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龙泉市门户网站 > 政策法规 > 文件查阅中心 > 最新文件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07年对外招商引资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龙政办发〔2007〕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十二次党代会和《龙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与改善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推动我市“生态立市、工业强市、旅游兴市”发展战略,推进“项目带动,开放推动”的战略举措,加快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决定开展2007年对外招商引资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领域

1、工业园区整体包装招商项目及产业招商项目,园区基础设施、标准厂房、物流中心及三产配套设施等建设类招商项目。

2、现代农业、创汇农业和以种植、养殖业为原料的农副产品加工业等招商项目,利用本地特色优势资源开发中医药类、生物制药类、食品工业类招商项目。

3、现有企业的技术升级、增资扩资、产业提升等工业项目,尤其要重视提出一批民营企业嫁接外资及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对外融资招商项目。

4、商贸流通、市场建设等新建及现有商贸流通企业的资产重组、产权改革等对外招商项目。

5、交通、城市开发等基础设施建设及科教文卫等社会事业发展类对外招商项目,包括现有资产的产权出让、模拟收费融资等对外招商项目。

6、水利、水电、矿产资源开发等招商项目。

7、宾馆、酒店、旅游设施开发类对外招商项目。

8、可市场化运作的社会发展对外招商项目。

二、申报项目要求

1、申报项目投资规模:内资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外资100万美元以上(含100万美元)。

2、申报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导向,并符合当地环保、土地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3、申报项目须完成可行性研究或已落实项目规划方案及落实配套政策等前期工作,并通过相关部门论证,使申报项目具有较强的投资吸引力和较高的可操作性。

4、相关单位申报项目数量要求:

 

单位名称

项目个数

单位名称

项目个数

发改局

3

经贸局

3

金沙新区

2

农业局

3

旅游局

2

建设局

1

交通局

1

水利局

1

教育局

1

卫生局

1

各乡镇(街道)

1-2

三、项目申报办法

1、按照《2007年龙泉市招商引资项目推荐表》格式填写项目。

2、2007年度推出的招商项目于2007年2月20日前上报到市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政府招商办),采用书面表格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上报。

3、联系人:张福回             电话:7113090 

  真:7128980;电子邮件地址:lqzsyz@163.com 

附:2007年龙泉市招商引资项目推荐表

        

 

 

                              OO七年二月五日 


  2007年龙泉市招商引资项目推荐表.doc
  
  
  
  
  
【推荐】 【打印】 【关闭】
[网站地图][意见征集]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主办:龙泉市人民政府
技术支持:
浙江联信软件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