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龙泉市外国语高级中学收费事项的通知》意见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民办教育收费政策,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浙发改价格〔2020〕18号)、《龙泉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龙发改费管〔2017〕327号)等有关规定,经成本调查和有关部门商议,市发改局会同市教育局拟定了《关于龙泉市外国语高级中学收费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开征求意见,相关单位、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传真:0578-7128820(自动)

2.邮件地址:龙泉市中山西路62号发改局416室

3.邮编:323700

4.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0578-7763116

5.反馈意见征求时间为:2026年7月21日起至2026年8月21日。

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龙泉市教育局关于龙泉市外国语高级中学收费事项的通知.docx

起草说明.doc

龙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7月21日       


开始时间:2026-07-21
结束时间:2026-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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