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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思想 创新制度 务求实效 扎实推进机关内设机构行政许可职能归并工作
市长 梁忆南
(2007年7月17日8:45 东副楼中会议厅)
2008-01-03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市级机关内设机构行政许可职能归并工作动员大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软环境这一主题,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全面实施市级机关内设机构行政许可职能归并,进一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切实提高行政效能。下面,我讲三方面的问题:

一、统一思想,转变观念,充分认识机关内设机构行政许可职能归并的重要意义

机关内设机构行政许可职能归并是指按照“一个领导分管、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受理、独立办理”的要求,改革现行行政机关行政许可的运作模式,变数个内设机构多头审批为一个科室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审批科室名称,减少审批环节,提高行政效率,切实加强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实行行政许可职能归并,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实行行政许可职能归并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2004年,我市在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清理,强化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政府职能,减少了行政审批事项,缩短了办事期限,方便了群众办事。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计划经济条件下设置的行政机构和职能定位仍在延续,严重制约着政府职能的转换,突出表现为重审批轻监管,重审批轻服务。这种状况如果不得到改变,政府的行政水平与效率就不可能得到根本性的提高。实施机关内设机构行政许可职能归并,是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促使各行政部门在工作力量、工作机制上作重新的调配设置,从而使行政机关从繁重的具体审批事务中解脱出来,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行政规划和行政指导等服务职能上去,加强行政监管,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该管的坚决管住,不该管的尽量不管、少管,从而为经济发展和企业经营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二)实行行政许可职能归并是减少办事环节、方便群众办事的利民之举。自2004年行政审批中心办事大厅对外运作以来,经过三年多的完善和提升,在方便群众办事方面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办事要求的提高,市行政审批中心的窗口服务与群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比如:进驻部门窗口授权不到位,有的窗口工作人员办不了事,只能进行简单地“收”和“发”,窗口成了“收发室”;真正能办事的工作人员没有进驻窗口,审批服务事项要先从窗口受理,然后送科局办理,办好后再返回窗口发件;有的科局行政许可职能分散,一个审批事项要经过一个科局五、六个科室流转,三、四个分管副局长签批,办事环节多、承诺时间长。申请人如想办得快一点,还得托人情、跑科室、找领导,额外支出时间和精力,甚至财力。为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提高行政效能,必须在机关内设机构实行行政许可职能归并,行政审批服务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职能科室向行政审批中心集中,实现进驻窗口项目到位、人员到位、审批权力到位。

(三)实行行政许可职能归并是预防和治理腐败、推进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行政许可法》在行政许可设定、具体实施、监管等方面的原则性规定,从制度上能最大限度地防止腐败的产生。但在具体的实施环节还需要基层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去细化,制定相关的工作制度来规范,而实施环节又是最容易产生腐败的环节。因此,抓好行政许可职能归并,实行一次性告知、一个窗口办理,最大程度地缩减内部运作环节,缩短审批材料在行政机关内部的流转时间,尽可能减少审批人员与申请人的单方面接触机会,能有效遏制权力“寻租”,切实杜绝乱收费和权钱交易现象的发生,从制度上促进干部廉洁从政,提高廉政建设水平。

全市上下尤其是这次直接涉及行政许可职能归并工作的部门,一定要转变观念,高度统一思想,以积极主动的姿态,增强工作的自觉性、责任感,扎实推进行政许可职能归并工作。

二、转变职能,讲究实效,全面实施内设机构行政职能归并工作

这次行政许可职能归并改革工作,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行政许可法》便民、高效原则和行政许可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规定,改进行政许可方式,减少行政许可环节,为公众提供高效规范的服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法治型、责任型、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行政许可职能归并应把握的原则

一是精简效能原则。本着统一、精简、效能的原则,在原有人员编制、中层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个数限额内,调整内设机构职能,撤并设立行政许可科或挂行政许可科牌子。

