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土地储备中心中山东路14号(原绿色食品公司)一幢房产挂牌招租公告
LQCQ2008-004
受有关单位委托,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将于近期举行挂牌招租会,就龙泉市中山东路14号(原绿色食品公司)一幢房产。现向社会进行公开挂牌招租,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期限:2008年1月16日至2008年1月22日下午15:00时整
地点: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二、挂牌标的:
龙泉市中山东路14号(原绿色食品公司)一幢房产,面积约500平方米,租期为一周年;
本次招租标的以现状为准,面积以现场踏勘为准,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和招租人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一切纠纷。
三、参加报名人条件:具有一定经济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
四、报名事项 :
1、企业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个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2、咨询及报名:2008年1月15日至2008年1月21日止(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受理;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贤良路333号)咨询、办理报名挂牌登记手续。
3、资料费和挂牌保证金:报名时须缴纳资料费50元/宗/份,交后不退,挂牌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现金方式交纳,户名:龙泉市招投标中心,交纳帐号:1109041401201000092246开户银行:龙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剑瓷信用社);没有交纳挂牌保证金的潜在报价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挂牌。
4、上交租金:按挂牌成交价格×1年,租金一次性交清。
5、现场踏勘地点:龙泉市中山东路14号(原绿色食品公司)(注:自行组织,不再另行通知)。
五、本标的挂牌起始价:人民币10000元/年。
六、其它事项:
1、报名、报价采用书面形式,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报名、报价方式。
2、报价以人民币报价,加价幅度:为每次200元或每次200元的倍数;但最高加价幅度不得超过1000元/次。
3、本次挂牌采取起始价加价挂牌形式,同一报价人可多轮报价,但后一轮报价必须高于当前最高报价;若在挂牌截止时,有报价人(报价人系指挂牌报价期间已有报价者,在挂牌报价期间没有报价的将拒绝其参加现场一次性报价)要求现场报价的,则现场再进行一次性报价,但是报价必须高于当前挂牌最高价格,最高报价人成为承租人。若最高报价有相同者,则现场抽签决定。
4、承租人于成交之日起7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订协议,违约者将没收其挂牌保证金;在签订协议前必须交纳足额租金,逾期不足额交款或拒绝交款的,招租人有权终止协议并没收其挂牌保证金。未成交者的保证金在成交确认后三个工作日内到招投标中心无息退还;成交者的保证金凭成交价款交清证明单、双方协议书到市招投标中心无息退还。
本次挂牌标的报价为含税报价;并且不设立第二成交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挂牌后没有人报价的,本标的不成交;另重新挂牌报价,原参加报价人须重新报名参加。
5、该标的只适用于临时居住,不可作其他用途。
七、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在合同中协商。
八、联 系 人:
龙泉市土地储备中心:蒋先生 联系电话:7114371
龙泉市招投标中心:项先生 联系电话:7261701
九、详情请登陆:http://www.lqztbzx.com
龙泉市土地储备中心
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200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