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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265635/2016-31916   发布机构:龙泉市供销社   成文日期:2016-05-30   文号:龙合业〔2016〕3号

关于市废旧物资临时周转中心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

文章来源:龙泉县 作者:龙泉市供销社 发布时间:2016-06-30 11:40:28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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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丰公司、本社各科室:

市府办《关于再生资源回收管理、马路菜市场、夜市摊点等3个专项整治行动有关事项的专题会议纪要》(龙政办[2013]92),决定市财政投资在西街街道宫头村牛后底地块(凤凰山隧道西侧)建设龙泉市废旧物资归时周转中心,将主城区范围内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点集中经营、统一管理。市废旧物资归时周转中心一期工程于2013年10月正式动工建设,2014年5月底竣工投入使用;二期工程于2014年10月动工建设,2015年1月底竣工投入使用。市废旧物资临时周转中心设置14个标的,于2014年6月24日通过公开招租方式承租给城区15家有再生资源回收资格的经营户使用,2014年7月起15家经营户搬入市废旧物资临时周转中心经营。

由于市废旧物资临时周转中心从确定建设到正式开工时间紧,任务重,城市建设规划未调整、土地用途未置换、项目工程未立项、无项目初步设计和工程概算等原因,市废旧物资临时周转中心存在平交道口未经公路管理部门审批、中心内道路空地及钢棚内场地未硬化、安全监控系统未安装等问题和经营户素质较低、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场内废旧物资乱堆乱放,造成行车困难等安全隐患,给我市废旧物资回收市场整治、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等造成了不良影响。为有效破解市废旧物资临时周转中心存在的问题,消除安全隐患,现提出如下整改方案:

一、市废旧物资临时周转中心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方案

(一)市废旧物资临时周转中心平交道口未审批

该平交道口与S328省道相连,需要丽水市公路管理局审批。根据市公路管理局等部门的意见,隆丰公司请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了设计;请浙江佳途勘测设计有限公司作了安全评价并出具了《安全评价报告》;准备了相关资料于2014年11月向丽水公路管理局申请审批。因审批表需要市公路管理局和市交警大队签署意见。市公路管理局经现场勘测后签署了明确的同意上报意见;市交警大队认为我们这个平交道口离凤凰山隧道和八都方向下来的叉路口太近,没有签署明确的同意上报意见。2014年12月,丽水市公路管理局退回审批资料,要求市交警大队签署明确的同意上报意见。市交警大队一直没有给予签署,所以,该平交道口至今还没通过丽水市公路管理局的审批,对进出中心的车辆和行人的安全有一定的影响。

整改措施:请市政府有关分管领导协调,由市交警大队签署明确的同意上报意见后,上报丽水市公路管理局审批,根据丽水市公路管理局召开专家论证会的意见进行整改,确保进出中心车辆和行人的安全。

牵头领导:叶华科

责任科室:办公室、市场管理办公室

责任人员:谢跃生、周灿星、吴茂林

整改时限:2016年8月31日

(二)市废旧物资临时周转中心内道路和场地未硬化

因市废旧物资临时周转中心从确定建设到正式动工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城市建设规划未调整、土地用途未置换,无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所以市政府规定市废旧物资临时周转中心的道路、钢棚内地面及空地都不得硬化。对经营户经营、市场卫生和安全等方面都造成了很大的影响。2015年市国土局已将市废旧物资临时周转中心的大部分土地用途上报省政府进行置换审批,土地用途已置换为建设用地。

整改措施:与市国土、财政等部门沟通和协调,办理相关手续,落实资金,对市废旧物资临时周转中心内道路、空地进行硬化,以利经营户经营和卫生、安全方面的管理。

牵头领导:叶华科

责任科室:办公室、市场管理办公室

责任人员:谢跃生、周灿星、吴茂林

整改时限:2016年8月31日

(三)单层钢棚前面和道路北边空地乱堆乱放,造成道路堵塞不通畅

因市废旧物资临时周转中心整体面积不大,只有30亩左右,每个经营的面积只有几百平方米,不够用,造成经营户占用单层钢棚前面和道路北边的空地堆放收购的废品,甚至有的经营户占用道路经营,致使市废旧物资临时周转中心内道路堵塞,车辆和人员通行十分不便,也造成了消防安全等方面的隐患。