二是依法调整原则。以市政府公布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为依据,将行政许可职能,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初审事项,整合归并到行政许可科。

三是集中办理原则。各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由行政许可科统一受理、统一办理、统一送达,实行“一个窗口对外”。

(二)行政许可职能归并的主要内容

一是调整职能,撤并设立行政许可科。各有关部门要以市政府公布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为依据,全面梳理本部门的行政职能,将行政许可职能与行政监管职能相对分离,撤并有关科室,设立行政许可科,统一由行政许可科承担本部门的行政许可职能,原负责审批的相应业务科室整合后综合承担行政监管等职能。要明确的是,这里的行政许可职能,包括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和补审事项的审批审核。具体可根据不同情况确定撤并设立行政许可科的方案。

(1)撤一建一。行政许可职能由两个及两个以上科室承担的部门,其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能应进行分类、归并、调整,撤销一个原有科室,单独设立行政许可科。

(2)并一设一。因工作性质特殊,撤销一个原有科室确有困难的,可在合并原有科室的基础上(保留原有科室名称),单独设立行政许可科。

(3)挂牌。行政许可职能由一个科室承担的以及行政许可办件量很少、单设行政许可科确有困难且无必要的,可在原有科室增挂行政许可科牌子。这里应明确的是,无论采取何种方案,其编制数、内设机构数和中层干部职数都不得增加,这是原则。在实际操作中,应从严控制挂牌形式,防止搞形式主义走过场。

二是充分授权,行政许可科独立办理。行政许可工作要按照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由各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并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分管领导要把主要精力放在行政许可工作上,务必做到时间到位、精力到位、授权到位。有关分管领导无法到窗口现场办公的,应采用委托或授权的方式(报市法制办备案),由行政许可科科长直接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各部门要把素质高、业务精、态度好、责任心强的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安排到行政许可科工作,确保窗口审批、盖章、证书制作三到位,确保行政许可科统一受理、独立办理。这里十分关键的一条是:必须对行政许可科进行充分的授权,使其进驻市行政审批中心后,能独立完成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工作。对印章问题,将实行“一印两模”,窗口用的行政许可章与单位的公章在印模上有区别,但可完全取代单位公章在行政许可(审批)上的作用与效力,确保各单位对窗口真正授权到位。

三是集中办理,行政许可科原则上进驻市行政审批中心。各部门的行政许可科,代表本机关承办行政许可事项,原则上要进驻市行政审批中心,把行政许可项目全部纳入窗口集中办理。行政许可项目办件量很少的部门,可委托市行政审批中心综合代理窗口代为受理。因客观条件限制,暂时无法进驻市行政审批中心的,经市行政许可职能归并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以在机关办公场所设立市行政审批中心分中心,并接受市行政审批中心的业务指导、工作协调和日常考核。

四是统筹兼顾,行政许可与日常监管分而不离。各部门在抓好行政许可工作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和强化行政监管工作,不能重许可轻服务、重许可轻监管。

行政许可与行政监管职能要相对分离。行政许可科不得同时承担行政许可与行政监管职能;个别特殊情况,挂牌设立行政许可科,且该科室确需同时承担许可与监管职能的,则负责许可的人员不能同时承担监管工作。

行政许可与行政监管职能要密切配合。要科学合理地规划好工作流程,精心组织业务运作,搞好本部门各科室之间和上下业务单位之间的工作衔接。

行政许可与行政监管职能要互相监督。行政许可科要将许可情况及时通报有关科室,促进做好日常监管工作;相关科室要及时分析反馈行政许可的办件质量,提出建议和要求,促进行政许可工作更加优质高效。

五是同步推进,垂直管理部门和事业单位的行政许可职能归并同时开展。垂直管理部门和依法承担行政许可职能的事业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好相应的业务范围和人员岗位调整,统一派员进驻市行政审批中心。具体方案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审批,并送市编办、审改办备案。

(三)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截止7月17日)

