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公开征求《龙泉市兰巨乡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且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制定《龙泉市兰巨乡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与建议,有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邮寄反馈。通信地址:龙泉市兰巨乡人民政府(龙泉市兰巨乡春风兰园北区53幢三楼)。
二、电话反馈。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578-7282001。
三、反馈时间。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8月19日。
开始时间:2026-08-07
结束时间:2026-08-19
征集意见结果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