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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生态创建
示范工程 |
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省领先,状况指数保持99.5,力争生态创建走在丽水前列。 |
1、启动“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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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创建省级生态县(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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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争取通过省级文明城市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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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启动7个生态乡镇创建,完成7个生态乡镇规划。建设1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4个以上省级、丽水市级生态乡镇, 10个丽水市级生态村和20个龙泉市级生态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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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设农村新社区1个,丽水市级示范村3个,整治村45个,污水治理村1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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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创建省级绿化示范村5个; 建设省级兴林富民示范乡镇2个、示范村5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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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生态工业
强市工程 |
创建省级发展循环经济先进县(市),实现工业“6668”计划,全年引进市外内资10亿元以上,争取上市公司培育有历史性突破。 |
7、创建省级发展循环经济先进县(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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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确保工业总产值达60亿元,新竣工投产企业60家,新落地开工企业60家,新培育亿元企业、省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品牌企业8家。新培育企业集团4-5家,新增规模企业30家以上。以科技型、环保型、龙头型、产业群型企业为重点,累计引进市外内资10亿元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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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确保2家以上工业企业通过省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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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推进集约、节约用地。 |
①建设标准厂房1.4万平方米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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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兴林工业孵化基地一期项目完成标准厂房1.6万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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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投产期工业亩均投入达到100万元,亩均产出达到100万元,亩均税收达到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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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建设三大基地:争创省级比较优势的汽车空调、工程机械配件生产和出口基地,实现产值15亿元;建设国内著名青瓷宝剑生产和出口基地,实现产值5亿元;建设全国木制太阳伞生产出口基地和竹制品精深加工基地,实现产值20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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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建设汽车空调系统检测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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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加强品牌创建。 |
①加强“龙泉青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力争完成“龙泉宝剑”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新认定省级著名商标2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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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专利授权量增长30%以上,新增省级高新产品5个,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增长30 %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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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争取新培育省级以上名牌产品1-2个,丽水市级名牌产品2个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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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加快“一心五点”建设,新增工业用地1700亩。 |
①实施省级工业园区555123工业追赶计划: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拓展空间500亩以上;新开工工业项目投资规模5亿元以上(或落地开工项目15家);确保园区内企业工业总产值达12亿元;新培育亿元、省级高新技术产品企业3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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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回归工程”项目新增工业用地150亩,新开工企业15家;八都工业区块新增工业用地50亩,新开工企业5家;查田工业区块新增工业用地120亩,新开工企业5家;塔石工业区块新增工业用地200亩,新开工企业15家(或新开工工业项目投资规模4.5亿元以上);安仁工业区块新增工业用地680亩,新开工企业2家;上垟工业区块新开工企业2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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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完成土地开发9000亩,建设用地复垦1000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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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启动人民银行和农业银行迁址项目。积极营造良好的信贷秩序,争取股份制商业银行在龙泉设立分支机构。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地方经济的支持力度,确保工业信贷总量持续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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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成立上市办公室,组织至少5家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力争1家企业进入上市辅导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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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生态创业
富农工程 |
加快培育农业生态产业,生态经济、生态收入、农民人均收入增幅高于全国或全省平均水平。 |
17、建设15万亩省级毛竹现代示范园区和示范基地;实施万人培训科技入户工程,新建、续建300个高效毛竹经营示范点、18个毛竹示范村、10个毛竹专业村;新建150公里竹林机耕路。实现毛竹一产产值2.8亿元,增长12%以上;二产产值4.7亿元,增长17%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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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建设食用菌加工冷藏中心、检测中心、信息中心和食用菌菌种中心;续建食用菌标准化基地4个,新建食用菌标准化基地1个、示范村1个,开发食用菌新品种2个,完成浙闽赣农贸市场一期工程。实现食用菌总产值3.9亿元,增长11%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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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建成5000亩特色生态茶叶基地,其中新建2000亩,培育3000亩。实现茶叶总产值4000万元,增长1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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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建成高山商品生态蔬菜基地1.5万亩。实现蔬菜总产值1.5亿元,增长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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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创建来料加工丽水市级特色村(特色点)4个、专业村8个,新增经纪人20人。实现来料加工费6500万元,增长3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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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4000人,新增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1家,丽水市级农业龙头企业2家,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10家,改造茶厂3个,成立食用菌、蔬菜产业协会,创建茶叶、蔬菜公用品牌,大力开展推荐、营销等工作,拓展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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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实施生态养殖项目、农业循环经济试点项目、标准化养殖项目和山区海岛项目各2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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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建立测土配方示范区3个、地力培养示范区3个,推广配方施肥20万亩,建设乌龙茶、食用菌喷滴灌示范区各1000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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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生态旅游
