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泉新闻网讯(记者 姜爱华 通讯员 陆明杭)昨日一大早,西街街道清风社区聚满了许多来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中老年妇女。刚刚开始实施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受到了广大居民的欢迎。
7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以外的龙泉户籍城镇居民,包括没有工作单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老年人、在校学生、学龄前儿童、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以及其他城镇非从业人员等都能享受到医保待遇。消息一传出,广大城镇居民特别是中老年人踊跃参加。
据了解,居民缴纳的医保费由政府与个人共同承担。成年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10元,个人缴纳200元,政府补助110元;未成年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30元,个人缴纳60元,政府补助70元。低保人员免缴医保费,重度残疾人的医保费由市残联从残疾人劳动就业保障金中报销。成年人参保后最低报销比例为35%,最高比例可达到60%。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