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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00265645X/2014-08382   生成时间:2014-03-13 10:47:49 发布机构:龙泉市建设局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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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3年度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   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周晓峻联系(地址:龙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龙泉市环城东路198号),邮编:323700,电话:0578-7122826,电子信箱:714472073@qq.com)

一、概述

2013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严格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在不涉及国家机密的前提下推行公开、阳光办事制度,完善网上政务信息公开与更新,不断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具体落实人员和经费,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十分重视,新的领导班子到任后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亲自任组长,局党组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具体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013年,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务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我局注重网站信息管理,遵循网络信息发布的相关法律规章,规范信息录入,提高政务公开信息质量,严格执行网站备案制度和安全协议,贯彻落实网站组织管理、内容更新维护。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局公开发布公文48件,报省厅、丽水市局政务信息80余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专网上主动公开信息386件,报送两办信息189封,在建设网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微博上发布信息共840余件。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责、班子分工、政策法规、政策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收费项目标准、动态信息、政务信息等。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主要以网上公开(市建设局网站、透明售房网、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开通建设工程领域项目建设公开专栏)和指定地点公开(局办公室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两种形式,同时采用报刊、广播电视、资料发放宣传等其它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2013年,我局收到陈先明个人以书面形式的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件1件,我局已按照依申请公开相关规定向陈先明进行了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收费有关制度规定,2013年度信息公开上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度我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日常性工作,但工作要求高,从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来看,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由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启动晚时间紧,有些信息还未及时得到清理和发布,一些政务信息得不到有效收集;由于建设局工作繁杂,信息员还兼顾着其他工作,所以政务信息的发布还存在滞后现象。为此以下方面需要不断改进和加强:一是主动公开深度、广度还不够,政务公开项目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渠道还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尤其是一些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等重点公开的内容及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完善。三是工作力量不足,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下一步我局将有针对地加强薄弱环节的建设,积极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深度发展。加大公开力度,重点推进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进一步整合网站资源,完善网站功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强化更新维护责任,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二○一四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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