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切实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肉品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根据《龙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龙泉市肉品和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决定于2015年2月底至6月10日在全乡范围内开展肉品和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以下简称“百日会战”)。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程联动、问题导向、标本兼治、规范发展”的总体要求,以肉品和水产品为整治重点,全面摸清底数,强化监管执法,依法整顿和规范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力度,有效遏制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全乡肉品和水产品消费安全。
(二)目标任务
各村(居、社区)、各相关站所各负其责、协作配合,着力抓好动物养殖、畜禽屠宰,肉品和水产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重点环节监管,加大对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具体做到“八个一”:
1.开展一次全面排摸。各相关站所监督检查、明查暗访与基层责任网络排查相结合,对辖区内主要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全面、细致排查,摸清底数。
2.开展一次企业培训。各相关站所按照职责对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贮存运输单位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培训和职业道德诚信教育。可采取告知(约谈)、签订承诺书等方式,督促引导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3.开展一次主题宣传。各村(居、社区)和相关站所要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宣传,大力普及肉品和水产品安全消费常识等相关知识,引导消费者主动拒绝非正规渠道出售肉品和水产品行为,提高安全消费、理性消费意识。
4.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各村(居、社区)和相关站所对中大型冷库、大型肉品和水产品批发市场等重点场所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5.打击关闭一批“黑窝点”。加大排查执法力度,坚决取缔一批肉品、水产品生产经营“黑窝点”。
6.曝光一批违法单位。按照《龙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龙泉市肉品和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上报公布一批“黑名单”企业。
7.通报一批典型案例。行动结束后,选择上报一批典型案例,在政务网站、主流媒体及时予以公布。
8.构建一批长效机制。打建并举,标本兼治,总结提升好经验,探索形成长效监管机制,指导日常工作。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工作有效开展,决定成立龙南乡“百日会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何筱波
副组长:叶火菊
成员:叶淼军 赵军柳 项和平 吴德宝,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叶火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方伟平为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事务。
二、工作任务
(一)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
1.进口和使用未经检验检疫肉品;
2.私屠滥宰生猪等;
3.收购、运输、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病死、死因不明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和水产品;
4.使用过期、变质、回收肉品和水产品及其废弃物加工食品;
5.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肉品和水产品;
6.在养殖、运输、贮存等过程中,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等禁用物质及非法使用保鲜物质;
7.在生产经营等过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
8.结合监管实际,其它需要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
(二)重点整治的区域或场所
1.畜禽、水产养殖场;
2.屠宰场(点);
3.仓库、冷库等;
4.肉品和水产品交易市场;
5.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
6.肉品和水产品集中加工区域;
7.结合监管实际,其它需要重点整治的区域或场所。
(三)任务分工
1.强化畜禽、水产养殖环节整治。乡畜牧兽医站牵头,村(居、社区)按属地管理原则,要加强畜禽、水产养殖场管理,严格开展畜禽产品产地检疫,督促养殖场完善养殖档案记录制度(水产养殖场应填写保存生产、用药和产品销售记录),如实记录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及使用情况;督促养殖环节病死畜禽和甲鱼等有毒有害动物的无害化处理;重点查处非法使用禁用物质、滥用抗生素、出售病死畜禽动物和有毒有害水产品行为。
2.强化畜禽屠宰环节整治。乡畜牧兽医站牵头,村(居、社区)按属地管理原则,要严格屠宰行业准入,加大生猪产品“两证两章”推行力度,规范屠宰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规范屠宰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行为。重点治理私屠滥宰,以及定点屠宰企业收购、屠宰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病死及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畜禽等行为。
3.强化肉品和水产品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整治。乡食安办牵头,村(居、社区)按属地管理原则,要加强对肉品、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治理是否存在从非定点屠宰企业购进鲜肉、使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含有“瘦肉精”以及不合格原料肉品和水产品加工食品的行为。要突出重点检查冷库等储存场所的肉品和水产品查验制度落实、台账记录、运载工具消毒等情况,同时要对相关证件、票据的真实性进行核对。
4.强化走私冻品综合整治。乡食安办和安仁派出所要加强联系,各村(居、社区)积极配合,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格的协管员作用,对辖区内主要肉品和水产品存储地点、销售市场进行全面清查,严肃查处存储、销售走私肉品和水产品及其他无合法进口证明的行为,对问题严重的市场和冷库集中开展清理整顿。
5.强化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乡畜牧兽医站、乡食安办等部门要对现行法律法规进行梳理研究,充分运用好法律武器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加强与公检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对生产销售伪劣、有毒有害肉品、走私肉品以及伪造、私刻动物检疫章、肉品检验章等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三、整治步骤
整个“百日会战”行动分四个阶段开展和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2月底前)
各村(居、社区)、各相关站所要结合实际,加强沟通,共同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召开好相关会议,研究部署“百日会战”工作,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
(二)集中排摸阶段(2015年3月1日-4月15日)
各村(居、社区)和相关站所要集中时段、集中力量,对辖区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的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梳理分析,并由乡畜牧兽医站、乡食安办等部门负责将肉品和水产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情况汇总上报乡社事办。
(三)集中查处阶段(2015年4月16日-5月31日)
各相关站所要在前期排摸的基础上,会同各村(居、社区)对掌握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集中查处,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双管齐下,严格监管、严厉打击。乡办事处将对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总结深化阶段(2015年6月1日-6月10日)
各村(居、社区)和相关站所要对百日会战的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和存在不足进行总结,按照目标任务要求,上报一批“黑名单”企业、上报一批典型案例、建立一批长效机制。乡办事处将百日会战工作列入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机构
百日会战由乡办事处统一领导,负责综合协调、行动部署、信息收集、督查督办等工作。各村(居、社区)和各相关站所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各村(居、社区)和各相关站所要把“百日会战”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群策群力解决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领域的突出问题。
(二)密切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此次整治环节多、链条长,各村(居、社区)和各相关站所要加强配合协作,对一些特殊场所可以采用联合执法的形式开展查处。
(三)完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
各村(居、社区)和各相关站所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完善日常监管制度、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起来,标本兼治,着力治本。要积极研究畜禽、水产品养殖扶持政策,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完善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从源头上防止病死病害畜禽和有毒有害水产品进入餐桌;落实肉品和水产品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着力解决肉品走私以及病死猪处理等突出问题,探索建立餐厨废弃物、走私肉品管理、加强食品运输过程和仓储环节监管等长效机制。
(四)广泛宣传,规范信息报送
各村(居、社区)和各相关站所要大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科普知识,加强舆情监测,鼓励公众参与监督。鼓励和引导新闻媒体跟踪报导“百日会战”成效和典型经验,有针对性地曝光大案要案,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广泛宣传有奖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调动群众投诉举报积极性。要加强对食品安全信息披露的舆论评估,重视信息统计报告工作。相关信息定期报送,大案要案线索、查处的典型案件随时报送。
龙南乡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日
抄报:各行政村 乡属单位
龙南乡党政办公室 2015年3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