兴市工程 |
突出生态优势,确保2A、3A、4A景区开发和三星级以上宾馆建设有新突破,全年接待游客突破8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3.5亿元。 |
25、做好龙泉山二期项目审批手续、规划等前期工作并启动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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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启动交通中心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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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完成留槎洲水上乐园二期工程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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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完善龙泉山景区游客接待中心、公厕、停车场、消防等设施,创建4A景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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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建设披云山景区简易游步道、部分安全设施、标志牌、警示牌、公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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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推进青瓷宝剑苑扩建,整合七星井、剑池亭等资源,做好国家级3A景区和全国工业旅游示范点的创建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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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新培育大窑村、上锦村、茶坦村3个“农家乐”特色村,大窑村创建丽水市级“农家乐” 特色村,抓好炉岙村、下樟村、青井村等“农家乐”特色村的完善开发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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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做好瓯江民俗风情园、瓯江香樟园招商引资工作,确保一个项目招商引次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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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按五星标准完成国际大酒店装修,确保10月1日前开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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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按三星标准完成棋盘山庄建设;按3A标准启动白云岩景区深度开发,确定开发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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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完成大赛—官埔洋通景公路、大梅口—大窑景区公路改建前期,并争取开工建设;完成3公里锦溪中锦—鉴心寺景区水泥路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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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做好大窑旅游项目规划,加强大窑龙泉窑遗址抢救性文物保护设施建设,建设管理用房300平方米,新建履棚1200平方米,防护围栏5000米,改造大窑至垟岙头步行道3625米,创建省级历史文化名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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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开展看宝剑体操、做青瓷小品、喝灵芝泉酒、尝菇笋土菜、听龙泉山歌“魅力龙泉行”活动,突出生态和文化优势,编写旅游丛书,吸引更多游客来龙旅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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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生态文化
弘扬工程 |
生态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生态创业氛围更加浓厚,地方文化载体更加完善。 |
38、开展以“力创生态业,再创好龙泉”为主题的十七大精神教育活动,全面总结提炼剑瓷菇文化和开展全民生态文明教育,举办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剑瓷节庆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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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争取承办国家级陶艺大师评比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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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筹建国际龙泉青瓷研究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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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承办全国性食用菌新技术新产品研讨会,启动建设香菇博物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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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组织国内外专家学者和本市文学爱好者进行主题创作,扩大龙泉文化影响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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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争取龙泉青瓷城项目成为省级重点项目,启动青瓷大师园建设,完成青瓷博物馆土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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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加快宝剑城项目前期,完成政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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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完成华严塔主体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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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启动图书馆、文化馆、游泳馆,建设青少年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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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完成曾家大屋修缮,做好全市45处文保单位“四有”工作和抢救性维修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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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实施“村村通”、“村村响”工程,完成126个行政村通广播电视节目和132个行政村广播响,完成5个乡镇2500平方米的文化中心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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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启动中职校扩建工程运动场、体艺楼、综合楼建设;完善青瓷培育基地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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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疏浚西街官圳1.3公里,收集整理沿线碑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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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完成城区地理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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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生态产业
支撑工程 |
全面推进市校合作,力争城乡全覆盖、产业全覆盖。以十七大精神主题教育为契机,不断优化发展环境,为生态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政策支持、作风保障和法制环境。 |
