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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龙泉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002656679/2014-02155   生成时间:2014-03-01 00:00:00 发布机构:龙泉市公安局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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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龙泉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将龙泉市公安局2013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情况概述

  2013年,龙泉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结合公安局工作实际,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健全机制、拓展领域、挖掘潜力、完善形式,积极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入正轨,我局专门成立领导机构,健全公开制度,严格奖惩,积极参加教育培训,督促落实信息任务。同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公开方式灵活多样,信息内容丰富,公开效果明显,群众满意度高。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2013年,市公安局通过各种渠道公开各类信息500余条

 (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以及阜阳市政务信息网站、龙泉市公安局门户网站、龙泉公安微博等,广泛开展公安信息宣传和信息公开工作。网站设立“警务资讯”、“办事服务”、“警民互动”、“政务公开”、“警察风采”等栏目,向社会公开信息,征求意见建议。

  (二)在群众办证大厅设立政务公开栏,公开人员一览表、工作流程表、服务承诺、科室职能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

  (三)通过组织开展“大走访”、“警察开放日”、“110主题宣传日”、“119消防宣传”、“法制进校园”等形式在市区及有关村镇设立宣传台、印制、发放警务公开知识。

  三、其他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涉及特种行业、车驾审核、护照办理等收费,在公安局信息政务公开政务网、门户网站和各单位办事大厅公示栏上均有公示。

本年度我局政务信息公开无收费减免情况;不涉及不予公开政务信息情况;不涉及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四、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作机构有待进一步健全。由于政务信息公开人员为兼职人员,对全面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一定的影响。

  2、开展信息公开宣传教育培训不足。各单位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深,工作不够积极主动。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深化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务信息作为突破口,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2、进一步完善工作机构。积极创造条件设立专职信息人员,多渠道筹措经费,增加投入,着力改善办公条件。

  3、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努力营造全局重视信息公开,积极发布信息的良好氛围。

  4、进一步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以公安宣传主题活动相结合,通过各种措施,形式多样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附 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3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37

119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0

其中:1、网上申请数

0

0

2、书面申请数

0

0

3、当面申请数

0

0

4、传真申请数

0

0

5、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属于已向社会主动公开数

0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4、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5、其他答复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20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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