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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政办发〔2007〕167号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扎实推进“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2007-12-26 13:56:39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扎实推进“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OO七年九月十八日

 

 

扎实推进“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了深入实施“生态立市”发展战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及丽水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市实施以整治畜禽粪便污染、生活污水污染、垃圾固废污染、化肥农药污染、河沟池塘污染和提高农村绿化水平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的重要意义

实施“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件“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实事;是新农村建设和生态市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是“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重要组成部分;是针对当前农村环境的突出问题,着眼于改善村容村貌、促进乡风文明所实施的一项民心工程。全面实施“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有利于降低农村环境污染、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这项工程的重要意义,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大整治力度,务必抓出成效。

二、实施“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的目标

实施“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以净化洁化美化农村环境、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提高农民群众生活质量为目标,以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为重点,整体推进畜禽粪便污染整治、生活污水污染整治、垃圾固废污染整治、化肥农药污染整治、河沟池塘污染整治和提高农村绿化水平。

总体目标:经过五年的努力,全市50%左右的行政村基本实现畜禽污染得到整治,生活污水处理排放,垃圾固废统一收集,化肥农药污染明显下降,河沟池塘全面清淤,绿化水平显著提高,农村环境有根本性变化。

阶段目标: 2007年,全市实施“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要覆盖20%的行政村(89个);2008年要覆盖30%的行政村(133个);2009年要覆盖40%的行政村(178个);到2010年力争实现覆盖50%左右行政村(222个)的整治目标。

三、实施“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的主要任务

1、整治畜禽粪便污染。一是合理规划布局和制定畜牧业发展区划,科学划定及调整畜禽禁养、限养区,控制养殖总量。到2007年底前全面完成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关停、转产或搬迁,完成规模养殖场治理8个;限养区内控制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并对纳入治理要求的规模养殖场实施排污许可登记制度;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二是应用干湿分离、雨污分流等生产工艺,改进畜禽养殖栏舍结构和生产设施,因地、因场制宜,采用种养结合立体生态农业、“能源环保配套”等治理模式,实现畜禽养殖排泄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治理。到2010年全市完成年存栏猪300头(牛3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的排泄物治理任务;要在农村散养高密度区域建设畜禽粪便收集处理中心,年出栏猪4万头的区域配套建设一个处理中心。三是积极推行标准化生产,加快生态养殖场和畜牧生态养殖小区建设。到2010年全市建成3个畜牧生态养殖小区。

2、整治生活污水污染。一是与城市(区域)污水处理厂临近的行政村,要建设截污管网;不具备纳管条的经济较发达乡镇和行政村,要单独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其他行政村可采用生物技术、土地利用、沼气工程等适宜技术处理生活污水,积极鼓励采用有(微)动力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到2010年,有50%的行政村实现生活污水处理排放,其中2007年完成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2个。二是列入“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创建计划的行政村必须建设配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率达70%以上;列为整治村的要同步进行生活污水处理;列入省级生态乡镇或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创建计划的乡镇所辖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50%以上。三是新建农村居民集中居住点,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纳管、氧化塘、人工湿地、地埋式生活污水净化池等处理技术,配套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四是着力开展农村生产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完成4000个农户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建设任务。

3、整治垃圾固废污染。一是按计划完成垃圾焚烧炉(中转站)建设任务,至2010年新建造村级垃圾焚烧炉30个以上,根据村庄规模,在固定地点放置垃圾桶(箱),定期进行清运,建立“户集、村收、镇(乡)运、市或区域集中处理”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运行机制。到2010年,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率达到80%以上,密闭运输率达到5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到30%以上,其中2007年,农村垃圾集中收集率达到60%。二是推行农村垃圾的分类收集,农户日常生活垃圾及时放入垃圾桶(箱);村内企业的危险废物纳入当地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处置体系;农村医疗废物统一纳入城市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处置体系。三是两翼地区乡镇,可以乡镇或中心村为单元,实行垃圾“门前三包、统一收集、就地分类、综合处理”,并建造小型焚烧炉处置,禁止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四是建立卫生责任制,由专人负责全村垃圾收集与清运、道路清扫等日常保洁工作,到2010年,开展“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的所有行政村普遍建立起较完善的农村生活垃圾长效管理机制。其中2007年,实施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乡镇4个,新建农村垃圾处理设施4个以上(其中垃圾中转站1个)。

