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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龙泉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002656599/2014-09713   生成时间:2014-03-31 15:15:26 发布机构:龙泉市统计局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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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3年度龙泉市统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附表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http://www.longquan.gov.cn/zfxxgk/bm/tjj/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清风路2号,邮编:323700,电话:0578—7122944,电子邮箱:lslq-bgs@zj.stats.cn

一、概述

2013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了公开形式,拓展了公开内容,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进一步规范了统计信息的发布工作。信息的公开发布,是体现统计公信力,乃至政府公信力的重要环节。2013年,我局严格执行《统计市统计局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发布日程表》和《统计市统计局各专业数据信息发布时间表》,明确各类统计数据的报送时间和发布渠道,并在龙泉统计网向社会公开。二是进一步拓宽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2013年,我局结合统计工作实际,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同时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着力创新信息公开的载体、形式,不断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一是依托统计局门户网站,推进信息公开建设。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将相关信息逐一上网发布。二是有效发挥电视、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的作用,让社会各界通过不同渠道获取统计信息。主要是不定期依托《剑瓷龙泉》等新闻媒体,对外宣传和发布统计信息。三是以《龙泉统计月卡》、《龙泉统计手册》、《龙泉统计信息》、《龙泉统计分析》《龙泉统计年鉴》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市主要经济指标及重大统计监测情况。四是通过召开经济运行发布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统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一年来,共公开各类信息120余条,通过口头、电话、网络等书面之外的方式解答咨询350余次。统计新闻工作方面。主要是及时在《今日龙泉》公布了2012年龙泉市第六次人口普查人口数据公报、2013年前三季度龙泉市国民经济运行情况主要数据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主要包括机构职能、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工作动态、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途径

在网站发布方面。我局现已将八个方面内容在本局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主要包括政务公开、统计工作、月度快讯、分析信息、统计知识、统计资料、统计法规、网上直报、年鉴公报、统计交流。同时还公布了、统计违法举报电话。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由于我局统计信息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企业个体机密外,均都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公开,加上长期以来我局均以综合核算处为窗口向社会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充分满足了社会各界对统计信息的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已公开的统计信息及依申请公开的统计信息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及申请情况

2013年,我局未发生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我们将继续按《条例》及市委、市政府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时效,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一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维护工作,不断完善栏目设置,及时更新网站内容。二是加强重大信息的发布工作,对于重大统计信息,要以多渠道、多平台、多层次的公开形式,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容易知晓,更方便获得。三是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建立更加完善通畅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以及考核、评议、监督等长效管理办法、奖惩并举,提高工作效率和积极性。四是加强学习,提高信息公开意识,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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