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省卫计委《关于在全省卫生系统开展“护卫生命,天使血缘”爱心献血活动的通知》和丽水市卫生局《关于继续开展“护卫生命天使血缘”医务人员爱心献血活动的通知》(丽卫〔2014〕230号),为推进活动的深入开展,请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根据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无偿献血工作。
一、活动目的
通过倡导广大医务人员率先垂范,奉献爱心,广泛宣传和直接参加无偿献血,树立医务人员带头献血良好形象,体现医务人员对生命的尊重和关爱,进一步改善医患关系,推动我市卫生系统创先争优和精神文明建设考评活动深入开展。
二、活动时间
2014年12月15日-18日,共4天。
三、具体安排如下:
1.12月15日,市人民医院(献血车停放地点:市人民医院正大门右侧)。
2. 12月16日上午,市中医院;下午,西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龙渊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爱卫办、卫生监督所。(地点: 龙泉爱心献血屋, 晚上至八时) 。
献血车到八都镇,八都方向的卫生单位可到八都镇政府大门口献血车上献血。
4.12月17日各乡镇卫生院( 地点: 龙泉爱心献血屋, 晚上至八点)。
3.12月18日上午,剑池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保所;下午,综合福利院民生医院、谢氏骨科医院,卫生局机关、疾控中心(地点:龙泉爱心献血屋, 晚上至八时)。
四、各医疗单位要认真组织,宣传发动好这次无偿献血活动工作,积极动员健康适龄医务工作者带头参与爱心献血活动,要把这项活动作为创先争优活动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无偿献血活动是卫生局对各医疗单位的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献血人次要达到单位在职人员数的30%以上。
五、各单位于2014年12月19日前把本单位今年参加献血人员名单上报卫生局献血办。以便年终考核打分统计。
中心卫生院和卫生分院分开统计上报, 各乡镇街道如超过50%的另加5分。
龙泉市卫生局
二○一四年十二月四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