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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关于切实加强食药用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龙政办发〔2006〕15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食药用菌产业是我市现阶段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产业之一,但受日本《肯定列表制度》实施的影响,我国已发生多起香菇、木耳、灵芝等食药用菌产品因农残超标被迫停止出口的事件,给我市食药用菌产业发展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食药用菌安全生产对于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务必本着对产业发展和消费者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食药用菌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提高农民安全生产意识
各乡镇(街道)要深入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强农产品安全和标准化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部署,扎实有效地做好辖区内的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农户的安全生产意识,使实施标准化生产上升为农民的自觉行为;市农业局要组织人员做好宣传资料的编写工作和技术指导工作;市广播电视台、新闻传媒中心要给予积极配合。
        二、加强监管,确保食药用菌安全生产
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坚持从源头抓起,做好各重点环节的指导和监控,杜绝有毒、有害物质流入食药用菌生产过程。市农业、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要加大对食药用菌生产和加工各个环节的检查监管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原辅材料市场的监管力度和生产过程关键环节的指导工作,对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禁产品和假、劣产品要坚决打击,确保食药用菌的安全生产。各相关部门将检查处理情况于10月25日前报市食用菌办公室(市农业局,电话:7123459),食用菌办公室汇总后报市分管领导。同时,各乡镇(街道)要落实1-2名技术人员,对食药用菌生产过程进行检查和指导(名单于10月10日前报市食用菌办公室)。
        三、加强示范,全面推行食药用菌标准化生产
实施食药用菌标准化生产是提高食药用菌产品质量的有效措施。各食药用菌重点乡镇,应按食用菌标准化生产要求,结合土地开发、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进行标准化用地规划,引进农业企业建立食药用菌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帮助企业完善生产设施,改善生产环境,为实施标准化生产创造条件,通过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推进标准化生产。市农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各乡镇(街道)技术人员和食药用菌生产农户,积极开展食药用菌标准化生产知识的培训,加快标准化生产步伐,逐步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和食药用菌产品质量。

二OO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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