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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政发〔2007〕36号
龙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2007-04-23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6年,我市消防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开展了各类专项整治活动,有效遏制了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实现了火灾四项指标“零增长”目标,加强了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了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步伐,全面推进了消防工作社会化,加大了社会化消防宣传力度,增强了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为建设“平安龙泉”、“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同时,在消防工作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弘扬先进,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消防工作,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树立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市政府决定对下列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一、消防工作先进单位

1、龙泉市教育局

2、龙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3、龙泉市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4、龙泉大酒店

5、龙泉市龙渊街道办事处

6、龙泉市安仁镇人民政府

7、龙泉市中等职业学校

8、浙江龙声工艺玩具有限公司

9、浙江能福旅游用品有限公司

10、龙泉市公安局道太派出所

二、消防工作先进个人

1、殷桔伟龙泉市教育局

2、李建明龙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3、林伯和(龙泉市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4、邹宪群(龙泉大酒店)

5、潘一生(龙泉市龙渊街道办事处)

6、周光洪(龙泉市安仁镇人民政府)

7、柳兆鹏(龙泉市中等职业学校)

8、叶少青(浙江龙声工艺玩具有限公司)

9、廖陈佑(浙江能福旅游用品有限公司)

10、张荣(龙泉市公安局道太派出所)

希望上述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为我市消防安全工作做出新的贡献。

 

 

 

                                             二OO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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