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1年度财政局地税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附表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龙泉市政府部门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剑池西路92号,邮编:323700,电话:0578-7214351,电子邮箱:lqczds@163.com)。
一、概述
根据《条例》及我市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考核办法的要求,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正常的议事日程中,注重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处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为了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局对愿有的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变动,使这项工作责任更加落实到位。并加强了各项制度的建设,使这项工作更加完善和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11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件;其中公文发布主动公开数为39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包括龙泉政府网站、本部门的公文处理系统、龙泉地说网站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度我局尚未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我局尚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我局尚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2、生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
(二)今后我局将按照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突破,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贴近和帮助公众解决实际问题的助推剂,成为政府沟通大众的重要渠道,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附表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附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