以市行政许可职能归并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主,完成全市行政许可职能归并工作调研,确定工作方案,出台实施意见并召开动员大会。

第二阶段:方案制订阶段(7月30日前)

以各部门为主,根据本次会议精神,立即部署行政许可职能归并的组织实施工作。完成对本机关的行政许可职能和行政监管职能的梳理工作;拟定本机关的内设机构调整、主要工作职责、中层职数和人员编制方案。并将方案报市编办审核审批。方案内容应包括:承担的行政许可项目;原有内设机构名称、主要职责;如何调整行政许可职能,如何撤并设立行政许可科(或增挂行政许可科牌子)及其它业务科室;行政许可科及相关科室的主要职责、人员编制及中层职数等。这项工作十分重要,时间紧,务必请各部门会后抓紧研究落实,形成方案后在7月30日前上报市机关行政许可职能归并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方案审核审批阶段(8月15日前)

以市编办为主,市机关内设机构行政许可职能归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参与,完成各部门内设机构及职能调整方案的审核批复工作。

第四阶段:组织实施阶段(8月31日前)

以各部门为主,根据市编办的批复意见,搞好内设机构及人员岗位调整,全面完成改革任务。各部门的行政许可科,统一进驻市行政审批中心集中办公(经市行政许可职能归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在本机关设立办事大厅的除外),组织实施工作全面到位。市编办、市行政许可职能归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督促和协调。市行政审批中心落实办公场所,搞好服务。

第五阶段: 完善提升阶段(9月1日开始)

对行政许可职能归并工作进行完善提升。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保质保量完成内设机构行政许可职能归并任务

实施行政许可职能归并是一次改革,是一次制度创新,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工作也有相当的难度。各部门一定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坚决克服消极畏难情绪,以饱满的热情,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任务。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内设机构行政许可职能归并改革,是审批制度改革进入攻坚阶段的重大举措。职能归并、撤并设立行政许可科,是这次改革的核心;行政许可科统一进驻市行政审批中心、统一受理、独立办理,是这次改革的关键。各部门必须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切实按照职能归并的原则、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做好思想宣传和发动,提高全体干部思想认识,高标准严要求实施职能归并工作,令出即行、令出必行。

(二)深入调研,讲求实效。内设机构行政许可职能归并工作明确了具体实施意见,对各部门实施行政许可职能归并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各部门一定要在服从市里总体方案、意见的前提下,深入调研,细化方案,上下对接,狠抓到位。要在全面梳理行政职能的基础上,做好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衔接工作。重新界定内设机构职权,把握精简效能、依法调整、集中办理的要求,提出切实可行、符合规定的内设机构调整方案。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审批环节,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创新行政管理方式。

(三)明确分工、协同配合。市级机关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圆满完成。此项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内设机构行政许可职能归并领导小组牵头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承担起具体的工作任务,认真抓好协调、指导、督促、落实工作。涉及本次行政许可归并工作的33个部门要切实把本次改革摆上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具体组织实施好职能归并工作,集中精力,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市法制办负责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核、公布等事项。市编办负责行政许可内设机构的职能整合归并和机构调整等事项的审核、审批。市行政审批中心负责各部门的行政许可科进驻窗口办公等事项。市委组织部要根据各部门的内设机构归并情况,负责协调中层干部的调整任免,适时督促调整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职责,理顺关系,明确分工。市纪委、监察局要采取措施,实施有效监督。

(四)严明纪律,加强督查。按各阶段的工作任务,适时对各部门开展内设机构行政许可职能归并工作进度情况进行督查,对行政许可职能归并工作中出现的阻碍、影响工作进度,不服从岗位安排和分工调整的相关人员要按党纪政规从严处理。

同志们,行政机关内设机构行政许可职能归并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也是政府部门在新形势下实施的一场自我革命,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部门一定要高度统一思想,排除一切干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务求实效,圆满完成内设机构行政许可职能归并工作,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为“再创好龙泉”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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