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8月,教育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实验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04〕33号》),决定在全国中小学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区进行实验并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国中小学全面实施课外文体活动工程。2011年我市被列为省试点县(市)之一,为做好试点工作,我市中小学在开展艺术节、体育节的基础上全面实施课外文体活动工程,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小学体育和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推动新课程改革,深化素质教育。现根据教育部《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和开展体育节、艺术节的经验,制订本实施方案(试行),请各中小学认真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引导和鼓励广大中小学生积极参加文明、健康、活泼的课外文体活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中小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通过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建设,促进课外文体活动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努力构建文明、健康、和谐校园。
二、实施原则
1.教育性、科学性、趣味性相结合的原则。课外文体活动要坚持育人为本的宗旨,遵循教育规律和中小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寓学于乐,寓炼于乐。
2.全面发展、终身受益的原则。实施课外文体活动工程,推进“体育、艺术2+1项目”,必须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树立终身受益的原则,根据学生的发展需求,系统地设计能切实提高学生体艺技能的内容和方法的体系,有效地开发体艺教育功能。
3.发展特长、形成特色的原则。推进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就是张扬个性,发展特长;就是进一步拓展教育的空间,以目标构建内容,促使学生发展特长,学校发展特色,从而建设有龙泉特色的体育、艺术教育课程体系,提升教育质量。
4.改善活动环境、合理配置资源的原则。要根据推进“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的需要,加强学校体育、艺术场馆的建设和体育、艺术器材的配备,要在加大教育投入的同时,合理地配置体育、艺术教育资源,以满足“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对体育运动和艺术活动条件的新的要求。
5.安全第一、防范为先的原则。在课外文体活动的组织与实施过程中,要加强安全教育,要制定出安全措施、应急措施和防范措施,避免和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但也要防止以怕出事故为由不积极开展活动的倾向。
三、实施范围
全市所有中、小学校
四、实施具体步骤
1.准备阶段:2011年11月—2012年1月
成立龙泉市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和具体实施工作机构;制定《龙泉市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实施方案》;举行龙泉市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启动仪式;落实各学校具体开展的体艺项目。
2.实施阶段:2012年2月—2012年7月
各学校制定《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实施方案》。出台《龙泉市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校评估细则》;所有学校制定“体育、艺术2+1项目”实施细则,规范学校文体活动的内容、形式和管理,加强部分学校特色项目建设。全市小学三、四、五年级,初中一、二年级全面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
3.深化阶段:2012年9月—2012年12月
指导各学校开发具有各自特色的体育、艺术特色项目和文体活动管理模式;进行阶段性总结,完善《龙泉市中小学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实施方案》,做好迎评相关工作。
五、实施目标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全员参与的自觉性
在义务教育阶段开展“课外文体活动工程”,是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操作载体,是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一条重要途径,也是衡量学校是否真正重视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试金石”。各学校要认真组织教师通读教育部颁发的《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实施方案》,不断充实丰富体育节、艺术节的内容。用多元智能理论和新课改理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更新观念,增强开展“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各学校要充分考虑学校师资、学生爱好、周边居民锻炼习惯等因素,因地制宜地开展活动,善于引导学生,让学生乐意参加课外文体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二)整合课程资源,确保“课外文体活动”时空
1.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一是各学校要把实施“课外文体活动工程”融入新课改之中,要以保证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的有效教学为核心,充分发挥课堂教学这一“主渠道”的作用。要严格执行浙江省新课程的教学计划,开足开齐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并尽力安排专职教师,严禁教师挤占音体美劳和综合实践活动课时间给学生补习文化课。二是各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要根据学校和学生实际,选择学习内容,对课程目标进行整合,把课程目标改造成为具有操作意义的学习目标,使“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的指标落到实处。三是各校要引导师生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要有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特别要保证学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时间(其中中学每天25分钟,小学每天30分钟)。各学校要坚持每年举办一次全校体育运动会(或体育节),每年举办一次全校性文化艺术节,开展全校性的学生智能才艺大展示活动。
