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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2656361/2015-32396   发布机构:龙泉市卫计局   成文日期:2015-11-01   文号:龙卫〔2015〕117号

关于印发《龙泉市艾滋病扩大检测工作方案》等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龙泉县 作者:龙泉市卫生局 发布时间:2015-12-15 10:54:08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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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 4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12-2015)》(浙政办发﹝2012﹞93号)和《丽水市艾滋病扩大检测工作方案(试行)》(丽卫函﹝2015)294号)等文件要求,扩大我市艾滋病监测检测覆盖面,最大限度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扩大我市艾滋病综合干预覆盖面,减少艾滋病病毒传播几率;扩大我市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覆盖面,提高治疗水平和可及性,特制定《龙泉市艾滋病扩大检测工作方案》、《龙泉市艾滋病高危人群扩大干预工作实施方案》、《龙泉市HIV阳性人群早期抗病毒治疗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 《龙泉市艾滋病扩大检测工作方案》

2. 《龙泉市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艾滋病扩大检测工作对象及任务数》

3.《龙泉市艾滋病高危人群扩大干预工作实施方案》

4.《龙泉市HIV阳性人群早期抗病毒治疗实施方案》

龙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龙泉市艾滋病扩大检测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 4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12-2015)》(浙政办发﹝2012﹞93号)和《丽水市艾滋病扩大检测工作方案(试行)》(丽卫函﹝2015)294号)等文件要求,强化我市艾滋病检测工作,遏制艾滋病在我市蔓延,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全市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以减少艾滋病的传播为目的,以早期发现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为目标,以扩大检测为突破口,以开展医疗机构为主的检测、强化高危人群干预、加强艾滋病哨点监测、完善艾滋病检测网络建设为手段,进一步扩大艾滋病检测范围,提高检测服务的针对性、可及性和检测工作质量。

二、工作目标

(一)2015年全市检测人数要达到3.3万人次以上,以后检测量逐年提高,检测率、发现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二)男男性行为人群和暗娼人群有效干预措施覆盖率达到90%以上,接受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并知晓结果的比例达到70%以上;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率达到85%以上;每年至少接受一次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的感染者和病人的配偶比例达到70%以上;将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列为新入监人员常规检测内容的监管场所比例达100%。

(三)各民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规范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快速检测。

三、具体措施

(一)龙泉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妇保院要对所有住院病人开展艾滋病检测工作;对皮肤性病、泌尿生殖、肛肠、妇产科、结核病门诊的15岁以上初诊病人以及难治性肺炎、CD4偏低者开展艾滋病检测工作,主动为就诊者提供艾滋病检测和针对性的咨询服务,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覆盖率达到85%以上。其他门诊对有高危行为、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可以开展艾滋病检测工作。

(二)龙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扩大重点人群的检测范围,开展疫情分析,掌握本市艾滋病流行的重点人群、主要危险行为,在全面开展重点人群检测工作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对本市重点人群扩大检测量,以达到尽可能早、尽可能多的发现感染者和病人。每年由丽水市疾控中心对每个县(市、区)确定一项重点人群,检测量由市疾控中心分配;龙泉市疾控中心每年确定一项重点人群,检测量由龙泉市疾控中心自行确定。

(三)龙泉市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公共场所的监管和营业业主的培训,将艾滋病和性病检测纳入重点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健康体检。

(四)各民营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建立艾滋病快速检测点,开展HIV抗体检测工作。对所有住院病人开展艾滋病检测工作;皮肤性病、泌尿生殖、肛肠、妇产科、结核病门诊对初诊病人开展艾滋病检测工作,主动为就诊者提供艾滋病检测和针对性的咨询服务。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卫计部门将扩大艾滋病检测工作作为全市医疗机构疾病防控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工作负责人,层层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积极争取扩大艾滋病检测工作经费,为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利条件和保障。

(二)完善措施,确保质量。要紧密围绕扩大检测工作内容,完善各项措施和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广泛动员部署。实现医疗机构、疾控、监督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共同参与艾滋病检测工作,不断提高检测数量和检测质量,以达到早期发现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疾控机构加大培训力度,对全部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技术人员实行培训上岗,不断提升基层艾滋病防治服务能力。