52、通过生态科技合作,培育2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联合申报和实施省级以上科技项目30个以上。创建国家级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村1个,省级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乡镇2个、示范村3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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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以项目接轨为核心,全力推进与浙大“136”合作计划:即打造一个高校服务社会和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精品示范点;开展“浙大·龙泉青年创新论坛”、“浙大暑期科技服务月”、“走进浙大,依靠科技,共建新农村”三大活动;搭建工业、农业、文化、规划、生态建设、人才交流等六大创新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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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推进与浙江林学院等高校的全面合作,强化“浙江林学院龙泉市竹木产业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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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编制完成现代物流业规划,提出一批区域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进浙闽赣边境区域中心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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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做好创省级教育强县验收准备工作,完成石达石、上垟、宝溪三个乡镇省“教育强乡镇”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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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不断扩大上挂外派、跑部进厅成效,确保争取政策性项目和资金总量高于去年,参与上挂外派的人数和单位数量高于去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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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深化市乡村“三级联动办实事”,开展“十佳实事”评选活动,推行市领导领衔重点项目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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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不断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开展“九个一”作风建设系列活动,深化效能评比、“局长作风大家评”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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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开展“推动创新,再破难题”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化“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三创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等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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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深入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年活动,持续开展建设环境整治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信访非正常上访率零增长;打击犯罪,控制发案,刑事发案率零增长;安全生产事故次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零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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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生态移民
安置工程 |
启动万名农民生态转移工程,生态转移1000户4000人以上。 |
62、编制完成2008-2012年2万生态农民转移工程总体规划;完成南大洋农民公寓建设,安置凤阳山毗邻村农户及库区下山脱贫农户305户,1221人;推进紧水滩库区困难群众异地脱贫,搬迁安置500户2000人;实施高山远山、地质灾害生态移民,搬迁安置285户114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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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生态涵养
保护工程 |
构筑“绿化带、生态园、示范片、风景线”相结合的生态网络体系,森林覆盖率保持84.2%。 |
63、试行《龙泉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明确禁止准入区、限制准入区、重点准入区和优化准入区的生态保护目标、污染物总量控制、产业布局和产业进入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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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实施“三沿三山”绿化美化工程:加快棋盘山、九姑山、凤凰山和以兰巨为中心的三沿地区绿化美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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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加强112万亩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护;续建17个省级自然保护小区,完成60公里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封山育林4000亩,人工造林2万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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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采伐迹地更新及建设工业原料林基地3.6万亩,改建大径材基地3500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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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完成凤阳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综合用房、防火隔离带等建设,提升管护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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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平方公里,完成瓯江源头水土保持生态示范区建设,完成石隆、锦溪三期限灌区节水灌溉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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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生态环境
治理工程 |
加大治污和节能节排力度,水环境质量断面Ⅰ、Ⅱ级达98%,空气环境质量Ⅰ、Ⅱ级达360天,万元生产总值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的能耗分别下降4%和5%,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下降3.5%和3.6%。 |
69、完成溪北污水处理厂项目前期,争取开工建设;完善大沙污水处理厂,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塔石金岗工业园区工业废水污染集中治理设施,加强回归工程污水集中处理工作。完善城市垃圾处理场的基础设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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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对311个行政村实行垃圾集中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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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建成安仁、八都、锦溪、查田、小梅等集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相应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并投入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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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完成4吨以上燃煤锅炉双碱法脱硫或其他脱硫设施建设任务,完成市食品公司屠宰场污水限期整治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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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整治18个规模畜牧养殖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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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建成户用沼气池877个、乡村沼气服务网点4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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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改善水生态环境。 |
①启动城市西区城市防洪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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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加大非法占用水域、乱弃渣行为等整治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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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整治河道10公里,整治河沟10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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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生态环境
监测工程 |
构筑点面结合、全方位、连续性的环境监测体系,保障生态安全。 |
76、整合资源,建设青少年科普中心:①建设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②气象局整体迁建项目;③建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凤阳山生态监管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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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完成龙泉市森林消防指挥中心大楼主体建设工程,完善森林火灾监测、预警防范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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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加强区域天气观测网建设,新建11个自动气象站;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体系建设,建设30个电子显示终端及发布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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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建设龙泉市数字测震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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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建成丽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龙泉检测中心,并开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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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食品检测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