2.排好“第二课程活动表”。各学校要排好“第二课程活动表”,为学生拓展各类智能和技能营造良好的时空环境;学校应建立各类体育、艺术社团和兴趣小组,制定学校、班级的文体活动制度,坚持每年举办一次全校体育运动会(或体育节)和一次全校性文化艺术节。学生参加课外文体活动普及率要超过90% ,全校学生“体育、艺术2+1项目”的合格率达80%以上,良好率达50%以上,优秀率达20%以上。市教育局每年将定期开展有特色的体育艺术综合性活动,不定期组织各类单项活动。
3.加强体育、艺术师资队伍培养。各学校要在加大专职体育、艺术教师培训力度的同时,以专职体育、艺术教师为核心,辅导带动一批有业余爱好的专长教师。全市中小学用三年时间,让全体教师至少学习并初步掌握一项体育或艺术技能,每位教师至少能辅导一个课外文体(心理)兴趣小组活动,以满足学生开展“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对教师教学技能的较高要求。
4.加强体育、艺术设施配备。城区各学校、安仁中学、安仁小学、民族中学、八都小学,要按“国家或省配备目录要求”配备体育场地及文体器材设施、音美专用教室等,能满足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开展的需要。全市85%以上的学校要开放图书馆、阅览室、电脑房、棋艺室、文体活动室等各类文体场馆及设施设备。同时,各校要充分利用科技、文化、团市委等单位及社区的体艺场馆、器材资源,开展体育、艺术教育活动。
5.提高全体教师的文体活动组织和指导水平,并落实相应的经费,确保学校文体活动的正常开展。及时总结我市剑瓷文化推广工程、素质教育中心、阳光体育运动、快乐大课间等素质教育活动方面的组织经验,提高课外文体活动的实施水平。同时,积极整合和充分挖掘本地校外文体单位的师资力量,建立稳定的专项课外文体活动师资队伍,定期开展活动,推动中小学课外文体活动形成规模、提高水平。
(三)依据《教育部“体育、艺术2+1项目”技能标准(试行)》附件一(以下简称“标准”),认真做好“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的测评认定工作每所学校都要成立由体育教师、音乐教师、美术教师、各兴趣小组负责教师和班主任联合组成的“课外文体活动工程”认定小组,根据教育部制定的《标准》由学校统一安排时间进行认定,并将认定结果记入《学生成长记录袋》和《学生综合素质报告单》。
1.“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的测评认定工作,由学校组织认定。认定工作由校长负责,教导处组织班主任及专业教师实施。技能标准力求简明易行,体现激励机制,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允许复评,努力达标。
2.“课外文体活动工程” 2+1项目的测评虽然以技能为主,但认定中应参考学生的兴趣、态度、知识的修养等全面表现,以促进学生对项目的关注,并终身受益。
3.“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的测评认定工作,不分年级、时间、项目,由学生自主申请后安排认定,鼓励学生选择每个项目。认定采取本人现场表演、创作和测试等方法进行。美术类按标准规定数量的作品进行认定。学生获得项目认定后记入《学生成长记录袋》中。
4.凡教育部《标准》中没有列入的项目,可由学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参考相似或相关项目的技能标准,加以考评认定。
5.结合课外文体活动的开展,积极做好课题研究工作。积极探索、深入研究、全面总结,各校要把自己的研究项目与本校活动开展结合起来,引导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实验研究、不断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
6.建立活动评价评比表彰制度。市教育局将开展中小学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校和先进个人评比活动并予以表彰,各校也要开展相应的评比表彰活动。
六、组织管理
1.为加强对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的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市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和办公室、人事科、教育科、计财科、教研中心、督导科、教育技术中心为成员的全市中小学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指导管理及督查评估工作。各中小学要相应建立由校长任组长的“课外文体活动工程”领导小组,由教导处组织班主任和专业教师具体负责实施,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各学校要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具体、详尽的实施计划和管理办法,把开展“课外文体活动工程”作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新平台,积极探索“课外文体活动工程”测评的实践模式,并在人、财、物上给予充分保障,确保该项工作正常开展。各校“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的实施方案请于2012年3月12日前上报市教育局教育科教科。(实施方案交纸质文稿和电子稿各一份,纸质文稿加盖学校公章,邮箱:lqjyk7111240@126.com)。
3.市教育局将定期对学校“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及时总结各校的典型经验,对开展此项工程成绩突出的学校和个人予以表彰。其中,各省(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及体育、艺术特色学校的“第二课堂”活动学生参与率要达95%以上(其他学校“第二课堂”的参与率力争达到85%以上),每年学生参加“体育艺术2+1项目测评”的测试率要达到100%。各校在实践过程中有何问题、建议与经验,请及时与教育局教育科联系(联系电话:7124031)。
4.建立评比表彰制度。市教育局开展中小学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校和先进个人评比活动并予表彰,各校也要开展相应的考核和评比表彰活动。
5.市教育局将根据《龙泉市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示范校评估细则》进行龙泉市级示范校评选。
6.结合课外文体活动的开展,积极做好课题研究工作。要注重校本教研工作,把学校的研究项目与本校活动开展结合起来,引导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实验研究,不断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
7.各校要落实相应的体艺经费,大力改善体育、艺术活动的场地设施和设备,提高教师尤其是班主任和有关指导教师文体活动的组织和指导水平,确保学校文体活动的正常开展。
8.各校及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