,发生1起工矿企业事故、死亡2人受伤4人。其中:1月5日,我市发生1起道路交通事故、死亡2人;1月6日,青田县一城建市政枢纽工程发生山体崩塌致2死4伤。事故的发生暴露出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隐患排查不全面、整治不彻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规程操作不规范、违规违章操作等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1月6日全国、省及丽水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上级市领导有关批示要求,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结合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开展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在岁末年初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彻底排查和坚决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在全市、全行业、全单位开展拉网式全方位检查,坚持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坚决把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瞄准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坚持问题导向,深查严查、落细落小、抓实抓早,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安全、平安过节。
二、检查范围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对全市所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地毯式检查,重点检查春运安全,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非煤矿山,燃气管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特种设备,消防安全,三场所两企业,旅游设施,青瓷宝剑,竹木加工和民爆物品等行业(领域)。
三、工作分工
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的工作分工如下:
(一)道路交通、交通运输安全检查工作由市公安交警大队、市交通运输局按各自职责牵头组织实施。
(二)春运、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实施。
(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工作由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等部门按各自职责牵头组织实施。
(四)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由市公安消防大队牵头组织实施。
(五)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由市安监局牵头组织实施。
(六)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实施。
(七)竹木制品加工安全检查由市经信局牵头组织实施。
(八)青瓷宝剑行业安全检查由市青瓷宝剑产业局牵头组织实施。
(九)燃气管道安全检查由市建设局、市发改局按各自职责牵头组织实施。
(十)旅游设施安全检查由市文旅委牵头组织实施。
(十一)民爆物品安全检查由市经信局、市公安局按各自职责牵头组织实施。
(十二)衢宁铁路龙泉段工程建设安全检查由发改局、衢宁铁路龙泉段项目工程指挥部按各自职责牵头组织实施。
(十三)其他行业(领域)安全检查由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牵头组织实施。
(十四)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和浙江龙泉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整治。
四、检查内容
(一)道路交通领域。认真吸取龙泉市龙后线“1·5”道路交通事故教训,针对岁末年初和元旦春节期间人流物流车流集中的情况,重点检查事故多发点段、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和病危桥隧的安全隐患和整治;加强路面执法,从严查处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车、重型货车、学生接送车等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客运车辆检验工作,严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投入运行;督促客运企业加强客运车辆的动态监控,确保行车安全。
(二)水上交通领域。重点检查运输船舶、船员持证情况;运输船舶的通信、救生、消防、信号等安全设施配备及气象预报警报的接收处置情况;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客运和滚装码头的安全监管,做好航道维护助航工作。
(三)建筑施工领域。深刻吸取深圳光明新区恒泰裕工业园“12·20”滑坡事故、青田县城建市政枢纽工程“1·6”山体崩塌致事故教训,结合我市实际,深入分析研究城乡建设安全生产风险,突出危旧房屋、建筑施工、市政运营等行业安全管理重点领域,全面排查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堆场、挡土墙等边坡工程,对存在垮塌危险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威胁和事故隐患的,强化监测监控并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深入排查深基坑、起重机械、高大支模、危旧房屋、高层建筑玻璃幕墙等重点部位风险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四)消防领域。认真贯彻落实“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大型商场促销和文化娱乐场所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落实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坚决防范踩踏等事故。重点加强对车站码头、商场、宾馆饭店、高层建筑和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地点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严厉打击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封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违章操作等违法行为。
(五)矿山危化和烟花爆竹领域。加强矿山安全监管,督促矿山企业加强日常检查和节后复工检查,防范事故发生。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经营、废弃等环节隐患排查治理,尤其是加强易燃易爆化学品、危险化工工艺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加强化工装置开停车和动火等特殊作业环节安全监管。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运输、仓储、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措施,强化联合执法, 加大对销售和储存等环节的整治力度,确保没有资质的销售企业不得销售、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仓库不得存放、不允许燃放的区域不得燃放。
(六)三场所两企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场所重点检查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有效落实员工教育培训、作业审批、作业警示标识设置、个体防护、作业监护、应急救援装备配置等内容。涉粉尘作业场所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全面贯彻落实《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等内容。喷涂作业场所重点检查是企业是否落实喷涂作业技术规范要求等内容。冶金煤气作业是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个人防护装备配备、一段式煤气发生炉淘汰等内容。涉氨制冷企业重点检查是是否落实涉氨制冷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等内容。
(七)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检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设备、危险化学品容器、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设施及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及联锁装置,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严格特种设备安全检测检验,坚决查处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无证操作特种设备的违法违章行为。
(八)竹木和青瓷宝剑加工领域。重点检查竹木加工企业是否存在的电线老化、粉尘防爆、喷漆(油漆)车间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到位、“三合一”等安全隐患;青瓷宝剑加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现场管理、用电管理及配备合格劳动防护用品情况,燃气堆放和规范使用情况。重点整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未取得相关证照的生产经营单位。
(九)其他行业领域安全。旅游、电力、轻工、农业、燃气管道、民爆物品、学校特别是学生接送车及其他行业领域,要加强对重点场所、重要部位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作为当前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紧密联系本辖区、本行业实际,突出重点,迅速作出动员部署和落实。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亲自带队到基层进行督促检查、整改。
(二)全面排查整治。坚持对安全隐患和隐患不整改“零容忍”: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三)加强舆论引导。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渠道,加大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充分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检查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发动广大群众投诉举报,对群众的投诉举报,要做到举报一起、调查一起、整治一起,做到有报必查、每查必果。
(四)强化责任追究。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要与网格化管理相结合,明确分工,建立责任制。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问题清单制”和“履职背书制”的要求,建立完善排查整治档案,对排查责任不落实、排查不彻底或发现问题不报告,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请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开展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要求,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总结、报表和图片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龙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