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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1年度兰巨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附表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兰巨乡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兰巨乡党政办联系(地址:兰巨乡五梅垟村33号,邮编:323714,电话:7282001,电子邮箱:lanjuxinxi@126.com)。
一、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乡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指导下,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人员和责任
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成立了由乡长为组长,常务副乡长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兰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确定党政办为兰巨乡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登记、信息查阅、反馈以及乡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的录入、更新、撤消等,各分管线、办公室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提供有关公开信息。
(二)制定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
根据《龙泉市政府信息公开等九项制度》和《龙泉市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兰巨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多项制度,同时,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三)积极参加组织《条例》学习和业务培训
《条例》颁布后,乡分管领导和具体操作员多次参加了由市政府组织召开的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学习了有关《条例》内容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操作,会后及时落实和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操作人员还参加了由市政府信息中心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后台软件操作培训,掌握了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操作步骤。另外,利用夜学组织乡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条例》及《龙泉市政府信息公开等九项制度》,提高了大家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认识以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注意事项,从而更好地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四)编制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内容
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我乡按照龙泉市政府信息公开操作手册,统一编码规则,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组织录入信息并上网发布,先后发布了兰巨乡职能介绍、领导分工、内设机构、相关政策法规文件、工作动态等内容,并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更新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内容。
(五)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发布渠道
一是在党政办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在门口悬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牌匾,在办公桌上放置了受理牌,在墙上粘贴了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建立了专门的工作台账。可以为公民、组织等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二是发文时都要求注明公开方式,在发文稿上要注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免于公开”,并根据公开标注进行发文。三是利用乡村两级便民中心公开栏及时公开政府相关信息,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今年以来,兰巨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71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共37条,包括机构职能类信息5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9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3条;通过公开栏公布兰巨乡每个月的资产负债、收入支出、经费支出明细、车辆费用支出等财务信息共48条,通过公开栏公布的公告、决定、通报、通知等信息共86份。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暂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的检索费,因此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没有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历年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件数为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近年来,我乡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政府信息公开得到了有力推进,但与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还不够丰富,公开的途径还不够多样化,;二是依申请公开的程序还需进一步细化和规范化;三是信息公开的审查机制需进一步严格。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广泛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主动公开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以及与老百姓关心的具体行政行为,继续推行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重大决定草案、规范性文件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公开工作。
二是促进政府信息公开途径多样化。今后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提高政府信息网络化水平,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进一步拓宽公开信息的途径、方式。
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发布、工作流程、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四是严格规范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凡须公开的信息都要严格按审查机制进行审查,经分管领导确认无涉密信息后,方能对外发布。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附表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二)附表
附 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11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171 | 579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9 |
其中:1.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2.书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3.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9 |
4.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5.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9 |
其中:1.属于已向社会主动公开数 | 条 | 0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9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5.其他答复数 | 条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兰巨乡人民政府
201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