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活力,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发展和壮大集体经济。根据《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丽农产改办[2014]2号《丽水市农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指导性操作意见》;龙农产改办[2014]3号《龙泉市农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我乡实际,制订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将农村集体经济统一经营的生产性资产股份量化,明晰每一位社员在集体经济组织中所拥有的资产份额,组建股份经济合作社,实现“四个化”。即:资产所有股份化、收益分配股红化、股权流动规范化、监督约束法制化,创新现代农村集体经济产权运行体制。
二、基本原则
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涉及到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各村在推进工作过程中,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做到认真细致、程序到位、操作规范,积极推进。
1、坚持依法、民主、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积极引导农民群众参与农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
2、坚持资产量化、股权固化、分配细化、操作易化的原则。股份量化到户(人)后,不再随人口的增减而变动,实行“生不增,死不减”的静态管理。股权可以继承、转让、赠与、收益、抵押、担保,但不得退股提现。
3、坚持集体所有性质不变,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功能不变,财务管理体制不变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任务
2014年8月,全乡行政村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工作全面展开,2014年底,争取完成全乡28个行政村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工作。达到村集体资产明晰、股权到户、制度健全、管理有序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四、实施股改工作步骤(8月15日-10月30日)
(一)宣传计划阶段(8月15日-8月31日)
1、各村两委组织召开村干部、党员、社员(代表)大会,学习农村经济合作社股份改制的有关政策和相关业务,重点学习为什么要进行农村经济合作社股份改制,讲明其意义和作用。明确清产核资登记内容、人口调查排摸办法、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组建和运行、改制后社和村关系运转经费安排等工作内容和要求。提高认识,消除顾虑,统一思想,把中央和省、市的政策文件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
2、建立工作实施小组,进行人员工作分工,可以分为政策宣传组、资产清查组和人员核审组,分别确定负责人和组成成员,并就政策宣传、资产清查和人员核审工作分别排出计划,列明各阶段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
(二)清产核资阶段(9月1日-9月20日)
各村进行村域内集体所有的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资源性资产登记。清产核资由村资产清查组具体负责,根据农业部、财政部《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办法》,按照有关表式对固定资产和存货等实物性资产进行实地勘察和清点,对往来款项经当事人(单位)证实,清查核实村集体签订的合同协议,对盘盈盘亏财产和物资进行登记造册,做出说明并提出处理意见。资产清查结果及处理意见,经社员(代表)大会确认后,报乡改制办备案,并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布。
(三)人员排摸阶段(9月20日-10月15日)
人员排摸由村股改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全乡各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基准日,拟定2014年9月30日24时止,交由社员(村民)代表讨论通过。按照有关表式以户为单位编制人口情况底稿,以组为单位编印成册发放到各个农户供农户相互核对,经核对无误后由户主签字确认,并在村务公开栏中张榜公布。人员排摸结果经社员(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报乡改制办备案。
(四)建章立制阶段(10月10日-10月31日)
通过召开村两委、社员代表、党员代表座谈会等形式征询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本村实际,拟定村经济合作社股份改制、章程。经社员(村民)代表表决三分之二通过,在村公开栏张榜公布,报街道办事处批准后,按章实施村经济合作社股制改革工作。
(五)组建机构阶段(11月10日-年11月20日)
1、按照街道办事处批准的改制实施方案,改制村进行成员界定并计算其所享有股份,在村务公开栏中张榜公示7天,经审查无误后,编制股东清册,建立股东股权台账。并以户(人)为单位填制股东股权证并发放。
2、产生机构
首届股东代表、董事会、监事会组成人员原则上由原村经济合作社(社管会)组织机构直接过渡产生。由原经济合作社书面报乡核准,在村公开栏张榜公布。股份经济合作社首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时间调整至当地村级组织统一换届时间,以后各届任期定为三年,随乡党委统一安排的村级组织换届而换届。
3、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确定分工情况。
4、变更手续。各改制村办理好股份经济合作社相关变更手续,适时进行法人登记。
(六)总结经验阶段(11月21日—11月30日)
(1)改制工作完成后,乡改制办对改制工作做出总结,完善提高。制订股改汇编。
(2)资料整理归档。各改制村将有关文件决议、清产核资报表、实施方案、章程、股东名册等重要资料进行归档。并报乡和市农业部门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组织,精心计划
改制村要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成立以村党支部成员,村委(社管)会成员,社员代表等为主体,吸纳村其他成员参加村改制工作,工作要求精心组织、细致计划,以组织计划贯穿股份制改革全过程。
(二)把握节奏,狠抓落实
依据既定工作计划,结合各村组实际,狠抓落实。要推进过程中,依法依规和政策要求,做到认真细致,程序到位、操作规范、及时破解各种难题,按时完成每个时间节点的任务。以确权确股为基础,以赋权活权为重点,完善配套制度,按照归属清晰、权能完整、管理科学流转顺畅、运营高效的要求,创新运行机制。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题词:经济合作社 股权制改革 实施方案
抄送:市农业局、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办公室。
兰巨乡党政办 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