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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西街街道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2010年度丽水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丽水市各委、办、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以及《龙泉市西街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编制。本年报由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
一、概述
2010年本机关信息公开,主要开展了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推进《条例》实施前准备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
(一)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市政府的通知精神,我机关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参照市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设立,各部门指定专门机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工作一般由办公室承担。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培训
编印了《西街街道信息公开操作手册》,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具体操作时提供指导参考。召开了街道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对全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部署。对直接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
二、主动公开
(一)主动公开基本情况。本机关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截至2010年年底,累计主动公开信息75条。其中街道机关28条,行政村25条,社区22条。
(二)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龙泉市西街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目录》)。申请人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指定地点查阅。
(三)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形式。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其它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四)公开时限
以本机关名义发布及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机关收到申请5件,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环境保护、土地征用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均已经答复。
(一)公开范围
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机关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三)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填写《龙泉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指定地点领取,也可以在网站上下载。
(四)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全部告知错漏事项,要求申请人补正。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收到有关街道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0件。
五、工作人员情况
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8人。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各政府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的检索费,部分单位收取复印、打印成本费。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0年,本机关信息公开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信息公开队伍有待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1.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制度的规范完善。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等相关制度机制。定期开展“回头看”活动,对公开内容进行查漏补缺,对公开的形式、时限、程序、监督和运行机制等进一步规范。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完善“9+1”模式,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进一步搞好公开查阅点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查阅点日常管理、信息报送等制度。尽快落实市公开办专职人员。
3.进一步加强《条例》培训和宣传。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加大对《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及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