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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高速公路行车注意事项的通知
龙政办发〔2007〕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丽龙高速公路已于2006年年底通车。因丽水境内高速公路地处山区,道路条件比较复杂,弯道、坡道、隧道、高架桥、高落差众多。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将《高速公路行车注意事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OO年一月十一日


高速公路行车注意事项

 

一、驶发前

1、要制定一个合理的行车计划。高速公路行车之前,驾驶员要确定行车路线,弄清楚从何处驶入和驶离高速路,防止跑弯路和跑过现象。行车路线确定后,还应考虑天气和路况,留出足够的机动时间,以免因路面阻塞或天气影响耽误行程。

2、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一是从仪表盘处检查燃油表,看燃油是否充足,以免因燃油不够抛锚。二是用油尺测量机油是否充足;检查水箱和副水箱,看冷却水是否充足,水管部位有无漏水现象。三是从车辆周围查看轮胎气压和轮胎花纹的深浅度。此外还要检查一下备用器材是否齐全完好,如故障警告标志、维修工具、灭火器等。

二、行驶中

1、注意控制行车速度,严禁超速行驶。丽水境内金丽温高速公路最高限速100公里/小时,部分路段限速80公里/小时;“两龙”高速公路最高限速80公里/小时,龙泉部分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遇有限速交通标志或限速路面标志,应当按限速指令行驶。进入隧道前,切记开灯减速行驶。

2、保持行车间距,防止发生追尾事故。行车间距不够是引发高速公路事故的主要因素,尤其是山区高速公路,弯道多,行车视线不佳,更容易引起追尾事故。交通安全法规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正常情况下,车速超过100公里/小时时,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车速低于100公里/小时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以适当缩短,但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

3、注意休息,防止疲劳驾驶。由于高速公路结构简单,驾驶员的情绪极易放松,连续长时间开车,就会出现中枢神经疲劳,反应迟钝,知觉减弱,特别当其睡眠不足、突发疾病等而感到状态不佳时,很容易疲劳打盹,此时应立即将车驶入服务区或者出口驶离高速公路,适当休息,待状态恢复后再驾车上路。交通安全法规规定:驾驶员不得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4、不准倒车、逆行、随意停车或穿越中央分隔带调头转弯。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车时,一定要注意观察路标,避免跑过现象,万一跑过路,惟一办法是到——站口调头,绝对禁止倒车、逆行或穿越中央分隔带调头转弯,否则极易引发恶性交通事故。

5、车辆抛锚后请按规定停车,做好警示措施。车辆一旦发生故障抛锚,请尽量将车辆停入硬路肩和港湾式紧急停车带内,开启报警闪光灯,在后方150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牌,并及时报警(全省高速交警统一报警号码:区号+96122)。此外,高速公路硬路肩是紧急救援通道,遇有堵车时,请勿擅自驶入硬路肩,以免影响救援。

6、养成良好进出高速公路的驾驶习惯。高速公路进口加速车道和出口减速车道是交通事故的多发地带,行驶至该处时,驾驶员尤其要集中精神。交通安全法规规定:机动车从匝道驶入高速公路,应当开启左转向灯,在不妨碍已在高速公路内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情况下驶入车道。机动车驶离高速公路时,应当开启右转向灯,驶入减速车道,降低车速后驶离。

7、请务必系好安全带。根据权威机构统计,世界上平均每分钟都有1人死于交通事故。但在所有可能致命的车祸中,如果正确使用安全带,可以挽救约45%的生命。因此,驾驶员和车辆乘客必须引以为戒,珍惜自己的生命安全,把安全带视作行车中生命的“保护绳”,行车时一定别忘了系上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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