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市直各单位党组织:
市委决定:
伍英同志确定为副科级;
黄培文同志确定为副科级;
季瑜同志确定为副科级;
叶仪俊同志确定为副科级。
以下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
张伟仁同志确定为副科级;
张剑波同志确定为副科级;
张伶同志确定为副科级;
王土旺同志确定为副科级;
韩勇建同志确定为副科级。
中共龙泉市委
2008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