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公开征求《龙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按照《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37号)每隔两年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的要求,龙泉市科学技术局对2026年3月31日以前以我局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定期清理。并起草《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有关单位和广大市民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8月9日之前反馈至龙泉市科学技术局。
公示时间:2026年7月8日至2026年8月9日
联系地址:龙泉市广济街27号科学技术局702室
联系人:吴晓璇
联系方式:0578-7262273
附件1龙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关于《龙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起草说明.docx
龙泉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7月8日
开始时间:2026-07-08
结束时间:2026-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