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乡属各部门、各科室:
近期全国范围内火灾、爆炸事故频发,形势严峻。8月2日上午 7时 37分许,江苏省昆山市开发区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汽车轮毂抛光车间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爆炸,截至目前,已造成71人死亡,190余人全部深度烧伤。现已初步查明爆炸系因车间粉尘遇到明火,引发爆炸,该事故已经被定性为安全责任事故。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职工对粉尘爆炸事故知之甚少,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力,这些是引发此次事故的深层次内因。2013年 11月 25日晚8时 14分,庆元县浙江梦天木业有限公司发生火灾,由于处理及时,所幸未造成重大损失,2011年 4月 1日晚 20时 35分许,缙云县浙江宏威车业有限公司一车间发生金属粉尘爆炸,造成 5人死亡,1人受伤。为认真吸取江苏昆山“8.2”粉尘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全乡易发生粉尘爆炸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经乡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开展易发生粉尘爆炸事故场所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专项检查时间为 2014年 8月至 12月底。
二、检查场所
粉尘爆炸,是指悬浮于空气中的可燃粉尘触及明火或电火花等火源时发生的爆炸现象,具有极强的破坏力。粉尘爆炸应具备三个条件:粉尘本身具有爆炸性;粉尘必须悬浮在空气中并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有足以引发粉尘爆炸的火源。最常见的爆炸性粉尘有:煤粉、木粉、面粉、糖粉、玉米粉、土豆粉、干奶粉、铝粉、锌粉、镁粉、硫磺粉等。此次检查的范围为全乡范围内易发生粉尘爆的场所和单位,特别是临时竹木加工类企业和场所,此类场所易产生大量爆炸性粉尘,故应抓住重点,以竹木加工类企业和场所为主,以点带面促进全面排查。
三、检查内容及职责分工
此次行动成立由乡消防站牵头组织,联合安监站、林业站、警务室、各行政村等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建筑耐火等级是否达到相关要求;
二是通风、排烟设施或系统是否完好有用;
三是灭火器材、设施是否配置到位并完好有用;
四是消防车通道、安全疏散通是否被占用、阻塞、封闭;
五是有无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的情况,具体检查用电管理不规范,是否存在的电线老化、粉尘防爆、喷漆(油漆)车间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到位;
六是有无 “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问题;
七是该类场所的管理人及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特别是对粉尘爆炸事故的认识。
八是打击证照不全、安全隐患严重、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在开展检查过程,各职能部门要围绕上述检查的重点内容,紧密结合实际,明确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的范围和具体内容。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属于行业系统管辖范围内的,各执法部门要依法处理,属于消防机构管辖范围内的,消防站要及时上报市消防大队,属于乡政府、派出所管辖范围的,要及时与消防大队进行汇报沟通,确保排查整治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当前火灾形势,深刻吸取教训。要认真吸取我国范围内近期不断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和江苏昆山 “8.2”粉尘爆炸事故经验教训,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清形势,加强对易发生粉尘爆炸事故场所的消防宣传和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增强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恶性事故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依法履行职责,消除各类火灾隐患,确保全乡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切实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强力推动火灾、爆炸事故
防控进程。要积极推进消防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常识,提高广大群众特别是易发生粉尘爆炸事故场所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将此类场所从业人员纳入消防安全培训计划,开展与粉尘爆炸有关的安全知识的专项培训,重点讲解粉尘爆炸事故发生的原因、预防措施及事故发生时人员的疏散逃生等方面的知识,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易发生粉尘爆炸事故场所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各行政村、乡属各部门、各科室等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好专项行动,确保此次专项行动整治到位。并于 12月 15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乡消防站。联系人:方伟平。
龙南乡人民政府
二0一四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