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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锦溪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1年度锦溪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附表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锦溪镇信息公开平台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锦溪镇信息公开中心联系(地址:龙泉市锦溪镇人民政府,邮编:323700,电话:7171257,电子邮箱:jinxi@longquan.gov.cn )。
一、概述
2011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年初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加强组织协调,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督导培训,狠抓责任落实,扎实推进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较好地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依法、规范是其根本要求,2011年锦溪镇信息公开办公室根据龙泉市政府制定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办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结合本地实际,相继出台了本地区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对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有序开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起到了积极保障作用。
(二)加强监督检查,狠抓工作落实。锦溪镇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认真总结一年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查找不足,对不符合《条例》规定、不适应推进工作、不利于公众获取信息的做法进行整改,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内容、形式、时限也做出了规定。针对部分单位工作人员发生变化的情况,重新上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并通过镇政府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渠道畅通。
(三)丰富公开内容,夯实信息基础。按照龙泉市政府的要求,锦溪镇信息公开平台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依法梳理、修订、完善了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明确了行政机关执法与信息公开的依据等,坚持把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规范公开程序、时限、结果,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得到进一步规范,为群众查阅相关信息提供了方便,有力提高了行政机关工作透明度,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四)加强培训指导,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业务学习列入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范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邀请有关专家讲解政府信息公开政策,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势和任务,讨论在实践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指导相关应用软件的使用,参加培训人数达到200人次,有效提高了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为进一步做好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信息,在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55条,为群众了解或查询政府相关政策提供了一个有利的平台,保障了广大群众知情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制定出台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受理点,并公开信息发布和依申请工作流程,为群众依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帮助。2011年没有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需要获取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暂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的检索费,因此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全镇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尚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与公众的信息需求尚有差距,主动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数量相对较少;三是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网在便捷性方面还有待增强。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增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对受理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减少对同一公共性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修订补充《锦溪镇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细目》相关内容,加大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改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拓宽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指导,加强与申请人沟通交流,主动听取公众的意见建议,努力提高答复质量和水平。
三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范围。全面推进涉及民计民生的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加大教育、医疗卫生、环保、计划生育、交通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事业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的力度。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为公众就近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四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锦溪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优化升级网络系统,完善各级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公众参与功能,充分发挥网站与公众交流沟通的桥梁作用。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建设,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
五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保障工作。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配套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全面提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
七、附表
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11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55 | 60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2.书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3.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4.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5.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属于已向社会主动公开数 | 条 | 0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5.其他答复数 | 条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