4、整治化肥农药污染。一是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和农田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并建立健全测土配方施肥的长效工作机制。到2010年,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普及率达到70%以上,肥料利用率提高5%以上。二是通过发展绿肥种植、深挖抚育、推广秸杆综合利用、改进畜禽粪便处理等措施,改善土壤理化性状,培肥地力,降低化肥(氮肥)、除草剂施用量。到2010年,全市秸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三是大力推广应用新药械、生物农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全面禁用国家明文规定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建立一批化肥农药减量控害增效示范区和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到2010年,全市推广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工程10万亩以上。

5、整治河沟池塘污染。以“万里清水河道”工程为抓手,大力整治农村河沟池塘脏乱差,清除水面漂浮物、障碍物,淤积严重的河沟池塘基本得到清淤疏浚,恢复河沟池塘自然功能;充分利用生态护岸技术、水生态修复技术,避免河道建设“硬化、白化、渠化”,提高水体自净能力;保护村庄现有水面,开展主要河沟两岸绿化建设;建立农村河沟池塘长效保洁制度,巩固整治成果。2007年,完成清水河道建设9公里,改善农民饮用水受益人数2.5万人。到2010年,开展“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的所有行政村的主要河沟池塘全部得到整治。

6、提高农村绿化水平。大力开展村庄周边环境绿化美化,及时更新迹地,村庄周围宜林荒山和迹地更新绿化率达到95%以上;继续深入开展“绿色生态村”和省级“绿化示范村”创建活动,按照建设要求,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15%以上,并建立健全绿化管护制度;深入实施百万亩生态公益林工程,完成生态公益林建设面积100万亩以上。

四、实施“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的职责分工

1、市农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新农办):把“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作为“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的重要内容,发挥职能部门的牵头作用,研究提出有关政策意见,协助解决工程实施中遇到的政策性问题;及时掌握全市的工程建设动态,督查有关部门的工程进度;负责指导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工作,协同环保、建设部门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污染和垃圾固废污染的整治工作。做好每年农村环境整治一提高工程的工作总结。

2、市环保局:把“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作为生态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发挥牵头部门的职能作用;会同市农办、建设局、农业局负责全市“整治生活污水污染”项目的全面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做好项目年度计划的制定和建设进度的督查、指导工作。做好生活污水整治工作总结,并将每年的工作总结和相关材料报送市新农办一份。

3、市农业局:负责全市“整治畜禽粪便污染”、“整治化肥农药污染”的全面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控制农业农村面源污染;组织实施“百万农户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指导推广应用适宜技术处理生活污水;做好负责实施项目年度计划的制定和建设进度的指导、督查工作。做好相关项目的工作总结,并将工作总结报送新农办和环保局各一份。

4、市建设局:会同市农办负责全市“整治垃圾固废污染”的实施,负责乡镇、村级垃圾焚烧炉规划、设计和建设;负责指导垃圾处理、运输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实施、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管理;做好负责实施项目年度计划的制定和建设进度的督查、指导工作,做好相关项目的工作总结,并将工作总结报送新农办和环保局各一份。

5、市水利局:负责全市“整治河沟池塘污染”的全面实施;做好负责实施项目年度计划的制定和建设进度的督查、指导工作。做好相关项目的工作总结,并将工作总结报送新农办和环保局各一份。

6、市林业局:负责全市“提高农村绿化水平”的全面实施;做好负责实施项目年度计划的制定和建设进度的督查、指导工作。做好相关项目的工作总结,并将工作总结报送新农办和环保局各一份。

五、实施“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的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协调。“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生态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市农办、环保局要充分发挥牵头组织作用,加强与实施单位的组织协调,形成合力,整体推进。

2、实施分类指导。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的基本要求和进度要求,精心制定各项整治工作的专项规划,分期确定工作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采取各种形式多层次推进。同时。要发挥优势,加强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典型,提高工程实施整体水平。

3、加大资金投入。市财政要将“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列入公共财政预算,并逐年有所增加。要加大现有项目、资金的整合力度,尤其是要通过实施钱塘江源头地区生态保护项目,集中高效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大胆探索市场化、社会化筹资的新路子,积极引导鼓励社会各界,特别是工商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

4、强化工作考核。把“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纳入新农村建设和生态市建设年度工作考核内容。要强化考核措施,定期对工程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推动工程的顺利实施。

附件1:龙泉市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实施计划表(2007--2010年)

2、龙泉市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实施计划表(2007--2010年)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9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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