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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丽水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公告
2008-09-18


  

第七届“丽水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已经启动。为大力宣传我市先进青年典型,进一步倡导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风气,激励广大青年刻苦学习,勤奋工作,服务社会,推进“十一五规划深入实施,现将我市“十佳”人选推报公告如下:

一、推报资格

1、年龄为18周岁(1990年9月1日以前出生)至40周岁(1968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丽水籍青年或在丽水工作两年以上的海内外青年。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理想远大、信念坚定,是广大青年志存高远的榜样。

3、踊跃投身我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开拓进取、艰苦创业,是广大青年创业建功的榜样。

4、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勤于学习、善于学习、视野开阔、知识丰富,是广大青年学习成才的榜样。

5、品德高尚、意志顽强、热心公益、甘于奉献,是广大青年修身立德的榜样。

二、推报时间:

2008年9月16—23日。

三、推报方式:

采取组织推报和个人自荐相结合。推报材料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和事迹简介(一式三份)。报名地点设团市委办公室,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送达。

联系电话:7262113(传真)

电子邮件:gqtlqsw@163.com

龙泉市委组织部

龙泉市委宣传部

共青团龙泉市委

2008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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