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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761309467/2014-22395   发布机构:龙泉市龙南乡政府   成文日期:2014-08-06   文号:-

关于集中开展“十打十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龙泉县 作者:龙泉市龙南乡 发布时间:2014-09-04 16:40:21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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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乡属各部门、各科室:

8月1日凌晨,台湾高雄市一轻轨工地发生石化液体外泄引发多处连环爆炸事故,造成35人死亡、267人受伤。8月2日上午,江苏昆山市开发区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汽车轮毂抛光车间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粉尘爆炸事故,目前已造成75人死亡、185人受伤。对此,李强省长立即作出批示,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警钟长鸣,认真吸取高雄事件、昆山事件的教训,强化责任落实,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要特别重视社会监督,鼓励群众举报,杜绝安全生产盲区。”毛光烈副省长也提出了明确要求。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仍未得到有效遏制,依然是当前我市事故多发的重要原因。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的部署及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和8月5日全市安全生产紧急部署会的精神,经乡政府研究,决定在2014年8月至12月底在全乡集中开展以“十打十治”为重点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及主要目标

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龙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十大十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龙安委发〔2014〕4号),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全面提高事故防控能力,着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内容及职责分工

1.非煤矿山:打击矿山企业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行为,整治图纸造假、图实不符问题。(牵头领导:★蓝俊毅项和平  责任人员:毛鑫根 蒋雪峰)

2.油气管道:打击破坏损害油气管道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问题。(牵头领导:★蓝俊毅项和平 叶火菊 吴德宝  责任人员:毛鑫根朱翔 管忠谊 周超)

3.危险化学品:打击危化品非法运输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运输,非法改装、认证,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等问题。(牵头领导:★项和平蓝俊毅   责任人员:毛鑫根 蒋雪峰)

4.建筑施工:打击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问题。(牵头领导:★吴德宝魏平 项和平 责任人员:管忠谊 刘先荣 朱翔)

5.交通运输:打击客车客船非法营运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及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等问题。(责任领导:★项和平责任人员:朱翔 蒋雪峰)

6.消防领域: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牵头领导:★蓝俊毅★吴德宝  责任人员:方伟平 杜向标)

7.青瓷宝剑: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未取得相关证照的生产经营单位,整治现场管理混乱、用电管理及燃气使用不规范等问题。(牵头领导:★蓝俊毅吴德宝 叶火菊 责任人员:兰林慧 管忠谊 周超)

8.竹木加工:打击证照不全、安全隐患严重、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现场管理、用电管理不规范,是否存在的电线老化、粉尘防爆、喷漆(油漆)车间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到位、“三合一”等问题。(牵头领导:★吴德宝叶火菊 蓝俊毅   责任人员:杜向标周超 方伟平 )

9.特种设备:打击不按规范要求违规充装、检验和翻新改造气瓶等行为,整治无证使用(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非法使用“土锅炉”、“土容器”等问题。(牵头领导:★叶火菊蓝俊毅 吴德宝  责任人员:周超 兰林慧管忠谊)

10.渔业船舶领域:打击非法转让渔船和“三无”船只作业行为,整治渔船超员、超载、抗风力航行或作业等问题。(牵头领导:★魏平项和平  责任人员:刘先荣 朱翔)

带★号为该项工作的主要牵头领导,要围绕上述10个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内容,开展排查和整治工作。

各行政村和乡属各部门要认真按照专项行动,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要认真做好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集中打击整治及巩固深化等各阶段的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8月5日-8月15日上中旬)。要求:各行政村要认真及时做好动员部署和宣传发动工作,高度统一辖区内各级各部门思想,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同步推进,相互促进。要充分发挥村级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功能作用,在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进一步摸清辖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特别是全乡10个行业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情况,提高“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针对性。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8月16日-11月25日)。要求:在自查自纠和全面摸底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开展集中打击整治活动,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的上报乡安监站和相关科室。乡安委会将实施督办制度,对排查出来的隐患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并及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对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由相关负责领导牵头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

(三)巩固深化阶段(11月26日-12月10日)。各行政村、乡属各部门要充分借助我乡“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工作,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探索建立根除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的治本之策。要从健全“打非治违”工作长效机制,提升安全生产社会治理能力的角度,全面总结专项行动情况,及时推广专项行动中涌现的好做法和好经验,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成效。

四、组织领导和有关要求

各行政村、乡属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专项行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全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在乡人民政府领导下,由乡安委会统一组织开展,各牵头领导负责具体实施。乡安委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安委会办公室。对存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行业领域,乡安委会应及时协调,落实有关部门责任,防止出现推诿扯皮现象。

(二)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派出所要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工作联系,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介入,并依法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对暴力抗法行为要严厉打击。国土所要结合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严格依法查处矿山领域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督管理站负责对有关部门撤销许可的企业,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经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宣传、广电等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

(三)有关要求。 各行政村及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好专项行动,要依照本通知要求,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具体实施方案,于12月15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乡安监站。联系人:毛鑫根。

龙南乡人民政府

201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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