(三)加强督导,持续推进。卫计部门将采取专项督导检查的形式,分阶段、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全过程、多方位的督导检查,并对工作薄弱地区进行重点督导,对方案中要求开展的检测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督导结束后,要以书面形式向被查单位反馈。被查单位要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落实整改,及时上报整改情况。艾滋病扩大检测工作将纳入卫计局对各单位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

附件2

龙泉市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艾滋病扩大检

测工作对象及任务数

根据《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丽水市艾滋病扩大检测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等工作方案的通知》(丽卫函〔2015〕294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现将2015年度艾滋病扩大检测工作任务下达如下,请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一、检测对象

1、疾控中心: ①自愿咨询检测人员;②食品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③重点人群(监管场所被监管人员、外娶女、暗娼、MSM等)。

2、妇幼保健所: ①所有育龄新婚夫妇、孕产妇;②妇科门诊的 15岁以上初诊病人。

3、人民医院、中医院: ①所有住院病人;②皮肤性病、泌尿生殖、肛肠、妇产科、结核病等门诊的 15岁以上初诊病人以及难治性肺炎、CD4偏低者。

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辖区内适宜的服务人群。

二、 2015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需完成的艾滋病检测人次分配数

单       位

2015年度需完成检测人次

人民医院

14000

中医院

5000

妇幼保健所

3000

剑池街道卫生服务中心

3000

龙渊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000

西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000

石达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00

八都镇中心卫生院

300

安仁镇中心卫生院

300

小梅镇中心卫生院

200

锦溪镇中心卫生院

200

龙南乡中心卫生院

50

城北乡中心卫生院

50

道太乡中心卫生院

50

屏南镇中心卫生院

50

查田镇卫生院

200

上垟镇卫生院

100

兰巨乡卫生院

100

住龙镇卫生院

100

宝溪乡卫生院

50

岩樟乡卫生院

50

竹垟畲族乡卫生院

100

注: 当月完成的检测均要在次月5号前上报到艾滋病检测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

附件3

龙泉市艾滋病高危人群扩大干预工作方案

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8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12-2015)》(浙政办发﹝2012﹞93号)、《丽水市艾滋病高危人群扩大干预工作方案(试行)》(丽卫函﹝2015)294号)等文件要求,强化我市的艾滋病高危人群干预工作,减少艾滋病病毒传播几率,控制我市艾滋病疫情,现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扩大综合干预覆盖面,促使艾滋病高危人群提升艾滋病核心知识知晓率,改变行为习惯,提高安全套使用率,促进安全性行为,减少艾滋病病毒传播几率,防止艾滋病在高危人群之间流行,防止艾滋病从高危人群向普通人群扩散。

二、工作目标

高危人群有效干预措施覆盖率达到90%以上,接受艾滋病检测并知晓检测结果的比例达到70%以上; 95%的宾馆等公共场所摆放安全套或设置自动售套机;高危人群安全套使用率达到90%以上;男男同性性行为者干预量至少达到同区域成年男性的8/万;吸毒人员 HIV检测比例达到80%;接受检测的吸毒人群中HIV阳性比例不超过3%;已发现HIV阳性吸毒人员接受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比例达到90%。

三、工作措施

(一)失足妇女艾滋病高危行为干预

1.干预对象

娱乐会所、KTV、足浴、洗头房、旅馆等场所内失足妇女及街头流动性失足妇女。

2.工作职责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督促各部门的职责落实,加强经费保障。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制定《失足妇女艾滋病高危行为干预方案》,每月对干预对象开展健康教育和综合干预,每月高危场所综合干预覆盖率达95%以上,每月干预对象综合干预覆盖率达40%以上,干预对象每季度至少一次接受健康教育服务,包括(安全套、润滑剂发放、宣传小册、宣传折扇、广告伞和性病诊疗等),每年至少接受一次艾滋病检测和规范的检测前后咨询。

卫生监督机构要督促宾馆等高危场所摆放安全套和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加强检查指导,提高安全套的可及性;将艾滋病和性病检测纳入重点公共场所服务人员的健康体检。

有关场所的经营者要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督促从业人员定期健康体检,通过多种方式促进安全套的使用,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失足妇女高危行为干预工作。

(二)男男同性性行为者的高危干预工作

疾控中心通过招聘外展员或者同伴推动等方法开展男男同性性行为者的高危干预工作,每年男男同性性行为者干预量达到该县(市)成年男性的8/万,每月干预对象综合干预覆盖率达40%以上,干预对象每季度至少一次接受健康教育服务,包括(安全套、润滑剂发放、宣传小册、宣传折扇、广告伞和性病诊疗等),每年至少接受过一次艾滋病检测和规范的检测前后咨询。

