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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市小规模自然村情况调查工作的通 知
龙政办发〔2006〕1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有单位:

为全面、扎实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研究,决定对全市小规模自然村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以便进一步制订规划,采取针对性措施,逐步改善偏远山区群众生活条件和生存环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调查工作须在8月底前完成,9月5日前将调查表和汇总表报市农办农村发展科(联系电话:7262137,传真7262140)。

附件:1、龙泉市小规模自然村情况汇总表(一)

2、龙泉市小规模自然村情况汇总表(二)

3、龙泉市小规模自然村情况调查表

 

               二OO六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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