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道太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5年度道太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8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龙泉政府网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道太乡政府联系(地址:龙泉市道太乡大白岸村32号,邮编:323700,电话:0578-7161002)。
一、概述
2015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道太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 “三市并举”发展战略和“两美”龙泉战略举措,牢牢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及时调整由党委副书记、乡长陈齐军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骆驰宇,党委委员、组宣委员赖利平任副组长,并由组织办、民政办、农业办等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道太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制定和完善道太乡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布了道太乡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受理电话,方便了社会公众及时向道太乡查询、咨询相关信息。
(二)加强公开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到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在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基础上,逐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分类公开政府信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建设服务水平。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政府微博等渠道,广泛宣传并主动公开政策法规、工作动态、政府文件、行政处罚、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环境保护、进食品药品安全、进安全生产事故等内容,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政策知晓率。,
(三)加强机制建设,确保各项工作机制执行到位。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本单位的公开指南进行复查,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和完善相关内容,规范和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充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依申请工作详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等内容,形成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向社会发布。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保密审查责任。
(四)加强学习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到位。把宣传教育、业务培训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抓手,引导乡村干部、基层百姓深刻领会政府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一是我乡班子领导和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定期召开会议,通报近期信息公开情况,分析当前存在的困难和不足,不断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工作;二是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组织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政府信息公开填报系统的操作、信息查阅流程等内容进行培训,使全乡干部普及信息公开工作,增强干部的关心和参与的积极性;三是印发通告,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鼓励群众学习、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该条例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从而提高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五)积极参与,顺利完成《条例》实施七周年活动。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七周年暨全市政府信息公文流程规范化视频教程评选活动中,该乡精心组织,积极参与,根据《公文文种与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关系指导性意见》并结合本单位的发文流程,选取适合的发文机关代字,采取图、文、语音相结合的形式,认真制作本单位公文流程规范化视频教程。视频教程重点包括如何判定公文公开属性及依据、完整的公开意见签署等规范的发文流程及注意事项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截至目前,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发布公文46条,政务动态118条,为群众了解或查询政府相关政策提供了一个有利的平台。我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便民服务公共查阅点,各管理区窗口公开栏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 320余条,保障了广大群众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包括:政府干部考察公告、政府工作报告、工作动态、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乡村两级年度十件实事、相关政策等各种政府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党政办公共查阅点、便民服务中心查阅点、管理区信息公开窗口及其他途径。
(四)公文起草程序公开属性规范。一是明确公开属性。按照《条例》第 9至 12条、第 13条、第 8、14、23条要求执行,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种形式起草公文。二是设置公开属性环节。公文签发流程以电子(龙泉市党政机关协同办公系统)形式发文,在拟稿单的拟稿、审核环节设置公开属性签署栏,并将签署公开属性作为公文签发流程的前置条件,签发流程包括本地或本单位所有机关代字,规范办理流程。三是提出公开属性的类型。文件在进入发文程序时,首先由具体的拟稿科室(文书办)在基本信息栏或拟稿单上签署文件的公开属性,同时科室负责人在核稿时也签署公开属性。四是核定公开属性的类型。核稿科室在审核文件时签署公开属性,如出现拟稿科室没有签署公开属性的,退回并在拟稿科室签署公开属性后再予以审核。五是在主动公开文件的成文日期之后标注“(此件公开发布)”。六是在CEB格式的文件中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没有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需要获取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暂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的检索费,因此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全乡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虽然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初步取得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内容单一,发布信息量少;从事信息工作人员较少,难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等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整改措施。
一是继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好基础。二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的一致性,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目录内容,方便公众查阅、获取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发展。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四是建立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的内容,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龙泉市道太乡人民政府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607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8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69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2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0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35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4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62 |
单位负责人:陈齐军 审核人:赖利平 填报人:廖萍花
联系电话:7761179 填报日期:201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