(三)吸毒人群的高危干预工作

1.干预对象: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及在工作过程中掌握到的吸毒人员。

2.疾控中心通过招聘外展员或与戒毒机构合作开展吸毒人群的高危行为干预,促使吸毒者深刻认识吸毒和艾滋病的危害性并改变高危行为,每月干预对象综合干预覆盖率达40%以上,干预对象每季度至少一次接受健康教育服务,包括(安全套、润滑剂发放、宣传小册、宣传折扇、广告伞和性病诊疗等),每年至少接受过一次艾滋病检测和规范的检测前后咨询。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卫生行政部门要将扩大艾滋病高危人群干预工作作为疾病防控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工作负责人,层层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积极争取扩大艾滋病高危人群干预工作经费,为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利条件和保障。

(二)完善措施,确保质量。要紧密围绕扩大高危人群干预内容,完善各项措施和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广泛动员部署。实现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机构、营业场所共同参与艾滋病高危人群干预工作,促使艾滋病高危人群提升艾滋病核心知识知晓率,改变行为习惯,提高安全套使用率,减少艾滋病病毒传播几率,防止艾滋病在高危人群之间流行,防止艾滋病从高危人群向普通人群扩散。

(三)加强督导,持续推进。要采取各种检查形式,分阶段、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全过程、多方位的督导检查,并对工作薄弱地区进行重点督导,对方案中要求开展的干预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扩大艾滋病高危人群干预工作将纳入卫计局对各单位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

附件4

龙泉市HIV阳性人群早期抗病毒治疗方案

近年来的国际研究证实,HIV/AIDS尽早接受抗病毒治疗,可以显著降低其体内病毒载量水平,减少HIV传染性,达到预防传播的目的。世界卫生组织2013年6月30日发布的《治疗和预防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新指南》推荐CD4低于500开始治疗,单阳家庭不管CD4结果,推荐发现即治疗(“治疗作为预防”策略) 。

根据我市艾滋病疫情情况,未接受抗病毒治疗的HIV/AIDS多数处于HIV期,身体状态良好,性行为活跃者为主,很容易造成二代传播,为有效治疗病人,预防继发传播、降低HIV新发感染,依照丽水市实施艾滋病早期抗病毒治疗(即一发现即治疗)要求,现制定龙泉市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全市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在我市实施艾滋病早期抗病毒治疗,使我市HIV/AIDS尽早的接受抗病毒治疗,达到有效治疗病人、降低病人病毒载量、预防艾滋病继发传播、降低HIV的新发感染等目标,实现我市艾滋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二、工作措施

(一)治疗对象纳入标准

1.新报告的现住址在龙泉市的在随访HIV/AIDS或龙泉市管理的尚未纳入治疗的在随访的HIV/AIDS 。

2.在患者具有治疗意愿和可以保证良好依从性的前提下,经临床评估适宜的HIV/AIDS,无论CD4计数水平多少。

(二)知情同意。所有艾滋病早期治疗的HIV/AIDS均是自愿参加。在知情同意过程中,工作人员要将一发现即抗病毒治疗的益处与风险等做详细说明,并签署知情书。

(三)抗病毒治疗服务。HIV/AIDS接受早期抗病毒治疗干预,除纳入标准外其他要求均与常规抗病毒治疗相同,临床医生根据HIV/AIDS具体情况确定治疗方案,定期发药、领药,坚持规范服药。定期开展随访、检测和药物毒副反应观察、处理。

(四)治疗依从性教育。负责艾滋病治疗的医务人员在HIV/AIDS早期治疗动员时,开展抗病毒治疗依从性教育,并对依从性进行评估,依从性差的暂时不纳入。每次开展治疗随访均应有依从性教育内容。为治疗病人提供临床症状、服药不良反应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解答和现场处理。指导治疗病人采取提高治疗依从性的方法和技巧。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将“一发现即治疗”作为疾病防控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工作负责人,层层分解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完善措施,确保质量。疾控中心要围绕“一发现即治疗”内容,完善各项措施和制度,广泛动员部署,加大培训力度。

(三)加强自查,持续推进。采取分阶段、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全过程、多方位的自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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