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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龙泉市财政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002656046/2015-01841   生成时间:2015-03-26 14:50:15 发布机构:龙泉市财政局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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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4年度龙泉市财政地税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8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龙泉政府网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龙泉市财政地税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龙泉市华楼街229号,邮编:323700,电话:0578-7214351,电子邮箱:lqczds@163.com)。

一、概述

根据《条例》及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考核办法的要求,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正常的议事日程中,注重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处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讲求实效、明确责任、强化监督的原则,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拓展渠道,积极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已公开行政权力清单、部门责任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财税动态、部门文件、公开年报等;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包括浙江政务服务网、龙泉政府网站、本部门的公文处理系统、龙泉地税网站等。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一)新闻发布工作的开展情况:无

(二)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做好本单位的部门网站维护工作,确保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良好运行,同时按要求及时更新我社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信息。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

(三)运用新媒体开展信息发布情况:全年在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32条;

(四)工作机制建设情况: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定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及历年无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信息公开工作是一个全面系统工程,涉及到全局工作的各个方面,是一项各个科室积极参与密切配合的工作,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工作制度、工作效率和服务意识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认识程度不高。公开内容时效慢,对往年的政策文件还需要逐个清理录入。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公开质量有待提高。部分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责任意识还比较薄弱。三是政务公开工作力量薄弱,队伍建设还需加强,网站仅一两名工作人员,工作量大,任务重,需要加大人员配置。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培训力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信息质量。

二是强化检查考核。制定年度考核制度,对全局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加强督促检查工作,时常开展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质量性。

三是深化监督机制。进一步深化政府工作信息公开监督渠道,在深入贯彻信息公开相关部署的同时,虚心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是认真梳理,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完善更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及时总结信息公开实践中积累的好做法和新鲜经验,充分发挥其作用,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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