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小梅镇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2012-41597 生成时间:2012-03-21 10:36:46 发布机构:小梅镇人民政府 点击数: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图文解读链接:点击查看图文解读
视频解读解读链接:点击查看视频解读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1年度小梅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附表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11日起至201112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小梅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7342402联系(地址:小梅镇延庆路88号,邮编:323702,电话:7342402,电子邮箱:lqxmdzb@126.com)。

一、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镇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党委副书记、镇长钟元根担任组长,组宣委员钟建飞,常务副镇长洪长胜担任副组长、镇各班子为成员的小梅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成立了以纪委书记季美莲为组长的监督小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编制了《小梅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和《小梅镇政府信息目标分解表》,明确了由党政办负责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工作,牵头编制小梅镇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年度报告;镇机关各部门负责各自业务范围内应公开信息的收集、报审、申请受理工作;党政办及纪委分别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审查和监督;同时明确了各部门、各办公室主任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

小梅镇加强本单位和各村的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建设,在镇政府党政办设政府信息咨询点和受理点,在政府大院内、各村办公区明显处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栏,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小梅镇配备了11名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做好政府信息的发布、更新工作,提供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有关统计数据。同时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发展,公布了规范性文件和工作人员行为准则:《机房管理办法》、《计算机与网络维护工作规则》、《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关于向小梅镇政府网站报送信息规范》、《网站安全应急处理预案》等。截止2010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总数为258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62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工作动态及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类,其中,机构职能3条、政策法规17条、规划计划0条、业务工作17条、工作动态25条、年度报告2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单位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了新闻媒体、公开栏、公开资料、其他等形式,新闻媒体164条(我镇特色工作和重点工作进行媒体宣传)、公开栏58条(小梅简介、人事变动、政策信息、惠民工程进展、组织机构介绍、领导要闻、重点工作等信息)、公开资料36条(涉及各部门工作宣传资料)。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制定出台了小梅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设立小梅镇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受理点,并公开信息发布和依申请工作流程,为群众依法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帮助。2011年没有接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需要获取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暂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的检索费,因此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全市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由于政务信息公开无专门的办公室,故在内容产生后未能及时处理公开,导致有些内容未能及时上传。

2、公开内容不系统、具体事项不够细化;运作中制度的建立不够健全、所涉内容不够规范。

3、缺少对信息的整理,没有建立相应的信息分类和查询制度,在大量的信息中,公众想要找到自己需要的信息很困难。

(二)改进情况

1、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等基本制度。

2、进一步加大培训和学习力度,对保密信息进行分类,进一步把握“公开”与“保密”的尺度。

3、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强调公民参与意识,同时也对政府信息进行监督。

机构负责人:
机构地址:
联系方式:
办公时间:
公开电话:
邮  编:
传  真:
邮箱地址: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