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森林消防指挥中心与审计局电梯采购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龙泉市森林消防指挥中心与审计局电梯采购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本次招标分两个标段
标段一:龙泉市森林消防指挥中心电梯采购工程;
标段二:龙泉市审计局电梯采购工程。
2. 招标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以上两个标段的采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A.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B.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其授权的电梯经销商,(以上单位均需提供在丽水地区内设有维保点或委托维保点的证明,以及在近三年内在安装服务过程中未发生过安全事故的证明文件,方可参加报名。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并以资格后审为准。
4.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08年1月28日—2008年2月3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7:00 时 ,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销售安装须提供授权书原件)单位介绍信、提供在丽水地区内设有维保点或委托维保点的证明原件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411室),没有报名或没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潜在供应商不具备参加本次投标资格。报名时需说明参加投标标段名称,否则责任自负。
5.标书售价:500元/份(邮寄另加50元),售后不退。
6.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08年2月26日上午9:30时止。
7.投标保证金交纳标准: 标段一:伍万元整;标段二:壹万伍仟元整,须从来投标人帐户中汇出,拒绝现金交纳,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下列帐户:
户名: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帐号:1109041401201000092246
开户银行:龙泉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剑瓷信用社
8.投递标书截止及开标时间:2008 年2月26日上午9:30时。
9.投标标书及开标地点:龙泉市招投标中心(411室)
10.现场勘察自行组织,不再另行通知。
11.参加报名的供应商须按照《龙泉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内容及程序规定》执行。
12.具体报名联系人
招标单位:浙江省龙泉市林业局 联系人:王海松 电话:0578-7124068
龙泉市审计局 联系人:章建华 电话:0578-7112128
代理机构:龙泉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殷少芬 电话:0578-7211038
浙江省龙泉市林业局
龙泉市审计局
龙泉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0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