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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兰巨乡人民政府编制了2009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六部分组成。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兰巨乡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具体要求,2009年本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
(一)领导重视,全面启动。按照市政府要求,我乡确定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分管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党政办公室为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清理、汇总、审核、公布和受理申请等工作,在乡政府内设立了政务集中统一公开栏、点题箱和回音壁,并编制了《兰巨信息》,全面启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制度先行,夯实基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我乡始终注重制度建设,以制度约束机关,以程序规范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一是制定了《兰巨乡政务集中统一公开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规范,乡纪委全程监督监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程序、范围、责任查纠等进行了详细规定。三是运用多种形式进行公开,通过宣传栏、兰巨信息和政府网站等形式对政府信息及时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9年,我乡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9条,其中发文数109件,刊出《兰巨信息》18期,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76条,包括领导介绍和内部机构,占总体的比例为29.2%;政务动态类信息84条,包括新闻、公告、三级联动办实事情况、每月工作重点与完成情况通报、财务公开等,占总体的比例为32.3%;法规文件类信息54条,包括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占总体的比例为21.2%;规划计划类信息26条,包括计划,占总体的比例为10%;行政职责类信息19条,包括办事程序和计划生育办事程序,占总体的比例为7.3%。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我们公开了各部门的职能、内设机构职责、人事任免以及职能调整、变动情况等信息;公开了涉及村庄整治、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多部规范性文件,以及搜集整理上级公布的部分法律、法规、规章等信息;公开了征地拆迁、重大项目建设,以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有关汛情、传染病疫情预报和防范措施等信息;公开了粮油直补、种粮大户补贴、旧村改造、危旧房改造、家电下乡等惠农方面信息,公开了各类城镇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医疗保险、住房保险、农业各类政策性保险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了社会救助标准、低收入农户结对帮扶、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9年全乡受理信息公开申请9件,已经答复处理9件,属于同意依申请公开的9件,主要涉及山林清册、土承包清册、婚姻等档案的查询;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度我乡无政府收费及减免情况信息。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度我乡没有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2、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尚需增强,要加强宣传和引导工作。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发布、工作流程、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深化行政许可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信息公开,逐步探索形成工作规则;继续推行重大决定草案、规范性文件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公开工作。
3、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应用,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制度,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泄密,泄密的信息不公开。
4、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以网站为平台,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功能,提高政府信息网络化水平;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兰巨乡人民政府
201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