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财政预算调整
方案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监督法》、《预算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度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根据2015年省财政厅安排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规模的文件精神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及工资改革政策的要求,我市拟增加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亿元。
一、省财政厅安排我市2015年地方政府新增一般债券规模1.5亿元,期限10年,具体项目为:龙泉市中等职业学校扩建工程(二期)龙泉青瓷学院(筹)项目0.4亿元,龙泉市委党校迁建(一期)工程项目0.16亿元,龙泉市城西排污管网工程项目0.5亿元, 东茶路(环城东路至华楼街段)项目0.3亿元, 南大洋安置地块市政工程0.14亿元。相应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亿元。
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及工资改革需增加支出1.2亿元,相应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亿元,拟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2亿元。
三、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8亿元,拟从预算周转金调入0.8亿元。补充及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0.79亿元,预算周转金余额为零。
根据年初人代会通过的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22.8亿元,调整后为25.5亿元,比上年增长25.1%。
龙泉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日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