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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2656230/2012-32145   发布机构:龙泉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2012-12-11   文号:-

龙泉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社团建设的意见

文章来源:龙泉市教育局 作者:admin 发布时间:2012-12-11 17:01:07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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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繁荣中小学校园文化,创新育人模式,促进我市各学校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创设更多有利于学生自我选择和符合个性爱好的平台,培养学生主动参与、自主合作的发展意识与自我教育能力,提高学生社团活动水平和学生综合素质,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我市中小学学生社团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中小学生社团建设的重要意义

学生社团是中小学生以相同或相近的兴趣、爱好、特长、信念、观点或自身需要为基础、自发形成的一种特殊的学生志愿型群众团体,具有参与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机动灵活等特点。通过中小学生社团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有利于开阔学生视野、激发兴趣、增进知识、提升能力、陶冶情操,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参与意识、合作意识、竞争意识,为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提供广阔舞台,进而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组织协调的能力。

二、中小学生社团建设的主要任务

1.各校要根据校情,整合学校资源,努力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管理规范、影响广泛的精品社团。

2.在时间、场所、经费等方面积极支持学生社团建设,学校90%以上的学生参与社团活动,60%以上老师参与指导社团活动。

3.社团建设要与课程改革紧密结合,高中学校社团建设要与学校选修课的开设紧密结合。社团建设要为校本课程建设服务。

4.切实加强对中小学生社团的管理,不断创新社团发展新思路,引导中小学生社团健康发展。

三、中小学生社团的分类

中小学生社团可以从活动类型上进行分类,主要分为:

1.文学语言类社团。如文学社、诗社、经典诵读社、英语社、节目主持人社等。

2.体育类社团。如武术、篮球、足球、棋类、游泳、健美操、轮滑等。

3.艺术类社团。如舞蹈、模特、戏曲、课本剧、器乐、声乐、书法、美术、摄影、陶艺等学生社团。

4.综合实践类社团。如集邮、动漫、古迹民俗探究、军事爱好者俱乐部、爱心服务社、小小交警社、环保社等。

5.科技类社团。如科技发明社、科技探究社、天文社、航模社、计算机兴趣社、机器人比赛社、电子报刊社等。

四、加强对中小学生社团的领导和管理

(一)完善领导机制。各学校要建立学生社团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团委或教导处、少先队大队部承担日常管理工作。教育科则负责辖区内中小学生社团建设与管理。

(二)创新活动机制。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引导广大中小学生社团通过组织开展社团活动,不断提高中小学生的综合素质。要将社团建设与学生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研究性学习、课外兴趣小组活动、留守儿童工作、特色学校创建、校园文化建设、德育工作等有机结合起来。要通过优秀社团评比、社团文化节、社团活动展示等方式,进一步活跃社团活动气氛,扩大社团在学生中的影响面,为学生社团发展注入活力。从2012年开始市教育局将社团比赛与展示纳入到“中小学生艺术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学生素质特长运动会”及中小学生三大联赛(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等系列活动中。

(三)优化激励机制。市教育局将根据学校学生社团比赛成绩和社团开展情况每年进行优秀社团评比,获得优秀社团的指导师将荣获优秀指导师称号;每三年举行一次市级十佳社团评比与表彰活动。同时,将其中的优秀社团推荐到丽水市教育局参加丽水市级评比。各校要积极探索中小学生社团活动考评机制,并逐步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对表现突出的社团、学生个人及相关领导、指导教师进行表彰。

(四)建立保障机制。各校要选派有专长和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中小学生社团的指导教师或顾问,社团也可以邀请社会知名人士和专业人士,尤其要用好学校家长这一资源,邀请家长参与到学校社团建设活动中来。要支持社团活动,在社团活动的时间、场地、设施等方面提供必要的保障,要重视对学生社团骨干的培训,并将其纳入到学校对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管理中去,鼓励社团骨干在社团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

(五)规范社团管理机制。各校要结合学校实际制订社团建设方案及相关制度。建立由分管校长、政教、年级组长、班主任为体系的管理团队。管理绩效与学校的岗位绩效考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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