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土资告字[2006] 7号
经龙泉市人民政府批准,龙泉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华楼街4#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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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m2)及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年) |
竞买保证金 |
起拍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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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按土地用途分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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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楼街北侧苍松南路西面 |
8760 |
用途为商业,住宅,其中商业建筑面积≦30% |
≦1.8 |
≦45% |
≧20%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800万元 |
3588万元 |
[其他指标应符合建设局的规划条件及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公司、企业及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06年9月1日至2006年9月11日(工作日),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西四楼)获取。
五、申请人可于2006年 9 月 1 日至2006年9月11日(工作日),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西四楼)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06年9月 11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竞买人应在2006年9月13日17时前到市招投标中心(西四楼)认领《竞买资格确认书》。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06年9月14日9时在龙泉市招投标中心(西四楼)举办。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龙泉市招投标中心(西四楼)
联系电话:0578-7261683 0578-7120320 0578-7262326
联 系 人: 叶爱丽 周 鹏 周美芬
开户单位:龙泉市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开户银行:龙泉市建设银行
帐 号: 330696235010026106082
开 户 行:龙泉市农业银行
帐 号: 820101040000162
龙泉市国土资源局
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2006年 8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