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龙泉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4年度龙泉市卫生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8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龙泉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郭江、冯健焘联系(地址:龙泉市龙翔路228号,龙泉市卫生局办公室,邮编:323700,电话:0578-7122446,电子邮箱:lqwsjguo@163.com、13867095996@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了《卫生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项目政务公开查询簿》,及时公开了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人事信息、公开年报、备注指南等信息。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卫生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及科学发展观,围绕增强卫生工作透明度,构建公正、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机制。
一是局领导充分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以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科员全员参与的工作小组,切实完成及时准确地将信息公开的任务;
二是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全面开展透明行政。在龙泉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龙泉市阳光工程网、龙泉市卫生信息网公开阳光用药等工作信息;
二是着力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培训3次,系统内60余人次参加培训;
三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升级规范了龙泉卫生局官方网站,进一步完善龙泉卫生局腾讯微博,并在微博上发起“手指间的健康”活动,增强与网民互动,普及健康知识,发布信息400余条。尤其是在5、9月份的“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服务百姓健康行动”期间,突出“微博”自媒体作用,开辟微博互动专栏、实行微博直播,为义诊活动与群众架起信息平台,优化医疗供需信息匹配正确引导舆论。经过宣传活动,共发放三项免费检查宣传单350份,共计惠民7.3万元。同时开展义诊305人次,饮食健康知识、常见病预防等各类宣传彩页1000余张、宣传品500余份。给广大群众提供了就医方便,真正让群众得到了实惠,受到广大群众的真心称赞,塑造了我市卫生新形象。同时,积极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六周年系列活动,和兄弟单位相互学习信息公开工作经验。在龙泉市政府信息中心推荐下,参加2014年信息公开培训材料选比赛,并被丽水市授予了活动鼓励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我局2014年度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开展了“四张清单、一张网”的工作,积极完成了各项信息的公开和核准。“政务公开、网上办事、互动交流”,是浙江政务服务网的三大功能。在省框架基础上,龙泉市卫生局政务服务网平台覆盖卫生系统各部门,实现网上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服务、电子监察三大功能,满足了市民知情办事、行政机关高效办公、相关部门有效监督等方面的需求。对于群众关心的公共场所行政许可新办、延续、变更,设置医疗机构审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新办、变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放射诊疗许可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等重点领域的信息,也都发布在网上,便于群众查询。如公共场所行政许可办理,其中需要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情书、卫生管理组织及相关制度、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等都可以在服务站中下载空白表格。特别是“便民服务”板块中的就医保健,有定点医疗机构的地图定位,体检机构板块中有全市中具有体检资格的医院、卫生院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简介等信息,如龙泉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成立于2004年,目前中心已拥有一支多年从事临床体检的专业体检队伍,拥有国内先进的体检设备。中心内设外科、内科、妇科、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B超室、心电图、检验科、乳透室等多个临床及医技科室。中心遵循“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采用“一站式”服务模式,为各单位职工及个人提供量身定制的体检项目。
(二)我局2014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3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府文件类的信息9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1.20%;业务工作的信息10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5.64%;其他信息3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3.16%,我局本年度未发布机构职能类的信息。
(三)我局2014年度发布的公文中,属于主动公开的有98条,其中依申请公开信息13条和免于公开信息4条。2014年度机关发文数为92条。
(四)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为:一是通过公示栏、板报等方式公布;二是通过龙泉市政府网信息公开平台、龙泉市卫生官方网站;三是通过龙泉卫生局官方腾讯微博等新媒体;四是通过和本地新闻媒体、报纸媒体合作发布信息;五是设置公共查阅点等形式。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一)新闻发布工作的开展情况:我局2014年度未开展新闻发布工作。
(二)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我局2014年度分别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和龙泉市政府网公开文件及各类信息700余条,方便了市民办事和对本单位工作的监督。我局还在龙泉市阳光工程网对我局阳光用药和阳光招聘工作进行定期信息公开,对我局重点工作情况对外公开。
(三)运用新媒体开展信息发布情况:我局2014年度积极利用微博、微信以及其他新媒体平台关注“民声热点”,发布卫生信息,正确的引导舆论。
(四)工作机制建设情况:我局2014年度为更好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建设了一只以局办公室作为主的卫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队伍,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下属各医疗卫生单位也要确定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并确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认真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4年度本单位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报告。在属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中没有不同意公开的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暂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的检索费,因此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的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卫生局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组织机构仍需健全。目前我局未设专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不足,工作任务与工作力量的矛盾较突出。
2.相关制度还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工作考核办法、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还需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救济途径还需进一步明确。
3.公开方式不够丰富。主要利用政府网站作为公开途径,缺少方便基层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途径和手段,政府信息公开有效性、便捷性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本单位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本单位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3.学习先进,不断提升公开水平。学习借鉴兄弟单位经验,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及时总结典型经验,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4.政务信息公开有许多工作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一是提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结合实际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三是为满足公众的需求,加大信息发布的范围、提高所发布信息的质量。
八、信息公开附表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龙泉市卫生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70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6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64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12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2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4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4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3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60余人 |
单位负责人:叶宪森 审核人:钟积水 填报人:冯健焘
联系电话:7122446 填报日期:2015-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