整改措施:1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印制安全生产标语在市废旧物资临时周转中心张贴宣传;重新印制《龙泉市城西废旧物资市场(龙泉市废旧物资临时周转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和《龙泉市城西废旧物资市场(龙泉市废旧物资临时周转中心)管理制度(试行)》发放给每个经营户,组织经营 户集中学习和自学。

2、规范废品堆放行为。规定市废旧物资临时周转中心入口处、道路和道路北边的空地一律不准堆放废品;单层钢棚前面3米之内只准临时堆放收购的废品,但每次堆放的废品必须在2日内清理干净。外来销售废品的车辆必须停在公司划出的销售等待区,有序拉到经营店铺销售。

3、加强日常管理。市场管理人员和门卫人员要加强日常巡查,一经发现经营户地乱堆乱放废品行为,立即发出整改通知单,要求经营进行整改。

4、采取处罚措施。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清理乱堆乱放的废品的经营户采取责令整改、记录不良经营行为、罚款、停业整顿直至取消经营资格等处罚措施。

牵头领导:叶华科

责任科室:业务科、市场管理办公室

责任人员:严邦成、谢绍华、周灿星、吴茂林

整改时限:2016年6月20日

(四)经营户加工、整理生产的垃圾无地方倾倒

这个问题公司早就注意到了,也承诺给予解决。但至今还未得到有效解决。

整改措施:进一步与市环卫部门对接,落实倾倒垃圾的中转站,限期配置垃圾桶等设备,由经营户及时将产生的垃圾倾倒垃圾中转站处理。

牵头领导:叶华科

责任科室:市场管理办公室

责任人员:周灿星、吴茂林

整改时限:2016年6月15日

(五)市废旧物资临时周转中心未安装监控系统

在市废旧物资临时周转中心施工建设过程中,隆丰公司就考虑要安装监控系统。因2015年5月23日,市国土资源局监察执法大队土地执法将中心内的所有办公用房拆除,造成监控系统主机等无处安放,所以拖到今天还没安装。

整改措施:结合办公用房重建,道路地硬化统一安装监控系统。

牵头领导:叶华科

责任科室:办公室、市场管理办公室

责任人员:谢跃生、周灿星、吴茂林

整改时限:2016年8月31日

(六)部分经营户线路超负荷

陈海生、李仁卡等八户经营户共用一条线路,因该八家经营户都添置了机器设备,用电量增加,造成线路超负荷,经常跳闸,影响了经常生产。

整改措施:由隆丰公司承担费用,从配电房至经营户增设1条线路,对8家经营户生产用电进行调整。

牵头领导:叶华科

责任科室:市场管理办公室

责任人员:周灿星、吴茂林

整改时限:2016年6月15日

(七)市废旧物资临时周转中心地磅不准

为节约成本,减少建设费用,公司在添置地磅时,没有安装新的地磅,只将丽水再生利用龙泉分公司的旧地磅移装的市废旧物资临时周转中心。安装好,使用过程中不是坏了,就是不准确。隆丰公司多次请厂家技术人员维修,但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

整改措施:结合平交道口整改、道路硬化重新添置一台新的地磅,为经营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牵头领导:叶华科

责任科室:办公室、市场管理办公室

责任人员:谢跃生、周灿星、吴茂林

整改时限:2016年8月31日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范建伟主任任组长,王伟东、叶华科副主任为副组长,严邦成、谢跃生、周灿星为组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组织、协调、实施,确保整改工作顺利开展。

(二)高效联动,形成合力。市废旧物资临时周转中心存在的问题整改工作十分重要,工作难度大,各科室要切实担负起责任,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和分工,在积极做好责任范围内工作的同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推动整改工作有序务实的开展。

(三)强化督查,严肃纪律。整改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听取相关科室开展整改工作情况汇报。成立王伟东任组长,瞿津津、张启林为组员的督查小组定期对整改工作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和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

龙泉市供销社

2016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龙合业3号.ce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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