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城市规划区范围:东至梧桐口,南至周际,西至石龙岗,北至 石马 ,主要以面向城区的山脊线为界,总面积为 135 平方公里。 其中城区规划城市建设总用地范围为:东至武潭、高塘一带;南至大沙;西至河村;北至九姑山及城区周边山体分水线;面积 34.1 平方公里。
根据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和《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之规定,历史文化名城规划范围确定的主要依据是古城范围。结合龙泉的实际情况,规划范围定为北到九姑山、南到龙泉溪、西到中山路跨龙泉溪桥、东到龙翔路,规划范围面积为 1.45 平方公里(古城划定依据民国时遗留的古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