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龙泉市剑池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4年度龙泉市剑池街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8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龙泉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龙泉市剑池街道联系(地址:龙泉市金沙路1号,邮编:323700,电话:0578-7211248,电子邮箱:lqjcjd@163.com)。
一、概述
2014以来,我街道按照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带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在回应公众关切、有效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方面迈出新的步伐。政府信息公开推进依法行政、打造“阳光政府”、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为此,我街道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统一思想,健全机制,拓宽渠道,优化服务,全面开展透明行政,有力地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推进信息公开进程,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鉴于人事变动,我街道及时调整由纪工委书记连福龙任组长,办公室主任黄世昌任副组长,组织办、党政办等为成员组成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由办公室主任对上传的内容进行审核把关,保证上传内容安全准确;由办公室人员负责相关业务,及时对公开内容进行更新和充实;指定一名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人员担任兼职网站安全员,负责日常检查维护工作。
2.完善制度建设。为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快更好的步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我街道逐步建立并完善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发布协调、监督检查、投诉处置、结果反馈、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制度。与此同时,对街道里的各项息进行收集梳理分类,将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免予公开”,做好注明、签字工作,在政府信息门户网站公开平台基本情况、领导分工、机构建设、法律法规、工作动态等信息,并建立了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和程序。通过完善规章制度,严格运行程序,确保信息公开规范、及时、有效。
3.拓展政府信息公开途径。我街道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采取了丰富的公开形式。
对外公开的形式有:(1)公开栏公开。将需要公开的内容制作成版面,悬于办公大楼或办公室显眼处;(2)干部去向牌。为干部统一制作,上面写有姓名、职务、职责等内容,统一订在办公室旁墙上,方便群众寻找办事;(3)电子屏幕公开。为了便于群众观看,在位于街道门口设立电子屏幕,公布公开内容进行公开;(4)简报公开。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将各类政府重要信息及时进行公开等。
4.加大学习、宣传、培训力度。为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我街道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多种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及活动。在6月份市政府开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六周年系列活动中,我街道积极响应,对公文起草程序公开属性规范化标注、公文起草程序公开属性规范化标注等进行了自查,并利用街道大屏幕,宣传栏等对《条例》进行了宣传,使街道工作人员与群众更加深刻的了解《条例》,畅通了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推进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4年,街道通过网站和多媒体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年共公开政府信息共183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56余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经过梳理工作职能,确定信息公开内容,将信息划分为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工作规则、法律法规、乡镇文件、规划纲要、计划总结、行政许可、便民服务、应急管理、工作动态、重大事项、公示公告、任前公示、任免文件、公开年报、帮助指南等17个类别。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简报、今日龙泉、党政办公共查阅点、街道微博、街道电子显示大屏、社区宣传栏及其他途径。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一)无新闻发布工作。
(二)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2014年街道在政府网站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83条。其中街道办事处120条,行政村31条,社区32条。
(三)运用新媒体开展信息发布情况。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的公开渠道和透明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我们开通了微博、安装了电子显示屏等新媒体。并积极在微博、电子显示屏上发布一些关于项目建设、土地征用、五水共治等各类政府信息情况;同时,就社会普边关注的社保、医保、教育、宅基地等热点问题和群众的矛盾纠纷、信访等问题,及时答复、及时回应。
(四)工作机制建设情况。成立以纪工委书记为组长,党政办主任为副组长的社会舆情回应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联络办,并由专人负责社会舆情反映问题的答复等工作。同时,建立健全社会舆情回应工作制度,明确社会舆情回应职责、程序、内容和时限等相关要求,做到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慎重处置社会舆情回应工作。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没有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需要获取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暂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的检索费,因此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的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街道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水平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实效性还有待提高,街道政府网站的群众关注度还不够高。
(二)改进措施
要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充实丰富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填报数量。按照要求,除保密范围外的所有政府信息能公开的,要尽量公开,及时更新公开信息内容,增加公开内容数量。同时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3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剑池街道办事处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9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8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1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36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21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3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5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7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