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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人口计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002656361/2012-13123 生成时间:2012-03-19 09:45:58 发布机构:龙泉市人口计生局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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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1年度市人口计生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附表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http://www.longquan.gov.cn/zfxxgk/bm/jhsyj/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市人口计生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市尊龙商贸中心四楼,邮编:323700,电话:0578-7213387,电子邮箱:lqsrkjsj2011@163.com)。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系统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和《龙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的规定和要求,我局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途径,规范公开内容,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取得了明显成效。

1、加强信息公开组织领导。

我局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所有应该公开的信息全部在“龙泉市政府网站”、“龙泉市人口计生局门户网站”上对外公布,并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在此过程中,局主要领导切实承担起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过问,对涉及网站建设等问题主动关心,对政府信息公开所需经费主动支持。

2、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我局建立了《龙泉市人口计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龙泉市人口计生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龙泉市人口计生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龙泉市人口计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台帐制度》等制度。明确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拟公开信息等工作落实部门及工作流程,明确了主动公开的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申请步骤、办理步骤等有关事项,明确了监督投诉受理机构和热线电话,基本形成上下配套、协调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为切实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奠定了基础。

3、强化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我局门户网站和市政府部门栏目下设立了网上依申请公开平台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通过多渠道、多窗口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做好龙泉市政府网站和龙泉市人口计生局门户网站的更新维护。

4、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按照政务信息公开要求,在市政府网站和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了所有应该公开的政务信息,定期更新调整,对外公布的信息基本涵盖了我局工作的全部内容。无违规公开不予公开信息。无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5、确保信息公开安全。

我局设立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落实任务分工,明确责任要求,从制度上保障及时更新内容;建立信息安全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保证“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1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0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严格按照公开条例和《规定》的要求,做到应该主动公开的全部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工作动态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包括龙泉市政府门户网站、龙泉市人口计生局网、《人口计生简报》、报纸、电视台及其他途径。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1年我局没有受理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及个人隐私,影响社会稳定等方面;共28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及历年累计我局无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还不够宽。目前,我们更注重网络公开和纸质文件的公开,而对一些基层的老百姓而言,获取信息的渠道还不多。

2、政府信息公开的效能不够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性还不够强。在一些层面上,政府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特别是一些失效的政策性文件的清理不够及时。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充实主动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价格决策广泛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制度,进一步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2、进一步规范、优化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流程,增加受理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附表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1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130

21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0

其中:1.网上申请数

0

0

2.书面申请数

0

0

3.当面申请数

0

0

4.传真申请数

0

0

      5.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属于已向社会主动公开数

0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4.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5.其他答复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二0一二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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